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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时捷女车主扇男司机巴掌事件舆情分析报告
2019-08-01
2793
导读7月30日,网络上出现一段男女司机互扇耳光的视频,视频显示重庆一保时捷女车主当街扇男司机耳光,后被对方回扇。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众多媒体也集中转发报道了该事件,事件短时间内传播热度猛增,成为全网关注焦点之一。30日19时左右重庆公安就事件发布最新通报称,女子驾车未按规定掉头,罚款200元;驾车戴帽、穿高跟鞋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扣2分,罚款5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31日,事件继续发酵,有消息称男司机妻子声称夜里有陌生人敲门,自己与丈夫彻夜未睡;随后有网友发布另一段视频,视频中女车主声称自己在渝北出了名的飙车,红灯从来都是闯!打个电话全部改。舆情传播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从事件传播趋势看,30日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舆情量急剧攀升,成为当日热点事件之一,虽然在19时@平安重庆发布事件通报,对女车主进行相应处罚,但由于事件本身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至31日数据统计截止,事件传播处于历史高位,相关舆情量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平台分布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从相关舆情的平台分布看,绝大部分信息来自于新浪微博,新浪微博贡献了90%以上的舆情量。据此可见事件的传播具有较高的平台集中特性,其他平台媒体的相关报道尚未爆发,舆情有很大的再扩散可能。情感分布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此类社会事件往往带有较高的敏感属性,在本次事件中“女司机”、“保时捷”、“巴掌”等敏感字眼极易激起网民负面情绪,牵引出有关社会问题的批判性言论,导致舆情持续走高,极易引发次生舆情。针对事件舆情内容的情感进行分析,敏感度高达99.58%。网民观点事件发生后,网友纷纷就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从网友评论看,30%的网友觉得看到视频中男子在遭到女司机扇巴掌后能扇回去很舒适,支持男子的行为;21%的网友觉得女司机之所以敢如此嚣张肯定是因为背后有人,希望政府官方能介入调查,打黑除恶;有12%的网友对警方通报中的处理结果有所质疑,认为事情不会这样简单,对双方和解的结果表示质疑。总的来看多数网友站队男司机,对女车主背后可能存在的势力或身份背景感到好奇并延生出很多猜测,期待着事件进一步的发展。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媒体观点新京报:“保时捷女”反遭一耳光:没人该包容你的嚣张在此事中,很多人的“站队”站的不是“暴力有理论”或仇富,而是站在“是”和“善”的那一边。对很多事的评判,都需要糅合情法理等多重维度,需要回到规则框架下。对照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等规则,事件中的是非也不难厘清:保时捷女司机的不守交通法规、不尊重他人尊严,都颇显猖獗,所以就连警方也说“有钱也不能任性啊”;男司机的快速还击,或许难言理性,但毕竟是置入“遭到暴力后用暴力回应”的链式情形中的,女方的蛮横减轻了暴力还击的失当性。个中的是非评判,显然不能被“双方都有错”给含糊过去,责任主次轻重该厘清就得厘清。眼下,针对备受质疑的女方威胁语,还有真实性存疑的骄纵情形和丈夫背景等,有涉及公共利益的,当地警方该披露的不妨加以披露。而对当事双方来说,巴掌一出,注定双输。不知道那一巴掌有没有打醒那位保时捷女司机——公共空间,得讲规则。撒泼耍横,那不叫硬气叫痞气。这世上,没有人有义务去包容你的跋扈,一旦跋扈越过了道德和法律边界,那结局亦可料定:道德不答应,法律不纵容。舆情分析目前保时捷女车主怒扇男司机耳光事件还处于传播高峰期,网友对于事件的发展多有猜测,从网友站队情形看,男司机在舆论中稳占上风。一直以来有关社会公平、特权个体的事件都极易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此次保时捷女车主违规在先还怒扇他人耳光,再一次触碰到了网民的敏感神经,所以才成为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舆情经过一天的传播已出现由最初的交通冲突向社会公平、特权讨论的趋势,网络上已陆续有人公布疑似女车主身份背景及历史黑料的信息,呼吁继续调查女司机人际关系与背景的声音也逐渐增多。对于之前公安部门的通报处理结果,网友也存在较大的疑问,7月31日男司机表示昨夜遭陌生人敲门,此爆料再一次印证了网民有关女车主背景的猜测,舆情进一步发酵。
网络舆情热点
舆情分析报告
保时捷女怒扇男司机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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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理因差评‘难吃又贵’报警”深陷舆情危机分析简报
2020-09-17
3072
近日,狗不理王府井店就微博博主@谷岳 发布视频评论“难吃价贵”而采取不妥行为引发舆论持续关注,致百年老字号“狗不理”深陷舆论危机。 舆情概述 9月8日 微博博主@谷岳 一则探访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网友关注。视频博主称该店在大众点评网上的评分是2.85分,“难吃价贵”。 微博截 9月10日下午 知名博主@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 转发了该视频。 微博截图 9月10日 新浪微博@王府井狗不理店 对此发布声明称,视频中的“恶语中伤言论不实”,已报警,要求博主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但不久后,该微博账户被注销。 网络截图 9月11日 视频拍摄者谷岳在微博上表示:今天一早看到王府井狗不理的声明,说我的视频侵权、不真实、已报警了,真的吓我一跳!……下午看到他们的声明已经删掉了,但是已经有很多媒体报道,还上了热搜。已经成了经典公关案例。不想在这事上费心,希望他们能做出更好吃实惠的包子。 9月12日 @谷岳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布这个视频没有任何恶意,并非针对狗不理,“有好的体验我发了,有坏的体验就不能发吗”,称视频内容是自己的真实体验。 9月15日 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天津狗不理 发布声明,宣布解除与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 微博截图 9月16日 狗不理王府井店门前的招牌和关于狗不理包子的介绍都已撤下。目前,该店已关闭,店内仍有员工留守。 传播分析 随着事件发展,与之相关的多个话题持续登上微博热搜。截止9月17日10:30,#王府井狗不理回应网友差评视频##狗不理解除与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门店关闭##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已摘牌#等话题阅读10.5亿+,讨论5.3万+。 微博截图 从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可看出,8日,博主@谷岳 发布关于王府井狗不理包子评论视频后,仅小范围传播,10日,随着@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 转发视频,以及@王府井狗不理店 发布报警声明,更多媒体介入报道,13日相关数据达监测期峰值。