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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要抓住“4个重点”
2020-09-15
7904
新媒体时代,随着网络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言论表达渠道,各类社会问题在网络语境中更加突出。网络舆情的引导、回应和危机管控能力,也由此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心议题。在此背景下,创新网络舆情治理模式,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行政文化转型以及优化社会治理机制有着显著意义。一脑中有弦:引领社会舆论相对开放的舆论格局,使各级党委、政府面临较之以前更为严峻的考验。以什么标准对近年来网络突发事件进行性质界定,如何从整体上把握舆情事件产生机制及传播模式,如何正确地、有效地引领社会舆论,变得难度更大。脑中时刻绷紧舆情这根弦,具体思路有:1.尽快适应舆论格局的新变化,把网络舆论场作为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晴雨表;2.考量网络舆论场的存在,为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搭建更宽敞的平台;3.积极考虑民众的接受范围、舆情的承受能力,理性引导公众有序合法地表达自己;4.培育网络自我净化的修复力量,避免“豆腐盘成肉价钱”。二肩上有责:舆情关口前移互联网作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其虚拟性、交互性、匿名性、开放性及等特性,导致在社会事件传播上的矛盾对立。网上行为理性与非理性倾向相互交织,形成了多种舆论杂合形态。分析出舆情生态理性部分,需要各级社会管理者切实担负起责任:1.正确认识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社会矛盾,这是消解舆情危机的理性前提;2.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体制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制度,避免产生群体性对抗情绪;3.避免利益纠葛导致情感转移,尤其要防范多方利益群体争夺网上话语权;4.谨防民生话题持续高热,观点争论激化演变,防止舆情下线恶化事态。三胸中有数:善察舆论格局舆情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和技术性要求很强,做好舆情信息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其内在要求和基本规律,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只有对动态演绎的舆论格局了然于胸,才能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工作要点主要有:1.深刻认识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客观存在,不同利益主体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产生冲突;2.高度警惕价值观冲突、政权博弈等复杂地缘政治因素冲击舆论格局,重点防范境外舆论与境内热点“同频共振”;3.积极探索网络时代危机应对方式的重要支撑,通过维护公共政策和创造公共价值,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4.清醒认识各路资本借舆情之名谋取利益、表达诉求,权利和权力、权利和权益、权益和权益之间的冲突,将导致舆论场隐形对抗,舆情态势更趋复杂。四手中有招:推动社会综治网络舆情传播的速度、规模和方式不仅取决于事件的社会背景和性质,还与网民群体的认知态度、价值观念、社会心理密切相关,各类网站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切身利益更是重要诱因。手中有招,就是要居安思危,用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思考谋划舆情工作,将各类干预因素和应对变量内化于心,从机制、流程、技术上实现信息互通、协调有力、处理高效。主要做法有:1.积极构建中央与地方、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相互联动机制,把握舆论引导和情绪疏导的时机和火候;2.地方政府应明确归口管理,责任到人,制定出相关应急预案,仔细梳理各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些,把风险梳理得更全面些;3.重视新媒体表达作用,从制度设计上强化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平台履责;4.通过适当的价值引导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共同引导网络行为规范,让倡导网络文明素养蔚然成风;5.网络运营者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将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治理有效对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治理。随着网络舆情风险在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愈加突出,舆情治理范式正在逐步从危机管理转向智慧治理。社会管理者既要提高传统安全意识,充分考虑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协同和资源配置,改善网络舆情衍生的现实社会“土壤”,也要密切关注非传统安全问题,协调多个治理主体将舆情风险纳入导控全过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融入稳定性的社会考量。一言以蔽之,下活先手棋,舆情关口前移排查风险,线下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少放马后炮,不要等到群议汹汹再想引导处置。如此,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才不会“空对空”。 来源:舆情観察 作者:颜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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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分析: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
2019-08-07
2435
