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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分析: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
2019-08-07
2341
舆情概述近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瓜农庞大哥称,他在淇县承包了200多亩地,自打西瓜成熟开始,附近的人就老来偷。这次上前追赶偷瓜贼,拉扯当中,偷瓜的母女俩和庞大哥都摔倒在地,可没想到对方先报了警,处理结果是让庞大哥赔给对方300块。对此,瓜农庞大哥认为,自己的西瓜被偷,私人财产已受到损失,阻止对方偷瓜和离开也没错,为什么还要倒赔对方300元。此事一经曝光引发舆论热议,8月2日淇县公安局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通报一出,不但没有起到缓解舆情压力的作用,反而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舆情概述根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显示,舆情分析师梳理了该舆情事件的发展脉络。详细情况如下:7月31日10:28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以《偷我瓜 我赔钱?》为标题报道。7月31日下午开始微博、趣头条、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相关视频转发量持续增加。8月1日@新浪河南、@河南全搜索、@看看新闻knews等大V转发,各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此事,舆情热度逐渐上升。8月2日@平安淇县针对瓜农倒赔两名偷瓜女子300元一事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之后两女子主动退还。通报一出引发舆论质疑,目前该通报已删除。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舆情快速升温。8月3日21:52@平安鹤壁发布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8月4日18:16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舆情热度开始逐渐下降。8月5日@新浪新闻客户端发布微博“#河南被偷瓜农现状#:警察一天巡逻七八趟,不怕瓜被偷了”。截至8月6日上午11时,该微博转发量135次、评论554次、点赞量15480次。媒体评论北京青年报:让瓜农倒赔偷瓜者,和稀泥执法要不得瓜农抓偷瓜者被令倒赔三百”,让人看到警方“和稀泥式”执法存在的严重问题。瓜农庞某看到自己的财物被盗,对不法分子盗窃自己财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急之下在追赶中拉拽了盗瓜者骑的电动车的车把,这样的行为并不过激,是一种“自保行为”,造成盗瓜者膝盖擦伤,也不应让瓜农庞某赔偿。警方更应追究盗瓜者的相应责任,就算因情节较为轻微,不能予以定罪,也有必要依法处以罚金。况且瓜农称西瓜屡屡被盗,这就更有必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尽到保护民众财产安全之责。燕赵都市报:瓜农抓偷瓜者倒赔三百”,个案纠偏不是终点这种就事论事式的处理和个案纠偏并非终点,更重要的是要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从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补足短板。要使所有执法者都明白,既然执的是法,那就要以法律为准绳,在何时何地都要将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挺在前面,千万不能遇事“各打五十大板”,甚至要求好人向坏人低头,匆匆息事宁人了事。网民观点该舆情事件爆发后立即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通过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对微博上网民的评论抽样调查显示,网民情绪以负面为主,对当地警方和稀泥的行为表示失望、抨击执法者不懂法的评论占比较大;此外,部分网民通过对此事的评论引申到对中国执法环境的不满。以下是部分网民的观点摘选:@纯黑色239:偷盗是属于犯罪行为,瓜农正当防卫,为什么要赔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警察是吃白饭的吗?@大米3005:类似彭宇案又出来了,执法者不知何为依法治国。和稀泥式调解,伤了老百姓的心。@刘亚东BESOS:农民真的不容易啊@水帘洞主很内向:乱作为比不作为更恶劣,胡作非为怎么能成为合格的执法者?@我有点读不懂你:确实是的!现在的一些警察执法者真的是和稀泥的法制意识很欠缺,这样很丢公安队伍的脸的。舆情分析一桩是非分明、情节简单的盗窃案件最后变成了舆情“大案”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偷瓜者被瓜农追赶的过程中摔倒受伤,是盗窃人咎由自取,最后瓜农没有要求偷瓜者赔偿损失,反而要倒赔300块,淇县警方的判罚实在有违常理。一时间群情激愤,迫于舆论压力,淇县警方8月2日发布通报回应公众关切,但是通报中的“摘瓜”、“主动退还”等词眼背后的“和稀泥”行为,再次掀起舆情风波。@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是“摘”是“偷”,必须要厘清。此外,因为偷瓜的受了伤,就让瓜农赔,这种谁弱谁占理的思维,也被网民指责是在滥用同情心,明明是执法者,断案时却是个法盲。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新京报电话采访当地派出所李所长时。当记者问到“你们对这个事情认定她是偷西瓜还是摘西瓜”时,所长发出一声“喂”,之后不管记者怎么追问,所长不停地“喂喂喂”。这一幕实在是惊掉了所有“吃瓜群众”的下巴。这一连串“神回应”让深陷舆论漩涡里的淇县警方成为了全国人民讨伐的对象。8月4日鹤壁市警方在调查之后,总算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结果,舆情热潮就此慢慢退去。从舆情监测的角度来看,淇县警方在此次事件中舆情危机应对严重失当,主要表现在案件判罚有失公允、舆情回应迟缓、警情通报错漏百出、媒体采访装聋作哑等方面。类似案件处置,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实体案件处置需恪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执法。这要求相关部门需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尽快厘清各方责任,准确做出权威定性,平息舆论争议。其次,舆情处置要坚持“快、准、稳”的基本原则。舆情发生之后,实时追踪舆情走向,必要的时候做出舆情回应。需要注意的是,舆情回应要及时并不代表舆情回应的内容不重要。在实践过程中,多数通报推动热度消退,但也存在一些内容上的“雷区”,引发次生舆情。具体来说,一篇高质量的舆情通报包含以下四个特点:标题规范、逻辑清晰、措辞严谨、细节精准。最后,面对汹涌的舆情,领导干部要扮演好“救火队长”的角色,真诚地与媒体沟通,不回避、不搪塞、不敷衍。这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面对媒体采访,实事求是,在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之前不轻易下结论,碰到无法回答的问题时态度诚恳回应关切。舆论,关乎人心向背。公安机关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空监督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体系是当下网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何铖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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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弑母少年:"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获释返校遭拒,他该重返校园么?