随后,关注度下降,15日,@天津狗不理 发布解除与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声明后,舆情热度再次出现小幅增长。 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系统-新闻热点走势图 媒体分布图显示,微博为该事件主要发酵平台,微博数据占了全量数据的82.28%。 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系统-媒体分布 媒体评论 其实,越是老字号品牌,越应该爱惜“羽毛”。新一代消费者对国货有着强烈的情怀和兴趣。狗不理包子虽然经常被吐槽,但依然是天津文化旅游的符号,只要重视产品质量,重视消费者体验,依然有做大做强的机会。每一家老字号都应该认识到,只有最好的品质、最佳的服务,才能撑起自己的品牌价值,不能只靠过往的辉煌忽悠消费者,更不能靠报警或者“甩锅”。 ——经济日报-《老字号爱惜羽毛怎能靠"甩锅"》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分老字号企业面对消费者差评而要求追究刑责的案例时有发生。此前,鸿茅药酒这家老字号企业,也曾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对差评者作出报警处理。这种极端维权方式,折射了部分老字号企业在消费者口味变“刁”后、抚慰消费者心理乏招的困境。 毋庸置疑,老字号本身蕴含着巨大的品牌价值,需要精心呵护其商业信誉,但呵护的方式不能与法治背道而驰。与其动辄用报警、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吓唬消费者,不如在如何赢得消费者信任上下足功夫。毕竟,只有紧跟市场需求,不摆老资格才能积攒消费者的口碑,否则只会适得其反,最终被消费者和市场抛弃。 ——法制日报-《老字号维护商业信誉也应循法而行》 消费者吐槽只是表象,“狗不理”的深层次问题,在于跟市场有所脱节。众所周知,“狗不理”早在2006年就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这本应代表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而不是不思进取、拘泥守旧,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从网上点评看,“价格太贵”“服务不佳”“味道没优势”比比皆是,相信这些差评并非都是恶意的,而是反映了消费者口味变得讲究,对老字号的要求变得更高。在这种情况下,“狗不理”既要保持情怀,也要与时俱进,才能赢得消费者认同。 ——南方日报-《什么是应对差评的正确姿势》 网络加快了信息传播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屏障。伴随着消费者意识觉醒,对商家的信誉和质量愈发重视,“一锤子买卖”模式的生存空间被逐渐挤压掉。因此,狗不理需认识到消费者评价的重要意义,应主动放弃“百年老店”的面子,虚心接受消费者的意见,面对“差评”时需要认真反省,并将其作为鞭策工具,坚持工匠精神,加快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做出优质优价的包子,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 ——中国质量报-《将"差评"当作改善动力》 老字号之所以能经营百年,经久不衰,讲究的是生财有道,顾客至上。这次狗不理总部解除了和王府井加盟店的关系,秉承了老字号的传统,善莫大焉。但旅游博主@谷岳视频里反应的问题,仍是需要狗不理反思的。因为即使谷岳这次没拍视频,狗不理60元一笼8个包子的现象都一直存在。那么贵的包子,如果不是在人流量大、外地游客聚集的地方,怎么能卖得出去?而卖出去了,一次性地赚了钱,网上也只能是低评分。一个个负面评价积累起来,口碑越来越差,在网络上排名垫底又加剧了这样的过程,老字号的牌子最终会垮掉,这正是老字号面临的普遍问题。 ——三联生活周刊-《自毁百年老店招牌,“狗不理”只剩传说了吗?》 网友评论 微博截图 舆情小评 狗不理因差评对评论者做报警处理而陷入舆论风波,事件持续发酵,即使集团宣布和加盟店解除合作,但仍难挽口碑。作为百年老字号,狗不理面对舆情的两次回应都对舆情发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是网上有差评后,以发布“报警”追责的严正声明。作为餐饮企业,被顾客评价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好评也好,差评也罢,都是消费者的客观感受和消费体验。而王府井店竟做“报警”处理,加上品牌口味本身口碑不佳,一则报警的“严正声明”,一下激怒网友,被指“倚老卖老”“玻璃心”“难吃又贵,还不让说,难不成真是店大欺客”,正是这则高调回应,狗不理将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二是随着事件发酵,狗不理集团发布解除与狗不理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声明。“报警”事件发生两天后,狗不理集团的这则声明,从舆论反馈来看,效果也并不佳。除了选择半夜发公告被诟病,其内容更是对公众真正关心的问题避而不谈,直接宣布解除与加盟门店合作,有推脱“甩锅”之嫌。因此,不仅未得到公众谅解,也激起一波次生舆情。 此外,该事件也引起大家对老子号餐饮品牌的讨论,舆论普遍认为,对于一些老字号餐饮品牌,网络时代舆情应对应该是其需要积极主动学习的一课。有媒体建议,老字号要主动将网络新鲜事物融入自己的发展中,不能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一蹦三尺高”,面对网民的评价,最恰当的方式不是回击,而是用自我改进争取支持。诚如@人民日报指出,老字号沉淀着情怀,不摆老资格更能积攒口碑。
企业舆情
舆情分析简报
狗不理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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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300年桂花巷桂花树全被砍”舆情分析报告
2020-09-16
5181
一、舆情综述 9月7日,由于进行街巷改造,成都桂花巷整条巷子的桂花树已几乎被砍完,大部分被砍的树均是被“腰斩”,很多甚至直接从树根处砍断。桂花巷桂花树惨遭“清理”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 微博截图 二、舆情传播 1、传播趋势 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 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系统显示,9月7日至10日,“成都桂花巷桂花树被砍”一事共63652条,传播趋势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7日-9日,传播量呈上升趋势,且每日增幅较大,在9日攀至舆论顶峰,之后逐步回落。 2、传播平台分布 数据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 “成都桂花巷桂花树被砍”一事,电视、网络、微博、客户端、微信、外媒等平台均参与报道,其中,网络平台表现出强劲的宣传势头,为各平台报道量之首。值得一提的是,外媒—solarF阳光网仅对此事进行报道,暂未发现相关评论。 三、相关回应 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市局只管理大的道路,像桂花巷这种小巷子,是区上在管。 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园林绿化工作科 到目前还未听说过此事,无法给出答复。谢谢反馈这个线索,将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少城街道办事处 本来此举是打算将巷内其他种类树木移走,进行有机更新,再移植桂花树进来,但相关执行绿化的公司却采取从中段锯断的方式。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项目负责人 该项目于8月14日进行招投标,他们是中标单位,并于上周进行了施工动员。