舆情概述近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瓜农庞大哥称,他在淇县承包了200多亩地,自打西瓜成熟开始,附近的人就老来偷。这次上前追赶偷瓜贼,拉扯当中,偷瓜的母女俩和庞大哥都摔倒在地,可没想到对方先报了警,处理结果是让庞大哥赔给对方300块。对此,瓜农庞大哥认为,自己的西瓜被偷,私人财产已受到损失,阻止对方偷瓜和离开也没错,为什么还要倒赔对方300元。此事一经曝光引发舆论热议,8月2日淇县公安局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通报一出,不但没有起到缓解舆情压力的作用,反而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舆情概述根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显示,舆情分析师梳理了该舆情事件的发展脉络。详细情况如下:7月31日10:28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以《偷我瓜 我赔钱?》为标题报道。7月31日下午开始微博、趣头条、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相关视频转发量持续增加。8月1日@新浪河南、@河南全搜索、@看看新闻knews等大V转发,各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此事,舆情热度逐渐上升。8月2日@平安淇县针对瓜农倒赔两名偷瓜女子300元一事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之后两女子主动退还。通报一出引发舆论质疑,目前该通报已删除。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舆情快速升温。8月3日21:52@平安鹤壁发布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8月4日18:16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舆情热度开始逐渐下降。8月5日@新浪新闻客户端发布微博“#河南被偷瓜农现状#:警察一天巡逻七八趟,不怕瓜被偷了”。截至8月6日上午11时,该微博转发量135次、评论554次、点赞量15480次。媒体评论北京青年报:让瓜农倒赔偷瓜者,和稀泥执法要不得瓜农抓偷瓜者被令倒赔三百”,让人看到警方“和稀泥式”执法存在的严重问题。瓜农庞某看到自己的财物被盗,对不法分子盗窃自己财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急之下在追赶中拉拽了盗瓜者骑的电动车的车把,这样的行为并不过激,是一种“自保行为”,造成盗瓜者膝盖擦伤,也不应让瓜农庞某赔偿。警方更应追究盗瓜者的相应责任,就算因情节较为轻微,不能予以定罪,也有必要依法处以罚金。况且瓜农称西瓜屡屡被盗,这就更有必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尽到保护民众财产安全之责。燕赵都市报:瓜农抓偷瓜者倒赔三百”,个案纠偏不是终点这种就事论事式的处理和个案纠偏并非终点,更重要的是要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从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补足短板。要使所有执法者都明白,既然执的是法,那就要以法律为准绳,在何时何地都要将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挺在前面,千万不能遇事“各打五十大板”,甚至要求好人向坏人低头,匆匆息事宁人了事。网民观点该舆情事件爆发后立即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通过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对微博上网民的评论抽样调查显示,网民情绪以负面为主,对当地警方和稀泥的行为表示失望、抨击执法者不懂法的评论占比较大;此外,部分网民通过对此事的评论引申到对中国执法环境的不满。以下是部分网民的观点摘选:@纯黑色239:偷盗是属于犯罪行为,瓜农正当防卫,为什么要赔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警察是吃白饭的吗?@大米3005:类似彭宇案又出来了,执法者不知何为依法治国。和稀泥式调解,伤了老百姓的心。@刘亚东BESOS:农民真的不容易啊@水帘洞主很内向:乱作为比不作为更恶劣,胡作非为怎么能成为合格的执法者?@我有点读不懂你:确实是的!现在的一些警察执法者真的是和稀泥的法制意识很欠缺,这样很丢公安队伍的脸的。舆情分析一桩是非分明、情节简单的盗窃案件最后变成了舆情“大案”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偷瓜者被瓜农追赶的过程中摔倒受伤,是盗窃人咎由自取,最后瓜农没有要求偷瓜者赔偿损失,反而要倒赔300块,淇县警方的判罚实在有违常理。一时间群情激愤,迫于舆论压力,淇县警方8月2日发布通报回应公众关切,但是通报中的“摘瓜”、“主动退还”等词眼背后的“和稀泥”行为,再次掀起舆情风波。@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是“摘”是“偷”,必须要厘清。此外,因为偷瓜的受了伤,就让瓜农赔,这种谁弱谁占理的思维,也被网民指责是在滥用同情心,明明是执法者,断案时却是个法盲。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新京报电话采访当地派出所李所长时。当记者问到“你们对这个事情认定她是偷西瓜还是摘西瓜”时,所长发出一声“喂”,之后不管记者怎么追问,所长不停地“喂喂喂”。这一幕实在是惊掉了所有“吃瓜群众”的下巴。这一连串“神回应”让深陷舆论漩涡里的淇县警方成为了全国人民讨伐的对象。8月4日鹤壁市警方在调查之后,总算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结果,舆情热潮就此慢慢退去。从舆情监测的角度来看,淇县警方在此次事件中舆情危机应对严重失当,主要表现在案件判罚有失公允、舆情回应迟缓、警情通报错漏百出、媒体采访装聋作哑等方面。类似案件处置,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实体案件处置需恪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执法。这要求相关部门需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尽快厘清各方责任,准确做出权威定性,平息舆论争议。其次,舆情处置要坚持“快、准、稳”的基本原则。舆情发生之后,实时追踪舆情走向,必要的时候做出舆情回应。需要注意的是,舆情回应要及时并不代表舆情回应的内容不重要。在实践过程中,多数通报推动热度消退,但也存在一些内容上的“雷区”,引发次生舆情。具体来说,一篇高质量的舆情通报包含以下四个特点:标题规范、逻辑清晰、措辞严谨、细节精准。最后,面对汹涌的舆情,领导干部要扮演好“救火队长”的角色,真诚地与媒体沟通,不回避、不搪塞、不敷衍。这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面对媒体采访,实事求是,在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之前不轻易下结论,碰到无法回答的问题时态度诚恳回应关切。舆论,关乎人心向背。公安机关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空监督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体系是当下网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何铖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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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深一度 | 解题“绝笔信”,让“情与理”为法治增加一份温度
2019-08-09
2038