2018-12-13
2067
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然而不到一周时间,吴某即被释放。其亲属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其他家长的强烈反对。#学生家长反对弑母男孩返校##12岁少年弑母#一时成为微博热门话题。微博截图微博截图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显示,自12月3日00:00至12月13日11:00,#12岁男孩弑母#相关新闻已达16790条,其中微博为主要讨论媒介,占全部数据量的81.76%。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舆情走势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媒体分布从关键词词云看,对于12岁弑母男孩的释放,网友顾虑颇多,未成年犯罪后处理问题再次成为大家热议话题。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关键词云@头条新闻 微博发布“#12岁少年弑母#欲返校园遭反对 男孩父亲:望政府帮忙让孩子接受教育”相关微博,其评论转发已达3.5W+。微博截图网友评论微博截图媒体评论换句话说,弑母案虽是一个极端案例,却暴露出了“未成年犯缺乏应有的矫正措施”的普遍问题;而正是由于这一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也让这个问题显得如此严重而急迫。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可以读懂学生和家长的“恐惧”,对吴某的案件重新审视,对其是否可以重返社会进行准确评估,如有必要,“特事特办”启动收容教养。而司法行政机关也应该加速社区矫正的推进步伐,以平复“收容教养”空转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新京报《新京报评弑母少年重返学校:就这样“放任不管”?》麻烦在于,即便有关部门和家长认为工读学校是他合适的归宿,当地也未必有这种学校,而跨地域入读则有不小障碍。这提醒我们思考:随着低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的增多,如何在保障他们权益的前提下做好防卫社会工作?收容教养制度是否应该被“激活”?工读学校设置能否满足需求?还能否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对12岁的他来说,在工读学校接受一段矫治、教育,经过专业评估,如果认为没有危险性,可以转回普通学校,但就目前看,工读学校似应是其“最好”的去处——对社会对他本人都好。——检察日报《12岁弑母男孩,哪里是其“最好”去处》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有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像吴某康弑母这样的恶性案件,就应该对他予以惩处,甚至判刑,这样的言论显得太过激。按照现行法律,吴某康不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对于吴某康,对他进行收容教养,并不是为了对他进行严厉惩罚,而是对他的拯救。从他现在的处境来看,学校难容他,只有进行收容教养,可能才是他的最好“出路”。——法制日报《救赎犯罪少年得靠法治》12岁弑母案当事人不能简单地说放就放,不论是交给家长监管,还是必要时的收容教养,应该如何对已经脱离正常人生轨道的未成年人做有效的干预和矫正?家长监管该怎么监管,收容教养又该如何教养,才是需要全社会在热点新闻之后持续不断深入讨论的真问题。现有刑事责任年龄未变情况下,对14岁以下严重恶性犯罪当事人如何才能真正有效、科学地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无论是家庭监管还是收容教养,都应当有专业团队、专门组织全程参与,以设计、跟进和评估个案当事人的后期矫正状况。社会建设不是简单说说,只有在极端个案中或许才可以部分理解其中甘苦。——南方日报《12岁少年弑母获释,后续处置应求周全》必须强调,在校园霸凌事件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断发生,刑罚难以有效规制的背景下,不能再让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流于形式了。相关部门理当重视起来并有所作为,尽快让作恶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落到实处,让那些学校老师难以管教、其他家长不敢让孩子与其同校学习的严重问题少年,受到应有的惩戒、矫正和教育。这样才能有效纾解公众的不安和焦虑情绪,也才是对未成年人权益全面有力的保护。——北京青年报《弑母少年重返校园为何让人不安》舆情小评12岁少年弑母,事后并无明显悔过,更有“我杀的是我妈又没杀别人”的言论,让人不寒而栗。而因其不满14岁,未达负刑事责任年龄而被释放,吴某重获自由对周围公众尤其是学校的学生和家长而言,则意味着是可能随时触发的危险。其重返校园的诉求遭至学生家长的一致的反对,对家长而言,任何可能的危险都是能避免就需要避免的。这个弑母少年的回归问题,之所以引起热议也暴露了不少地方相关部门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时还欠缺妥当的处置方式。对此,正如法制日报所说“需要各地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未成年人犯罪,不是要对未成年人“严刑峻法”,而是要拿出有效的教育与惩戒手段,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制度救赎”,让他们迷途知返,这既是保护这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也是在保护整个社会安全。”信息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新浪微博、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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