相关移栽树木的申报手续尚未办好,正在办理过程中。 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经查,该处正在开展桂花巷街道综合整治施工作业,按照施工方案为保护性移栽桂花巷的桂花树,施工完成后将恢复桂花树景观。前期,已标准化移栽桂花树22株。7日早8时,施工单位(成都建工二公司)擅自对桂花巷20株桂花树进行野蛮砍伐。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函,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切实提高保护树木的意识,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树木保护的关系,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四、舆情分析 【媒体舆论场方面】 9月7日,新华网成都以“桂花巷为何‘砍秃’桂花树?施工单位擅自野蛮砍伐”为题率先进行报道“桂花巷桂花树被砍”一事。 8日,在新华网四川频道新华访谈栏目再次发布报道,人民网则以“桂花树被砍,桂花巷何以名副其实?”为题发表评论。 9日,新华网以“成都300年桂花巷内桂花树大量被砍,暴露哪些问题?”为题发表评论性文章,并转发《新京报》“桂花巷里砍桂花,景观治理何以成了破坏?”的评论性文章。 同日,《北京晚报》以“桂花巷里砍桂花,太煞风景”为题发表评论性文章。值得一提的是,8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莫让桂花巷里无桂花》的评论文章,对发生在成都的这起滥伐行道树事件提出严厉批评。 9月7日-10日,《华西都市报》《四川日报》《湖南日报》《西宁晚报》《楚天都市报》《每日新报》《江南晚报》《衡阳日报》《新民晚报》《济南时报》《九江日报》《钱江晚报》等地方传统媒体围绕“成都桂花巷桂花树被砍”一事进行传播报道并发表评论。 央广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法制网、千龙网等央媒及北京市属;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商业网站及客户端;湖南民生在线、镇江热线、东方网等地方网站对此事进行转发报道。 综合媒体相关报道发现,全国各级媒体除对事件本身进行报道外,还围绕施工监管缺失、街道整治粗暴、人性观念缺失、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落后等问题进行深度报道和评论,平台参与众多,传播范围极广。 【民间舆论场方】 经梳理发现,@封面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四川观察等媒体官微,@最IN成都、@记者焦永锋、@潜龙爆笑等大V对“成都桂花巷桂花树全被砍”一事及后续进展进行报道,网民参与度高。其中,微博形成#成都桂花巷桂花树全被砍# #官方回复成都桂花巷桂花树被砍#等多个热点话题,网民评论呈现多样化,如:表示惋惜、认为砍树之风需整顿、普及移栽知识、相关部门不作为等。 部分网民摘要如下: 【表示惋惜】 @调度员无常X:这几天桂花已经开始香了,闻到你们不心疼吗? @啊啊啊菜里有毒:桂花巷的桂花我从小就在那,现在我三十几岁了,看着不大都是些老树,那是地标!是成都的文化历史! @小海哥X浩王:严重破坏了我的大成都情怀。 @大圣快看我要开天眼啦:以桂花闻名的桂花巷再无桂花。 @雙城記丶:作为成都人表示很心疼,这几天正是桂花飘香的时节。 【认为砍树之风需整顿】 @来日方长123456:说实话成都的砍树之风真的要好好的整顿一下,每年冬天到处都把大树砍成光架架,夏天走在成都的街上都要晒个半死。 【普及移栽知识】 @辣笔小球:我最近一直在自学园林知识,据我简陋的了解,移植树木最好是在晚秋和冬季,夏季移植,尤其是去除枝叶的移植,树木就只能当柴火烧烧了。所谓这些桂树的移栽基本就是鬼话,可惜了。 @粉爪爪:稍微懂一点园艺和树木移栽的都知道:1、移栽树木基本在冬季,夏秋季尽量不移栽;2、夏秋移栽树木必须要留少量枝叶,像这种撸光叶子的方法只能在冬季,夏秋撸光叶子基本就定了这些树的死刑。也许施工单位根本就没想让这些桂花活着;3、起挖的土球没有任何保护。内心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声呵呵! 【相关部门不作为】 @碳铁铜:未经过审批都敢折腾出这么大动静,树又不是一秒就砍完的,林业局、城管都哪去了,大白天眼瞎了吗?成都一天天的在干嘛啊。 @紫金Zebra:只要有油水可拿,几棵破树算啥,路都能给你拆光。 @生于蛇年三月一曰:他们的话,反着听就对了!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过场之多:我特么就不信了,未经许可、没接到通知,施工单位就自发的去把树砍了?他们一天没事砍树玩呢?施工人员、车辆、运输不要钱?明明就是你们安排的,现在爆上热搜了,锅就施工单位来背? @米酒醉乡愁:成都政府好混乱,城市建设不晓得。各自为政包工程,大显身手捞金银。乱砍乱伐风景林,乌烟瘴气象畜牲。城市建设无规划,八仙过海显神通。成都是否有政府,你们上班干啥子? @雨中渔者:呵呵哒,“官方”总是后知后觉,这么大动静,打死我都不信“官方”不知情。 @steven__张:昧着良心胡乱作为,强词夺理,公理何在! 【城市管理混乱】 @石浪道人:城市管理的混乱可见一斑。 【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burn0418:我们西安也是,三供一业把小区搞得一塌糊涂留下一地鸡毛走人了,浪费钱糟蹋小区。 @农民叔叔123:深圳这些年挖路也砍了不少树了,同时也种下了不少树苗。 【其他】 @弹一曲克尤里里:民众对自己的社区没有决定权,这才是深层次的问题。 @咖喱料理小天才南南哥哥:景观的形成需要时间沉淀。 @Pugez_:对厚重的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没有任何鉴赏力和敬畏之心 @苏格兰立耳阿橘:国家的发展建设与保护传统本应该并不冲突。 @michelle坐看云起时:桂花砍掉重种成一模一样的,街道全铺新的,甚至店铺招牌都要修成一模一样的新的。这个桂花巷已经毁了。中国不缺一条整齐崭新的巷子,缺的是一巷子的文化。 五、舆情小结 近年来,不少城市因为砍树而引发争议,很多地方热衷于通过移栽从而在短时间内达到绿化目的,其弊端已逐渐显现。成都市在2017年就曾出台《成都市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砍伐)管理办法》,对中心城区树木砍伐、移植的原则、审批办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处移植、砍伐树木三十株(含三十株)以上的,还得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成都桂花巷桂花树被砍”一事涉及施工方及相关部门,既是违规亦是懒政,值得深思和反思。
舆情监测
舆情分析报告
成都桂花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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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要抓住“4个重点”
2020-09-15
8299