导读近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从8月4日遭受不公平待遇“求助信”公开,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布三次情况通报,到8月5日相关人员接访回应,舆论从一边倒逐渐趋于理性,多次反转推动该案陷入“罗生门”。截止目前,李秀娟案仍在调查中。本文拟从事件始末与舆论风向发展两方面综合解读此次舆情特征,对后续相关主体发声主体提供思考与借鉴。舆情回顾前期:“绝笔求助信”触动大众同理心,媒体迅速介入引起全民关注。8月4日上午,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实名刊发署名为李秀娟的一份求助信在网络流传,信中一句“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丰县派出所所长罗烈,教育局丁攀,这个世界的恶,你们占了一半”被舆论称之为“绝笔信”,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李秀娟在信中称自己的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今年3月份,夫妻两人准备带孩子到北京治疗,被当地认定为有上访倾向,并因此长期遭到不公正对待,其中包括民警暴力殴打致伤。一时间,舆论关切声音爆棚。新京报介入调查,询问当地政府具体情况。当天下午,丰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李秀娟夫妇已找到”。自此,有关该事的微博话题持续发布,#丰县政府通报徐州女教师失联#等多个话题阅读量达1亿+。前中期:警方回应中“执法记录仪没电”,舆论质疑声不断。8月5日,丰县派出所副所长接受媒体采访首度回应,称传唤女教师李秀娟执法过程中,绝不存在殴打辱骂等情节,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其余全部视频证据已经上交调查组。新京报等多家官方微博发布采访视频, “执法记录仪没电了”的回复再次招致舆论质疑,从网民评论中发现,大多数网民表示“画面缺失有失执法规范”。中期:多方主体发声产生舆论反转,李秀娟案陷入“罗生门”。随着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持续追踪和调查,女教师李秀娟、县教育局信访办丁攀、学校校长及老师、医院等多位相关当事人做出回应,“公开求助”一事变得越来越复杂,舆论也从事发之初的“一边倒”开始分化。尤其是“信访官员丁攀哭诉:她来维权,我的名声谁维护”成为舆情重要转折节点,舆论焦点从警方是否涉嫌执法不当转移至女教师为何不走司法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相关部门已初步扭转了舆论形势。同时,媒体期待得到进一步的真相。后期:媒体反思此次官民之争,专业声音拉动舆论进入理性频道自8月6日至今舆情事件发生多次转折的过程中,新京报、齐鲁晚报、中国新闻周刊、@侠客岛等一些主流媒体持续梳理事件线索,试图通过各方回应还原真相,通过客观评析双方诉求与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一步引导舆论步入理性轨道。从事件各个节点的网民评论中可发现,舆论质疑不再单一,从信访制度到执法规范,从“缠访、闹访”到“应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网民声音开始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这场矛盾纷争,理性等待真相成为本阶段舆情主要特征。舆论观察担忧与悲情: 合理信访如何保障?从《Vista看天下》官方微博8月4日博文下面3万余条评论中可看到,绝笔信的浮出将近年来敏感的上访制度推上公共舆论空间,多数网民对上访者被截访的现象表达不满,并对信访权力持悲观情绪。质疑与发问: 执法记录缺失为套路应对8月5日,当事民警罗烈首度回应,并称“执法记录仪没电”,推动网民情绪化升级,“选择性缺失”、“老剧情、老套路”成为评论热词。疑惑与分化: 各方回应中暴露的多重疑点随着当事各方回应及诸多细节的展示,“绝笔信事件”部分事实已被还原,但真相的迷雾仍未完全消散,“李秀娟女儿梁某眼损伤是否与同学误伤存在直接关系,谁应负赔偿责任”、“李秀娟为何不第一时间走司法程序”、“派出所是否存在执法不当”、“李秀娟丈夫梁士伟为何被停职调查”、“教师联名支持维权书是否属实”等五大疑虑引发舆论进一步思考,从愤怒到理性,舆论观点呈现两极分化。期待与追问: 法治本位还需兼顾理与情截止目前,该事仍未发布进一步调查结论,面对这场因“公开信”而引发的官民矛盾及其背后悬而未解的谜团,媒体仍保持高度关注。人民网、齐鲁晚报、浙江新闻等众多媒体发文称,女教师绝笔信是否属实,不能没有下文。网民也表示,静等调查结果,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事实真相。此外,在谜底仍未解开之际,一些反思声音接连不断,如浙江新闻在《女教师留绝笔信,别等事大了再下猛药》一文中称,可以肯定的是,唯有法律才能解决问题,要不然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维权问题上,得依法行政,强制公权力的介入要谨慎;行政管理部门得站得直坐得正,要不然,不仅不能有所助益,反而会成为拦路虎,成为新矛盾的一部分。再如,《侠客岛谈女教师绝笔信事件:一条诡异的上访之路》一文中表示,客观上,属地政府既是信访权利的回应者,又是信访秩序的维护者,面临着两难境地。我们希望,地方政府不应受“闹大”的影响破坏信访秩序,应在积极回应上访者合理诉求的同时,促使社会矛盾合情合理合法化解。舆情点评纵观此次舆情发展脉络,这场没有硝烟的舆论战争具备典型意义的原因可归为两方面:一是巧用“绝笔公开信”撬开新闻议题,在公众视野中公开博弈,寻求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二是涉事双方在互相揭露中已脱离最初的“以势压人”、“扶弱心理”等反映特征,舆论静待双方摆出最具说服力的证据,从而给出理性支持。从相关部门现有回应情况来看,迅速发声并立即调查搜寻、持续发布情况通报、如积极协商学校先期代赔偿、采取积极措施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等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抚平了舆论愤怒情绪;同时,信访办负责人回应中表示曾多次劝导当事人就与责任家长未达成一致的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引导舆论风向转移等等,成为此次回应措施的可取之处。但是,部分回应细节仍有瑕疵,具体表现在两处:一是8月5日@情义丰县的情况通报中,“经查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与“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前后表述不一致,定论过早引发网民质疑;二是视频画面中当事警方的回应态度成为网民讨论热点。网民表示该所副所长肢体语言和说话语气生硬刻板,不够亲民的气场让人产生“霸道执法”的臆测推断。再来看舆论对李秀娟的倾向,从最初以弱势方形象获得舆论倾斜到指责其做法或过度操作。教师品格、证据不足、碰瓷、緾访、闹访等负面词频频出现,目前,舆情态势朝着更为理性的方向发展。对于其索赔等事宜的诉求,舆论表示还需尽快还原完整信息链,让法治来判断孰是孰非并妥善解决。近年来,群众上访与干部拦访的事件在网络中屡见不鲜并不断见诸报端。2018年“八旬老妪上访获刑两年半保外就医被拒”一事首次引发舆论对信访制度的关注。在“不能越级上访”的法律制度下,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无可厚非,正如,在此次“李秀娟案”中,除了派出所副所长是否殴打当事人无法自圆其说外,很难说官方有明显过错。但是,此次冲突为何成为待解困局,这其实需要我们讨论一个现实命题,即面对这种上访带来的“维权”难题,职能部门该如何作为?对此,媒体的反思声音值得我们借鉴。央视评论:李秀娟是一名教师,更是一名母亲,年幼的孩子遭遇不可逆的视力伤害,她表现出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背景中,如何考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对待,体现出人心的温度,也考量着职能部门的智慧。人民微评:绝笔信是一面镜子。从风波到风暴,并非没有反思之处,对苍生疾苦,应多些体恤之情;对合理诉求,更应依法依规满足。若如此,何至于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因而,处理这样的舆情,除法治评判外,还需兼顾情与理。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冷冰冰地执行法律程序,忽视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合理解决,“緾访”、“闹访”现象仍将屡禁不止。我们期待此次事件能让社会各方对法治多一份“情理”思考。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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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还翻包检查,央视:谁给你“翻包”的权力?