新媒体时代,随着网络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言论表达渠道,各类社会问题在网络语境中更加突出。网络舆情的引导、回应和危机管控能力,也由此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心议题。在此背景下,创新网络舆情治理模式,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行政文化转型以及优化社会治理机制有着显著意义。一脑中有弦:引领社会舆论相对开放的舆论格局,使各级党委、政府面临较之以前更为严峻的考验。以什么标准对近年来网络突发事件进行性质界定,如何从整体上把握舆情事件产生机制及传播模式,如何正确地、有效地引领社会舆论,变得难度更大。脑中时刻绷紧舆情这根弦,具体思路有:1.尽快适应舆论格局的新变化,把网络舆论场作为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晴雨表;2.考量网络舆论场的存在,为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搭建更宽敞的平台;3.积极考虑民众的接受范围、舆情的承受能力,理性引导公众有序合法地表达自己;4.培育网络自我净化的修复力量,避免“豆腐盘成肉价钱”。二肩上有责:舆情关口前移互联网作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其虚拟性、交互性、匿名性、开放性及等特性,导致在社会事件传播上的矛盾对立。网上行为理性与非理性倾向相互交织,形成了多种舆论杂合形态。分析出舆情生态理性部分,需要各级社会管理者切实担负起责任:1.正确认识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社会矛盾,这是消解舆情危机的理性前提;2.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体制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制度,避免产生群体性对抗情绪;3.避免利益纠葛导致情感转移,尤其要防范多方利益群体争夺网上话语权;4.谨防民生话题持续高热,观点争论激化演变,防止舆情下线恶化事态。三胸中有数:善察舆论格局舆情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和技术性要求很强,做好舆情信息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其内在要求和基本规律,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只有对动态演绎的舆论格局了然于胸,才能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工作要点主要有:1.深刻认识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客观存在,不同利益主体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产生冲突;2.高度警惕价值观冲突、政权博弈等复杂地缘政治因素冲击舆论格局,重点防范境外舆论与境内热点“同频共振”;3.积极探索网络时代危机应对方式的重要支撑,通过维护公共政策和创造公共价值,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4.清醒认识各路资本借舆情之名谋取利益、表达诉求,权利和权力、权利和权益、权益和权益之间的冲突,将导致舆论场隐形对抗,舆情态势更趋复杂。四手中有招:推动社会综治网络舆情传播的速度、规模和方式不仅取决于事件的社会背景和性质,还与网民群体的认知态度、价值观念、社会心理密切相关,各类网站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切身利益更是重要诱因。手中有招,就是要居安思危,用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思考谋划舆情工作,将各类干预因素和应对变量内化于心,从机制、流程、技术上实现信息互通、协调有力、处理高效。主要做法有:1.积极构建中央与地方、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相互联动机制,把握舆论引导和情绪疏导的时机和火候;2.地方政府应明确归口管理,责任到人,制定出相关应急预案,仔细梳理各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些,把风险梳理得更全面些;3.重视新媒体表达作用,从制度设计上强化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平台履责;4.通过适当的价值引导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共同引导网络行为规范,让倡导网络文明素养蔚然成风;5.网络运营者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将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治理有效对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治理。随着网络舆情风险在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愈加突出,舆情治理范式正在逐步从危机管理转向智慧治理。社会管理者既要提高传统安全意识,充分考虑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协同和资源配置,改善网络舆情衍生的现实社会“土壤”,也要密切关注非传统安全问题,协调多个治理主体将舆情风险纳入导控全过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融入稳定性的社会考量。一言以蔽之,下活先手棋,舆情关口前移排查风险,线下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少放马后炮,不要等到群议汹汹再想引导处置。如此,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才不会“空对空”。 来源:舆情観察 作者:颜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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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分析: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
2019-08-07
2561
舆情概述近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瓜农庞大哥称,他在淇县承包了200多亩地,自打西瓜成熟开始,附近的人就老来偷。这次上前追赶偷瓜贼,拉扯当中,偷瓜的母女俩和庞大哥都摔倒在地,可没想到对方先报了警,处理结果是让庞大哥赔给对方300块。对此,瓜农庞大哥认为,自己的西瓜被偷,私人财产已受到损失,阻止对方偷瓜和离开也没错,为什么还要倒赔对方300元。此事一经曝光引发舆论热议,8月2日淇县公安局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通报一出,不但没有起到缓解舆情压力的作用,反而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舆情概述根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显示,舆情分析师梳理了该舆情事件的发展脉络。详细情况如下:7月31日10:28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以《偷我瓜 我赔钱?》为标题报道。7月31日下午开始微博、趣头条、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相关视频转发量持续增加。8月1日@新浪河南、@河南全搜索、@看看新闻knews等大V转发,各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此事,舆情热度逐渐上升。8月2日@平安淇县针对瓜农倒赔两名偷瓜女子300元一事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之后两女子主动退还。通报一出引发舆论质疑,目前该通报已删除。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舆情快速升温。8月3日21:52@平安鹤壁发布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8月4日18:16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舆情热度开始逐渐下降。8月5日@新浪新闻客户端发布微博“#河南被偷瓜农现状#:警察一天巡逻七八趟,不怕瓜被偷了”。截至8月6日上午11时,该微博转发量135次、评论554次、点赞量15480次。媒体评论北京青年报:让瓜农倒赔偷瓜者,和稀泥执法要不得瓜农抓偷瓜者被令倒赔三百”,让人看到警方“和稀泥式”执法存在的严重问题。