2019-08-14
2261
舆情概述近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状告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饮食、翻包检查游客的事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事件起因系小王于2019年初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要求开包检查并被告知规定不可以将食物带进园内,进园之前要么将食物当场处理掉,要么花钱将食物存在园外。小王认为园方的规定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于2019年3月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3日,本案在浦东法院第一次开庭,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虽然事件发生时间较早,但有关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讨论声在网络上一直存在,此次舆情集中爆发,媒体和网友高度关注事件发展,积极就事件发表讨论和看法,使之成为近期热度较高的舆情事件。 舆情传播1. 传播趋势8月6日0时至13日14时,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共统计到事件有关的数据33200条,从传播趋势看,9日舆情初爆发,10-11日舆情热度有所回落,12日迪士尼官方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引网友严重不满,舆情热度再次飙升。舆情传播趋势图从舆情内容的分布看,事件舆情以原创内容为主,网友乐于就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据此可见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引发了网友诸多的反感,网友言语吐糟和情绪表达的积极性非常高。2. 平台分布舆情平台分布图从相关舆情的平台分布看,绝大部分信息来自于新浪微博,新浪微博聚集了事件89%以上的舆情量,微博自身具有的开放特性将会进一步推动事件的传播,预计会有更多的网友通过微博关注事件并对事件发布自己的看法。3. 情感分布舆情情感分布图针对事件舆情内容的情感分析显示,敏感度高达92.90%,事件的敏感度非常高,网民对于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以及翻包检查的行为多持否定的态度,过激的言论、反对的声音占大多数。4. 舆情热词舆情热点词汇在事件相关的信息中,除“迪士尼”、“上海”等核心词汇外,“食物”、“翻包”、“检查”、“禁止”、“隐私权”等出现的频次较高,说明此次舆情事件中网民与媒体关注和讨论的核心在于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是否侵犯游客隐私权等方面。此外“央视”一词也以较高的频次出现在舆情热词中,说明舆情得到了部分权威主流媒体的关注。 网友媒体声音1. 网友评论网友评论聚合图此次舆情中,网友们发表言论的积极性很高,很多网友乐于对事件发表个人看法,从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认为在网络上吵也没有用,人家有人家的规定,作为消费者,如果店家坚持那样做我们也没有办法,最好最有效的做法是别去迪士尼了,不然的话说也没用。持有这种观点的言论在网友评论中占比18%;有15%的网友评论认为迪士尼就是店大欺客,禁带饮食的规定根本不合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在,但迪士尼就是不做改变,是店大欺客的表现;此外,“认为迪士尼此举就是侵犯了游客的隐私权”、“支持提起诉讼的大学生,为其行为点赞”、“要求迪士尼做改变”、“吐糟迪士尼园内东西贵”等各种声音也都很多,总体来看对迪士尼此举持反对意见的声音特别多,可以说“天下苦迪士尼久矣”。2. 专家解读“园方禁止游客自带食物不合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展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吴律师认为,上海迪士尼的乐园须知禁止游客自带食物即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其有权选择在迪士尼购买食物或者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当消费者选择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后,迪士尼如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即侵犯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同时涉嫌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园方的“搜包”行为,律师卓莹认为,这并未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迪士尼规定入园需翻包检查,其实更多的是从安全检查考虑,不涉及知悉、收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秘密。”卓律师认为,消费者进入群体性公共场所,有必要的容忍义务,来配合安全检查,这与火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具有相似性。3. 媒体评论1)新京报官微:谁给了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权力?法律是一口钟,就得有人去敲一敲,较一下真。涉事大学生将迪士尼禁止外带食物的问题抛入公众视线,无疑是好事。或许有人说,你不认可迪士尼的“不让外带食物”“搜包”的规定,可以不去啊。但迪士尼再强势,也大不过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迪士尼开的是游乐园,不是饭店。不许外带食品入园,只许吃我家园内品种单一、价格畸高的食品,认准了游客不会为了磕外带食物问题而到了门口不进去——这不叫自主经营权,这叫剥夺消费者的正当选择权。2)人民网:翻包检查是对消费者隐私和尊严的赤裸侵犯一个全球知名企业,不是追求更好地尊重消费者权益,而是高举比烂大旗,让人遗憾。望不要固执地站在消费者权益的对立面。错误的行为不会因为做的人多了就变得正确。 舆情分析犹记16年上海迪士尼乐园首次开园引起的轰动,但没想到迪士尼再次受到大家“热烈关注”却是因为“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负面新闻。针对目前的舆情发展,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提起诉讼的学生表示,希望此次诉讼能引起迪士尼方的重视,停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将这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坚持到底。预计舆情的热度会随着时间逐渐冷却,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舆情仍会持续存在。从舆情传播的角度看,此次舆情并不能算是突发舆情,它有着比一般舆情都漫长的发酵期。禁带饮食,翻包检查作为园方运营工作的规定一直存在着,与之前相关的反对声音也一直存在着,但反对的声音并未引起园方足够的重视,所以才导致此次舆情爆发。对于园方来说,网友与媒体的声音更该是运营规则的制定标准,园方要更加重视舆情工作,而不是在明知规则不合理的情况下,却还要仗着店大欺客,“高举比烂大旗”使游客消费者失望。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云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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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被曝抓小偷后私自处罚:罚款十倍起,获利百万,这是公然的敲诈勒索?
2019-08-16
4330
一、舆情概述 7月25日,我苏网报道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一家大润发超市抓住小偷后,有自己的一套“独特”处理手段:发现有小偷后并不提醒或制止他,而是等到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来。抓到小偷后并不送警,而是以通知学校、家属或单位来带人相威胁,超市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涉案物品价值的10倍到20倍不等。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自2008年开业至今,这家超市每天以此方法获利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元。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二、事件发展 7月25日21时 “我苏网”发布文章称接到报料,江苏宿迁市一大润发超市处理小偷手段“独特”引关注。 8月6日9时 荔枝新闻官微对此事进行报道,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8月8日19时30分 宿迁市宿城区富康路派出所方表示,对于大润发超市私自收取罚款一事,已经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 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并表示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有结果后再联系记者,将具体情况向记者通报。 三、“私罚小偷”内幕及超市发声 1、私罚小偷内幕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先盯:让你“偷成功” 李先生介绍,超市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叫防损部,平时防损部的工作人员都会在超市内不断巡逻,一旦发现有小偷出现,他们就会盯住不放。“看到拿东西的人不付钱,我们会一直跟着他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也不提醒,等到出门的时候,再把他揪回来。” 再审:威逼交罚款 逮到这些拿了东西不付钱的“顾客”之后,他们会将其带到专门的讯问室,要求其将偷盗的东西如数交出,然后进行价格核算,核算完成后,就会询问其会员资料,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等基本信息,然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对其做出处罚决定。 2、超市经理发声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大润发超市的客户经理杨女士表示否认: 只要是在超市内抓获的小偷,我们无一例外,都会交给警方处理,从未私下里进行过罚款。 关于李先生提供的部分材料及协议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 ,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对于协议书上的文字,杨女士表示看名字好像叫刘德全,我们经理有这个名字的。 四、各界声音 1、媒体点评 人民日报:谁给了超市私自处罚小偷的权力? 宿迁涉事超市的行为之所以备受质疑,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只有执法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方可实施,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实施。小偷小摸固然可恶可恨,抓小偷也应受鼓励,但是动用“私刑”却为现代法治所不容许,先设置陷阱再“钓鱼执法”并对小偷处以高额“罚款”,更是既失德又违法。 新京报: 超市私罚小偷获利百万,是不是敲诈勒索?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抓小偷也不能动用“私刑”,更不能超越法律的范畴。 问法网:大润发私罚小偷,大润发跑不了小偷也跑不了! 大润发自己给自己赋予了两项权力,一是拘留权,二是罚款权,这两项权力可都是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予相关机关才能够行使这些权力,不知道大润发何时得到这些授权。小偷固然可恶,但是抓到小偷让其赔偿相应损失并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即可,受害人不能动用私刑。大润发扣留小偷并处以罚款的行为涉及两种犯罪,一是非法拘禁罪,二是敲诈勒索罪。 红辣椒:“偷一罚十”,真拿警示标语当法律了? 商场或超市的警示标语仅是提醒、警示,不可以作为免责挡箭牌。就比如,一家超市张贴了“小心路滑,摔倒概不负责”的提醒标语,但若真有顾客滑到摔伤,超市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非“概不负责”。这家大润发超市拿自己的“偷一赔十”警示标语,当成私自处罚小偷的法律,只能说他们“很天真”。 2、专家解读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认为,如果大润发超市确实存在通过罚款私自处理偷盗人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将构成敲诈勒索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超市威胁、强迫小偷交数倍以上赔偿,情节轻微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造成小偷人身损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超市长时间限制小偷人身自由不报警,则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超市在抓到小偷后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报警,把其交由警方处理。 3、网友看法 此次“大润发私罚小偷”引发微博热议。网友主要讨论的内容有五个方面: 网友支持大润发的做法,认为大润发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样才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网友认为大润发的做法错误,认为小偷固然可恨,但是并没有权利进行处罚。 网友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此事认为二者皆有错。 网友认为这是超市套路。 吃瓜群众 五、词云解析 解析:关键词云中,“小偷”“获利”“大润发”“私罚小偷”是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大润发的“独特”“手段”“威胁”行为也是网民讨论的热点。 