瓜农庞某看到自己的财物被盗,对不法分子盗窃自己财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急之下在追赶中拉拽了盗瓜者骑的电动车的车把,这样的行为并不过激,是一种“自保行为”,造成盗瓜者膝盖擦伤,也不应让瓜农庞某赔偿。警方更应追究盗瓜者的相应责任,就算因情节较为轻微,不能予以定罪,也有必要依法处以罚金。况且瓜农称西瓜屡屡被盗,这就更有必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尽到保护民众财产安全之责。燕赵都市报:瓜农抓偷瓜者倒赔三百”,个案纠偏不是终点这种就事论事式的处理和个案纠偏并非终点,更重要的是要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从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补足短板。要使所有执法者都明白,既然执的是法,那就要以法律为准绳,在何时何地都要将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挺在前面,千万不能遇事“各打五十大板”,甚至要求好人向坏人低头,匆匆息事宁人了事。网民观点该舆情事件爆发后立即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通过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对微博上网民的评论抽样调查显示,网民情绪以负面为主,对当地警方和稀泥的行为表示失望、抨击执法者不懂法的评论占比较大;此外,部分网民通过对此事的评论引申到对中国执法环境的不满。以下是部分网民的观点摘选:@纯黑色239:偷盗是属于犯罪行为,瓜农正当防卫,为什么要赔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警察是吃白饭的吗?@大米3005:类似彭宇案又出来了,执法者不知何为依法治国。和稀泥式调解,伤了老百姓的心。@刘亚东BESOS:农民真的不容易啊@水帘洞主很内向:乱作为比不作为更恶劣,胡作非为怎么能成为合格的执法者?@我有点读不懂你:确实是的!现在的一些警察执法者真的是和稀泥的法制意识很欠缺,这样很丢公安队伍的脸的。舆情分析一桩是非分明、情节简单的盗窃案件最后变成了舆情“大案”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偷瓜者被瓜农追赶的过程中摔倒受伤,是盗窃人咎由自取,最后瓜农没有要求偷瓜者赔偿损失,反而要倒赔300块,淇县警方的判罚实在有违常理。一时间群情激愤,迫于舆论压力,淇县警方8月2日发布通报回应公众关切,但是通报中的“摘瓜”、“主动退还”等词眼背后的“和稀泥”行为,再次掀起舆情风波。@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是“摘”是“偷”,必须要厘清。此外,因为偷瓜的受了伤,就让瓜农赔,这种谁弱谁占理的思维,也被网民指责是在滥用同情心,明明是执法者,断案时却是个法盲。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新京报电话采访当地派出所李所长时。当记者问到“你们对这个事情认定她是偷西瓜还是摘西瓜”时,所长发出一声“喂”,之后不管记者怎么追问,所长不停地“喂喂喂”。这一幕实在是惊掉了所有“吃瓜群众”的下巴。这一连串“神回应”让深陷舆论漩涡里的淇县警方成为了全国人民讨伐的对象。8月4日鹤壁市警方在调查之后,总算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结果,舆情热潮就此慢慢退去。从舆情监测的角度来看,淇县警方在此次事件中舆情危机应对严重失当,主要表现在案件判罚有失公允、舆情回应迟缓、警情通报错漏百出、媒体采访装聋作哑等方面。类似案件处置,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实体案件处置需恪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执法。这要求相关部门需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尽快厘清各方责任,准确做出权威定性,平息舆论争议。其次,舆情处置要坚持“快、准、稳”的基本原则。舆情发生之后,实时追踪舆情走向,必要的时候做出舆情回应。需要注意的是,舆情回应要及时并不代表舆情回应的内容不重要。在实践过程中,多数通报推动热度消退,但也存在一些内容上的“雷区”,引发次生舆情。具体来说,一篇高质量的舆情通报包含以下四个特点:标题规范、逻辑清晰、措辞严谨、细节精准。最后,面对汹涌的舆情,领导干部要扮演好“救火队长”的角色,真诚地与媒体沟通,不回避、不搪塞、不敷衍。这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面对媒体采访,实事求是,在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之前不轻易下结论,碰到无法回答的问题时态度诚恳回应关切。舆论,关乎人心向背。公安机关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空监督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体系是当下网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何铖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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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深一度 | 解题“绝笔信”,让“情与理”为法治增加一份温度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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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从8月4日遭受不公平待遇“求助信”公开,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布三次情况通报,到8月5日相关人员接访回应,舆论从一边倒逐渐趋于理性,多次反转推动该案陷入“罗生门”。截止目前,李秀娟案仍在调查中。本文拟从事件始末与舆论风向发展两方面综合解读此次舆情特征,对后续相关主体发声主体提供思考与借鉴。舆情回顾前期:“绝笔求助信”触动大众同理心,媒体迅速介入引起全民关注。8月4日上午,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实名刊发署名为李秀娟的一份求助信在网络流传,信中一句“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丰县派出所所长罗烈,教育局丁攀,这个世界的恶,你们占了一半”被舆论称之为“绝笔信”,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李秀娟在信中称自己的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今年3月份,夫妻两人准备带孩子到北京治疗,被当地认定为有上访倾向,并因此长期遭到不公正对待,其中包括民警暴力殴打致伤。一时间,舆论关切声音爆棚。新京报介入调查,询问当地政府具体情况。当天下午,丰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李秀娟夫妇已找到”。自此,有关该事的微博话题持续发布,#丰县政府通报徐州女教师失联#等多个话题阅读量达1亿+。前中期:警方回应中“执法记录仪没电”,舆论质疑声不断。8月5日,丰县派出所副所长接受媒体采访首度回应,称传唤女教师李秀娟执法过程中,绝不存在殴打辱骂等情节,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其余全部视频证据已经上交调查组。新京报等多家官方微博发布采访视频, “执法记录仪没电了”的回复再次招致舆论质疑,从网民评论中发现,大多数网民表示“画面缺失有失执法规范”。中期:多方主体发声产生舆论反转,李秀娟案陷入“罗生门”。