六、舆情分析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大润发超市以“独特”方法处罚小偷是法律不容许的,在“大润发超市私罚小偷”事件被爆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群众对大润发做法大有争议。 也许,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正、施害,很多人都有动用“私刑”的冲动,但当对理性强调得多了,总有一天会让“化愤怒为理性”变为群体共识,可见不能对罪恶施以“私刑”;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运用法律武器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又可避免走向侵权乃至违法的歧路。 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裁断,涉事超市的行为是否违法也会有定论,届时法治会保障涉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终结这场争论。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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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堡垒》始于流量终于流量?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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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由滕华涛执导,根据江南同名小说改编,鹿晗、舒淇领衔主演的科幻战争电影《上海堡垒》于8月9日在全国公映。影片上映后口碑与票房双双遭遇滑铁卢,豆瓣评分仅3.4分,猫眼评分5.8,上映三天单日票房已降至1000万左右。有网友评论称,“《流浪地球》打开了中国科幻电影的一扇门,《上海堡垒》又给关上了”。二事件回顾7月17日电影上海堡垒发布全阵容海报,全方位宣传开始启动。7月18日上海堡垒片尾主题曲《无愧》MV上线。7月26日上海堡垒发布“错过”版预告。7月30日制作方举办上海堡垒观影及主创见面会抽票,网上舆情又掀起一波高潮。8月6日上海堡垒主题曲《世界末日》MV发布。8月9日猫眼预测《上海堡垒》总票房只有2亿,猫眼评分也下滑至5.8,豆瓣评分下滑至3.4。8月11日导演道歉,官博道歉,原著作者道歉,大家都在说,《流浪地球》打开了中国科幻片的大门,而《上海堡垒》它又把这扇大门关闭了。三媒体观点1媒体点评人民日报:《流浪地球》给国产科幻长的脸,又被《上海堡垒》丢了?“《流浪地球》给国产科幻长的脸,又被《上海堡垒》丢了?”丢没丢咱不知道,但唯一肯定的是《上海堡垒》确实不如《流浪地球》,也许是《流浪地球》给观众带来了太多的惊喜,才会让我们对《上海堡垒》有更高的期待!南方日报: 留给“流量电影”的时间不多了近年来,尽管许多人都不满“流量电影”横行,但从现实来看,仍然不得不向市场妥协。其中关键原因在于,流量的确是能赚到钱的。从这方面来讲,我们乐见于《上海堡垒》的倒塌,因为它证明了,“流量总能赚到钱”的神话是假的。艺术魅力的来源是作品,指望流量就能大红特红,虽然在特定时期内获得成功,但当整个市场冷静下来,就不再有偷鸡摸狗的可能。一句话,留给“流量电影”的时间不多了!北京商报:上海堡垒“从内部攻破”这个夏天的电影市场有很多话题让人津津乐道。拿下金棕榈的《寄生虫》在探讨贫富,在剥离阶层,在反思善恶,在艺术性和商业性交汇处做最大限度的矛盾对立与融合。《哪吒》赚得盘满钵满,不仅有真金白银,还有可贵的口碑,两个风火轮就把全民对国产动画的心气点燃了。最后,也有人败得不留余地,它妄图兼容硬核科幻和流量受众,只可惜实力终究配不上野心,“上海堡垒”败给了自己。央视:一部假大空大片!《上海堡垒》本身的定位就是拍摄非常困难的末世科幻片,但是剧组在拍摄的还原度非常低,与《流浪地球》相比完全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在战斗制作的规模以及压迫感上完全不存在,看电影人还不如表彰大会上坐的人多。2专家解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就此评论道,“希望中国电影能够走出误区,在扎实的故事、严密的世界观、缝合的情节中突出人性人情和人类共享价值的力量”。影评人图宾根木匠说道,“电影工业尤其是科幻电影工业的体系怎么建立?人才队伍怎么培养?只能是通过大量的作品去锻炼、试错,才有可能达成”。影视传媒行业分析师表示,明星流量确实能为电影带来关注度,IP也能让作品在前期实现一定规模的潜在观众,但不能将是否拥有以上两种元素与成功电影作品画上等号,电影是一种内容形态,单纯凭借流量和IP的背景无法代表内容质量的高低。3网友看法伴随“上海堡垒”上映引发微博热议。网友主要讨论的内容有七个方面:网友支持鹿晗。网友吐槽鹿晗。网友理性观影。网友认为剧情无逻辑。网友认为花了冤枉钱。网友认为导演涉嫌抄袭应该道歉。其它。四词云解析解析:关键词云中,“电影”“上海堡垒”“观众”“批评”是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关于上海堡垒的“科幻电影”“鹿晗”“宣传” 也是网民讨论的热点。五舆情分析洞观国内电影史《流浪地球》为国产科幻电影开了一个好头,票房成就内地影史第二,深受国内好评。而在7月就开始宣传的《上海堡垒》,虽有顶级流量明星鹿晗主演被寄予厚望,但上映三天仅勉强破亿,目前豆瓣评分3.4、猫眼评分5.8,远远落后于已上映多日的《哪吒之魔童降世》《烈火英雄》和《使徒行者2》,可见电影市场制胜法宝的“流量+IP”已失效。《上海堡垒》被观众吐槽为“披着科幻片外衣的言情片”,称“国产科幻电影或始于《流浪地球》,止于《上海堡垒》”。对此《上海堡垒》官方微博曾连发微博称“这是是烂片?”的文字,疑似回应“烂片批评”(目前这些内容均被删除)。在8月11日,电影《上海堡垒》导演滕华涛在微博上发长文道歉,对于有观众指出《上海堡垒》关上了中国科幻电影的门,滕华涛表示:“真的很抱歉,因为我相信,没有人想要去关上这扇闪着光的门” 并且对“上海堡垒关闭了中国科幻片”的这一说法表示非常难过。近年来,尽管许多人都不满“流量电影”横行,但从现实来看,仍然不得不向市场妥协。其中关键原因在于,流量的确是能赚到钱的。从这方面看《上海堡垒》这部电影的表现其实只是佐证了流量电影死亡的既定事实而已,因为在近两年已经极少有流量电影上映了,这也说明了现在的中国观众素质越来越高,对中国电影越来越挑剔,靠内容为王才是拍好电影的正道。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赵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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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反杀醉酒男,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2019-08-30
2161