随着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持续追踪和调查,女教师李秀娟、县教育局信访办丁攀、学校校长及老师、医院等多位相关当事人做出回应,“公开求助”一事变得越来越复杂,舆论也从事发之初的“一边倒”开始分化。尤其是“信访官员丁攀哭诉:她来维权,我的名声谁维护”成为舆情重要转折节点,舆论焦点从警方是否涉嫌执法不当转移至女教师为何不走司法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相关部门已初步扭转了舆论形势。同时,媒体期待得到进一步的真相。后期:媒体反思此次官民之争,专业声音拉动舆论进入理性频道自8月6日至今舆情事件发生多次转折的过程中,新京报、齐鲁晚报、中国新闻周刊、@侠客岛等一些主流媒体持续梳理事件线索,试图通过各方回应还原真相,通过客观评析双方诉求与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一步引导舆论步入理性轨道。从事件各个节点的网民评论中可发现,舆论质疑不再单一,从信访制度到执法规范,从“缠访、闹访”到“应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网民声音开始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这场矛盾纷争,理性等待真相成为本阶段舆情主要特征。舆论观察担忧与悲情: 合理信访如何保障?从《Vista看天下》官方微博8月4日博文下面3万余条评论中可看到,绝笔信的浮出将近年来敏感的上访制度推上公共舆论空间,多数网民对上访者被截访的现象表达不满,并对信访权力持悲观情绪。质疑与发问: 执法记录缺失为套路应对8月5日,当事民警罗烈首度回应,并称“执法记录仪没电”,推动网民情绪化升级,“选择性缺失”、“老剧情、老套路”成为评论热词。疑惑与分化: 各方回应中暴露的多重疑点随着当事各方回应及诸多细节的展示,“绝笔信事件”部分事实已被还原,但真相的迷雾仍未完全消散,“李秀娟女儿梁某眼损伤是否与同学误伤存在直接关系,谁应负赔偿责任”、“李秀娟为何不第一时间走司法程序”、“派出所是否存在执法不当”、“李秀娟丈夫梁士伟为何被停职调查”、“教师联名支持维权书是否属实”等五大疑虑引发舆论进一步思考,从愤怒到理性,舆论观点呈现两极分化。期待与追问: 法治本位还需兼顾理与情截止目前,该事仍未发布进一步调查结论,面对这场因“公开信”而引发的官民矛盾及其背后悬而未解的谜团,媒体仍保持高度关注。人民网、齐鲁晚报、浙江新闻等众多媒体发文称,女教师绝笔信是否属实,不能没有下文。网民也表示,静等调查结果,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事实真相。此外,在谜底仍未解开之际,一些反思声音接连不断,如浙江新闻在《女教师留绝笔信,别等事大了再下猛药》一文中称,可以肯定的是,唯有法律才能解决问题,要不然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维权问题上,得依法行政,强制公权力的介入要谨慎;行政管理部门得站得直坐得正,要不然,不仅不能有所助益,反而会成为拦路虎,成为新矛盾的一部分。再如,《侠客岛谈女教师绝笔信事件:一条诡异的上访之路》一文中表示,客观上,属地政府既是信访权利的回应者,又是信访秩序的维护者,面临着两难境地。我们希望,地方政府不应受“闹大”的影响破坏信访秩序,应在积极回应上访者合理诉求的同时,促使社会矛盾合情合理合法化解。舆情点评纵观此次舆情发展脉络,这场没有硝烟的舆论战争具备典型意义的原因可归为两方面:一是巧用“绝笔公开信”撬开新闻议题,在公众视野中公开博弈,寻求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二是涉事双方在互相揭露中已脱离最初的“以势压人”、“扶弱心理”等反映特征,舆论静待双方摆出最具说服力的证据,从而给出理性支持。从相关部门现有回应情况来看,迅速发声并立即调查搜寻、持续发布情况通报、如积极协商学校先期代赔偿、采取积极措施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等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抚平了舆论愤怒情绪;同时,信访办负责人回应中表示曾多次劝导当事人就与责任家长未达成一致的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引导舆论风向转移等等,成为此次回应措施的可取之处。但是,部分回应细节仍有瑕疵,具体表现在两处:一是8月5日@情义丰县的情况通报中,“经查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与“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前后表述不一致,定论过早引发网民质疑;二是视频画面中当事警方的回应态度成为网民讨论热点。网民表示该所副所长肢体语言和说话语气生硬刻板,不够亲民的气场让人产生“霸道执法”的臆测推断。再来看舆论对李秀娟的倾向,从最初以弱势方形象获得舆论倾斜到指责其做法或过度操作。教师品格、证据不足、碰瓷、緾访、闹访等负面词频频出现,目前,舆情态势朝着更为理性的方向发展。对于其索赔等事宜的诉求,舆论表示还需尽快还原完整信息链,让法治来判断孰是孰非并妥善解决。近年来,群众上访与干部拦访的事件在网络中屡见不鲜并不断见诸报端。2018年“八旬老妪上访获刑两年半保外就医被拒”一事首次引发舆论对信访制度的关注。在“不能越级上访”的法律制度下,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无可厚非,正如,在此次“李秀娟案”中,除了派出所副所长是否殴打当事人无法自圆其说外,很难说官方有明显过错。但是,此次冲突为何成为待解困局,这其实需要我们讨论一个现实命题,即面对这种上访带来的“维权”难题,职能部门该如何作为?对此,媒体的反思声音值得我们借鉴。央视评论:李秀娟是一名教师,更是一名母亲,年幼的孩子遭遇不可逆的视力伤害,她表现出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背景中,如何考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对待,体现出人心的温度,也考量着职能部门的智慧。人民微评:绝笔信是一面镜子。从风波到风暴,并非没有反思之处,对苍生疾苦,应多些体恤之情;对合理诉求,更应依法依规满足。若如此,何至于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因而,处理这样的舆情,除法治评判外,还需兼顾情与理。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冷冰冰地执行法律程序,忽视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合理解决,“緾访”、“闹访”现象仍将屡禁不止。我们期待此次事件能让社会各方对法治多一份“情理”思考。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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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还翻包检查,央视:谁给你“翻包”的权力?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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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述近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状告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饮食、翻包检查游客的事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事件起因系小王于2019年初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要求开包检查并被告知规定不可以将食物带进园内,进园之前要么将食物当场处理掉,要么花钱将食物存在园外。