2019年2月8日晚,云南丽江90后女子唐雪参加完朋友的生日聚会,朋友开车送唐雪在村口路遇醉酒的男村民李某湘,遭其拦车搭讪与辱骂。唐雪与父亲前往理论,三人首次发生扭打。次日凌晨1时,李某湘持菜刀到唐雪家砸门,她拿上家中两把水果刀出门,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她挥舞着的一把水果刀,伤及李某右胸部主动脉,致后者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8月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唐雪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二、案件回顾2019-2-8 11时左右云南丽江90后女子唐雪路遇醉酒的李某湘,遭其拦车与辱骂。唐雪和父亲前往理论,三人发生扭打。2019-2-9 1时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门,唐雪拿上家中“两把刀”出门,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她挥舞其中一把水果刀,伤及醉酒男右胸部主动脉,致其抢救无效死亡。2019-2-10唐雪被永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2-25经检方批准逮捕,羁押在丽江市看守所。2019-3-3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唐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2019-8-7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以唐雪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永胜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8-25一份案件检方起诉书曝光,表示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19-8-26封面新闻率先独家披露检方起诉书后,让正当防卫又一次成为热词,引起了网友热烈讨论,该案件冲上热搜。2019-8-27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已派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三、法律博主、网友观点1法律博主观点@法职_庞九林律师:#男子持刀砸门被90后女孩反杀#此案明显不是互殴,无论是否唐雪先动手,都是正当防卫。李某持菜刀砸门,唐雪出门查看情况,发现李某持菜刀。这个时候,如果李某先动手,唐雪就是正当防卫,唐雪制止李某,是正当防卫行为。如果唐雪先动手,也是正当防卫行为。因为李某持刀上门,已经是正在进行的的犯罪行为,而且对自己的威胁,迫在眉睫,不能苛求李某举起刀唐雪才可以反抗,如果唐雪不先制止李某,自己就有可能被砍伤或者砍死。我们不能要求凶杀举起刀,枪开始瞄准才可以反抗,为了制止犯罪,先动手,也是正当防卫。@杨文战律师:死者肯定有错,醉酒滋事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持刀上门闹事,从这些情节来看似乎很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从最后一次关键冲突发生的状态来看却不足以认定正当防卫。唐雪的行为虽然是在受侵害之后的反击自卫行为,但明显其超过了必要的、合理的限度。这种情况下认定为防卫过当然后减轻处罚是妥当的,完全不担责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本意。要鼓励正当防卫,在公民正当防卫时不宜对公民过于苛责,但不是无限度加大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唐有讼:对正当防卫的坚持与鼓励,本身是没错的。只是客观上造成了一个问题,一切重大关切案件,最后不得不在检察院阶段,把这个问题解决掉。2网友此次“90后女孩反杀醉酒男”被媒体爆料后引发微博热议。网友主要讨论的内容有4个方面:网友认为唐雪无罪,表示人都杀到家门口,唐雪的反映属于正当防卫。网友认为唐雪有罪,表示正当防卫没错,但是带上刀那一刹那就有故意伤人的想法。网友站在中立角度,称唐雪是正当防卫,但是杀了人应该是防卫过当,至于是否有罪还是看法律怎么评判。网友认为唐雪第一时间应该报警,这样就不会出现这种悲惨的事件了。四、词云解析解析:关键词云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审查”“90后女子反杀醉酒男”“案件”是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经过媒体报道获得网友广泛关注。五、舆情分析自昆山反杀案时隔一年后,发生90后女孩反杀醉酒男。网友对此的分歧很大,舆论普遍认为该案件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故意杀人,表示法律应该考虑当事人的惶恐程度与情况的危机。但是就法律角度来说,每一个定罪和量刑,都应该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而最终判断出来的,舆论应充分尊重司法程序和条文规定,既要维护实体正义,也应维护程序正义。那么到底什么是正当防卫呢?正当防卫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对不正”,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客观地说,受执法理念、环境影响,在实践中正当防卫权实质弱化,或者认定过于苛刻,或者出于平衡考虑做出裁判,立法初衷未得到充分体现。目前,此案并未给出一种结果,让我们期待后续的信息。相信法律会给案件一个公正的裁决,给人们一个公正的结论。附件:此案件中最强的争议就是“正当防卫”,让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截图来源:央视网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赵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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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房屋倒塌价格反涨?处理好这3个问题是关键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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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28日上午,深圳罗湖一住宅楼倒塌,出人意料的是,事发后几小时迅速引发该小区房价震荡。一时间,塌陷原因、房屋质量、业主安置赔偿、中介炒房乱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公寓突然倒塌,是福还是祸,舆论各持己见。本文通过分析事情进展中舆论走向,对相关部门后续处理提供参考性建议。 舆情事件回放 8月28日11时20分 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和平新居单身公寓楼发生沉降倾斜。