小王认为园方的规定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于2019年3月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3日,本案在浦东法院第一次开庭,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虽然事件发生时间较早,但有关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讨论声在网络上一直存在,此次舆情集中爆发,媒体和网友高度关注事件发展,积极就事件发表讨论和看法,使之成为近期热度较高的舆情事件。 舆情传播1. 传播趋势8月6日0时至13日14时,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共统计到事件有关的数据33200条,从传播趋势看,9日舆情初爆发,10-11日舆情热度有所回落,12日迪士尼官方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引网友严重不满,舆情热度再次飙升。舆情传播趋势图从舆情内容的分布看,事件舆情以原创内容为主,网友乐于就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据此可见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引发了网友诸多的反感,网友言语吐糟和情绪表达的积极性非常高。2. 平台分布舆情平台分布图从相关舆情的平台分布看,绝大部分信息来自于新浪微博,新浪微博聚集了事件89%以上的舆情量,微博自身具有的开放特性将会进一步推动事件的传播,预计会有更多的网友通过微博关注事件并对事件发布自己的看法。3. 情感分布舆情情感分布图针对事件舆情内容的情感分析显示,敏感度高达92.90%,事件的敏感度非常高,网民对于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以及翻包检查的行为多持否定的态度,过激的言论、反对的声音占大多数。4. 舆情热词舆情热点词汇在事件相关的信息中,除“迪士尼”、“上海”等核心词汇外,“食物”、“翻包”、“检查”、“禁止”、“隐私权”等出现的频次较高,说明此次舆情事件中网民与媒体关注和讨论的核心在于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是否侵犯游客隐私权等方面。此外“央视”一词也以较高的频次出现在舆情热词中,说明舆情得到了部分权威主流媒体的关注。 网友媒体声音1. 网友评论网友评论聚合图此次舆情中,网友们发表言论的积极性很高,很多网友乐于对事件发表个人看法,从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认为在网络上吵也没有用,人家有人家的规定,作为消费者,如果店家坚持那样做我们也没有办法,最好最有效的做法是别去迪士尼了,不然的话说也没用。持有这种观点的言论在网友评论中占比18%;有15%的网友评论认为迪士尼就是店大欺客,禁带饮食的规定根本不合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在,但迪士尼就是不做改变,是店大欺客的表现;此外,“认为迪士尼此举就是侵犯了游客的隐私权”、“支持提起诉讼的大学生,为其行为点赞”、“要求迪士尼做改变”、“吐糟迪士尼园内东西贵”等各种声音也都很多,总体来看对迪士尼此举持反对意见的声音特别多,可以说“天下苦迪士尼久矣”。2. 专家解读“园方禁止游客自带食物不合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展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吴律师认为,上海迪士尼的乐园须知禁止游客自带食物即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其有权选择在迪士尼购买食物或者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当消费者选择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后,迪士尼如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即侵犯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同时涉嫌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园方的“搜包”行为,律师卓莹认为,这并未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迪士尼规定入园需翻包检查,其实更多的是从安全检查考虑,不涉及知悉、收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秘密。”卓律师认为,消费者进入群体性公共场所,有必要的容忍义务,来配合安全检查,这与火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具有相似性。3. 媒体评论1)新京报官微:谁给了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权力?法律是一口钟,就得有人去敲一敲,较一下真。涉事大学生将迪士尼禁止外带食物的问题抛入公众视线,无疑是好事。或许有人说,你不认可迪士尼的“不让外带食物”“搜包”的规定,可以不去啊。但迪士尼再强势,也大不过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迪士尼开的是游乐园,不是饭店。不许外带食品入园,只许吃我家园内品种单一、价格畸高的食品,认准了游客不会为了磕外带食物问题而到了门口不进去——这不叫自主经营权,这叫剥夺消费者的正当选择权。2)人民网:翻包检查是对消费者隐私和尊严的赤裸侵犯一个全球知名企业,不是追求更好地尊重消费者权益,而是高举比烂大旗,让人遗憾。望不要固执地站在消费者权益的对立面。错误的行为不会因为做的人多了就变得正确。 舆情分析犹记16年上海迪士尼乐园首次开园引起的轰动,但没想到迪士尼再次受到大家“热烈关注”却是因为“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负面新闻。针对目前的舆情发展,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提起诉讼的学生表示,希望此次诉讼能引起迪士尼方的重视,停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将这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坚持到底。预计舆情的热度会随着时间逐渐冷却,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舆情仍会持续存在。从舆情传播的角度看,此次舆情并不能算是突发舆情,它有着比一般舆情都漫长的发酵期。禁带饮食,翻包检查作为园方运营工作的规定一直存在着,与之前相关的反对声音也一直存在着,但反对的声音并未引起园方足够的重视,所以才导致此次舆情爆发。对于园方来说,网友与媒体的声音更该是运营规则的制定标准,园方要更加重视舆情工作,而不是在明知规则不合理的情况下,却还要仗着店大欺客,“高举比烂大旗”使游客消费者失望。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云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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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被曝抓小偷后私自处罚:罚款十倍起,获利百万,这是公然的敲诈勒索?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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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舆情概述 7月25日,我苏网报道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一家大润发超市抓住小偷后,有自己的一套“独特”处理手段:发现有小偷后并不提醒或制止他,而是等到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来。抓到小偷后并不送警,而是以通知学校、家属或单位来带人相威胁,超市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涉案物品价值的10倍到20倍不等。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自2008年开业至今,这家超市每天以此方法获利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元。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二、事件发展 7月25日21时 “我苏网”发布文章称接到报料,江苏宿迁市一大润发超市处理小偷手段“独特”引关注。 8月6日9时 荔枝新闻官微对此事进行报道,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8月8日19时30分 宿迁市宿城区富康路派出所方表示,对于大润发超市私自收取罚款一事,已经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 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并表示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有结果后再联系记者,将具体情况向记者通报。 三、“私罚小偷”内幕及超市发声 1、私罚小偷内幕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先盯:让你“偷成功” 李先生介绍,超市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叫防损部,平时防损部的工作人员都会在超市内不断巡逻,一旦发现有小偷出现,他们就会盯住不放。“看到拿东西的人不付钱,我们会一直跟着他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也不提醒,等到出门的时候,再把他揪回来。” 再审:威逼交罚款 逮到这些拿了东西不付钱的“顾客”之后,他们会将其带到专门的讯问室,要求其将偷盗的东西如数交出,然后进行价格核算,核算完成后,就会询问其会员资料,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等基本信息,然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对其做出处罚决定。 2、超市经理发声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大润发超市的客户经理杨女士表示否认: 只要是在超市内抓获的小偷,我们无一例外,都会交给警方处理,从未私下里进行过罚款。 关于李先生提供的部分材料及协议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 ,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对于协议书上的文字,杨女士表示看名字好像叫刘德全,我们经理有这个名字的。 四、各界声音 1、媒体点评 人民日报:谁给了超市私自处罚小偷的权力? 宿迁涉事超市的行为之所以备受质疑,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只有执法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方可实施,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实施。小偷小摸固然可恶可恨,抓小偷也应受鼓励,但是动用“私刑”却为现代法治所不容许,先设置陷阱再“钓鱼执法”并对小偷处以高额“罚款”,更是既失德又违法。 新京报: 超市私罚小偷获利百万,是不是敲诈勒索?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抓小偷也不能动用“私刑”,更不能超越法律的范畴。 问法网:大润发私罚小偷,大润发跑不了小偷也跑不了! 大润发自己给自己赋予了两项权力,一是拘留权,二是罚款权,这两项权力可都是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予相关机关才能够行使这些权力,不知道大润发何时得到这些授权。小偷固然可恶,但是抓到小偷让其赔偿相应损失并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即可,受害人不能动用私刑。大润发扣留小偷并处以罚款的行为涉及两种犯罪,一是非法拘禁罪,二是敲诈勒索罪。 红辣椒:“偷一罚十”,真拿警示标语当法律了? 商场或超市的警示标语仅是提醒、警示,不可以作为免责挡箭牌。就比如,一家超市张贴了“小心路滑,摔倒概不负责”的提醒标语,但若真有顾客滑到摔伤,超市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非“概不负责”。这家大润发超市拿自己的“偷一赔十”警示标语,当成私自处罚小偷的法律,只能说他们“很天真”。 2、专家解读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认为,如果大润发超市确实存在通过罚款私自处理偷盗人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将构成敲诈勒索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超市威胁、强迫小偷交数倍以上赔偿,情节轻微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造成小偷人身损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超市长时间限制小偷人身自由不报警,则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超市在抓到小偷后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报警,把其交由警方处理。 3、网友看法 此次“大润发私罚小偷”引发微博热议。网友主要讨论的内容有五个方面: 网友支持大润发的做法,认为大润发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样才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网友认为大润发的做法错误,认为小偷固然可恨,但是并没有权利进行处罚。 网友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此事认为二者皆有错。 网友认为这是超市套路。 吃瓜群众 五、词云解析 解析:关键词云中,“小偷”“获利”“大润发”“私罚小偷”是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大润发的“独特”“手段”“威胁”行为也是网民讨论的热点。 六、舆情分析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大润发超市以“独特”方法处罚小偷是法律不容许的,在“大润发超市私罚小偷”事件被爆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群众对大润发做法大有争议。 也许,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正、施害,很多人都有动用“私刑”的冲动,但当对理性强调得多了,总有一天会让“化愤怒为理性”变为群体共识,可见不能对罪恶施以“私刑”;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运用法律武器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又可避免走向侵权乃至违法的歧路。 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裁断,涉事超市的行为是否违法也会有定论,届时法治会保障涉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终结这场争论。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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