该消息经头条号@壹深圳发出后,立刻引发媒体集中关注。环球时报、央视网、南方都市报、中国经济周刊、凤凰网、新京报等众多主流媒体均参与跟踪报道。 事发一小时后 罗湖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新时代罗湖发首篇情况通报,称目前无人员伤亡。随后,应急管理局通过媒体公开回应称,已组织专家现场鉴定事故原因。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房产中介人员身挂宣传牌,收购同小区二手房,部分房屋的挂牌价也出现上涨。“深圳公寓倒塌,房价却暴涨60万”、“5组客户抢一套房子”、“房子已倒、拆迁提上日程”等话题在舆论场迅速传播。网民关注重心也发生转移,“楼房倒塌是福还是祸”的讨论热点。 事发当天 @新时代罗湖连续发布三篇通报公开进展情况, 23时25分,专家初步鉴定结论浮出水面。“摩擦桩型”、“建筑下方有暗渠”、“桩身腐蚀”研判结果再次引发一番热议。 8月29日 29日上午对于倒塌楼房是否拆迁,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住建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回应称:和平新居附近暂无拆迁计划。 29日下午,中国经营报报道《至少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 截至8月30日 有关深圳罗湖楼房倒塌的新浪微博话题不断更新,#中介回应深圳公寓坍塌房价反涨# 和#深圳罗湖一公寓沉降倾斜# 阅读量1.6亿,网易客户端相关评论量10万+。 舆论观察 房屋倒塌,网民聚焦三方面: 1、热讨倒塌原因,超五成网民质疑房屋质量 网民“一品小汤锅201802”:我建设盖过房子,混凝土夏天浇筑凝固需要一个星期。冬天需要十天,但是深圳以前有一个词叫做三天一层楼,为了节约成本地基打的也不牢固。以后十年中国大型城市楼房质量事故会越来越多 网民“宅宅啊火”:如果不是自然灾害地下坍塌导致……那肯定就是房地产商,建楼的时候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获取暴利所致。这楼建的也不高,一般小区楼都在二三十层以上呢 2、房主赔偿是关键,期待心理明显 网民“下一个m i”:怎么赔偿啊 最想知道的 网民“冰蓝的雪2018”:我只想知道到底赔不赔钱?赔多少? 3、呼请彻查到底严格问责,并加强房屋质量整顿 网民“七0后的老阿姨”:七十年产权的房子,现二十年还不到就倒了!这责任谁来承担?! 网民“根域服务器”:看着房子房龄应该不会超过20年,居然会出现结构性坍塌,一定要彻查到底,毕竟小区同一批次的房子不止一栋,如果是结构性硬伤能修补抓紧修补,真要砸死一批人后悔也晚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一定要重视,人命大于一切。 房价戏剧性反涨,是福还是祸,舆论各持己见 1、三成网民对中介炒房行为不满,应坚决遏制 网民“不吃凤梨”:房地产中介邪恶至极,应该对所有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采取专项管控调查,恶意哄抬房价,租价。违法收费,利用优势地位欺负消费者的一律坐牢。 网民“纯真_G”:中介吃相难看 没有一点底线。 网民“大道尽显”:卖倒塌房屋就是卖不合格产品!公开放卖就是犯罪行为,抓捕放盘业主和中介!!! 2、三成网民对楼房拆迁拭目以待,房主因祸得福 网民“邝任星”:和平新居的楼龄是30年的都卖3.5万一平。一倒一拆一重建。5-6万一平跑不了。不买才亏呢!!是福不是祸。 网民“资深搬砖蓝领”:赚死了,又是一批拆迁户 3、四成网民讨论房产政策,“房价”、“拆迁”成热词 网民“双鱼座的张申2001”:为什么会变成拆迁房?城市的房子发生危险了,就拆迁,国家加倍赔钱!农村的房子要是倒了,估计无人问津!国家一味的在住房上面偏袒城镇,这也许是城市房价上涨的一个原因吧 网民“纸上速评”:#官方回应深圳楼房倒塌# #深圳坍塌公寓房价反涨# 楼房倒塌已经不算新闻,算新闻的是倒塌之后的小插曲,中介报价反而坐上了火箭,一窜就是近百万,谁会花高价买一座塌掉的楼?老外琢磨不透,咱老百姓门儿清,这叫主打的拆迁概念,房子一塌,拆迁也不得不加速。甚至相邻没塌的小区也顺势跟涨,打出了“那边拆了这边还远吗”的概念……怎么说呢,实业立国,房产兴邦,居高不下的房价已然成为一切经济活动领头羊,对发展绝非幸事。 网民“boobi33”:为什么都指望着拆迁,就是因为工薪阶级都买不起房子。孩子结婚买新房,一套少则五六百万,多则上千万,这对于月薪几千的父母怎么买得起房子? 官方公布鉴定结果,问责呼声和担忧情绪趋重 1-超五成网民对住房现状持悲观态度 网民“S纸醉金迷S”:很多不适合做建筑用地的也盖起了高楼大厦,里面住满了人,堆满了东西,台风天来时还摇晃,真要有暗渠或水土问题,发生时也就一下子的事 网民“影像新视界”:中国楼房的建筑质量令人堪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屡有发生。中国是世界上高层建筑最多的地方,但这并不值得我们骄傲,大量的质量问题会逐年增多。 2-约四成网民呼请应对责任和问题进行深度追究 网民“有态度网友0g9nGh”:设计问题?质量问题?勘探问题?暗渠是灌装前存在的还是灌装后施工的?是天然的,还是混凝土的?如果是混凝土的为什么会漏水,设计时是会考虑的。这些都是问题。设计施工勘探监理等单位不能简单以掩去为由推卸责任。 网民“xuanlin_zhang”:这是在初期没有勘察清楚地质情况,导致使用了不合理的设计方案,那周边的楼是不是也是这种地质和设计?那其他小区的呢?这个必须要问责当初的设计公司? 舆情解析 住房一直是全民普遍关注的头等大事,任何有关住房政策的风吹草动都会拉动群众紧绷的神经,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房策更是舆论关注的核心地带。今年,有关房屋倒塌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前不久南方地区一处房屋整体下沉的消息让不少网民唏嘘。惊呼未定之际,此次深圳楼房倒塌房价反涨的“怪像”一经公布,便获得网民集体关切。舆论从疑惑到焦虑,对于住房整体现状的讨论持续高热。不少网民表示,房屋倒塌现象的背后其实是当前健康发展理念的缺位。如网民“铜锣湾94873397:中国人做任何事都是跑量不注意质量,而且中国近年来沙石价格增加,很多高中档小区用的是河沙+海沙,不要以为高档小区很安全,只是时间还没到”。 通过梳理网易客户端相关专题,事件进展过程中,“现场封锁人员撤离”、“房价反涨”、“律师回应:房屋买卖无效”、“官方通报沉降原因”等四个重要节点引发舆论大量讨论,显然,人员伤亡情况、坍塌原因、拆迁计划与事后赔偿等是网民最期待解决的问题细节。 截至8月30日,有关房主的赔偿安置、问题追责等细节还未有进一步通报。“暗渠”原因及“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等细节的及时公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政府部门危机处理的态度和高效,但网民对此次倒塌事件的疑虑并未消解。结合舆论关注情况和观点倾向,后续处理过程中需谨慎处理三方面问题: 尽快公布进一步调查结果,责任追究不能拖。 事发当天,虽然政府部门高效公布了专家鉴定结果,但多数网民对于前期房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具体细节仍有疑虑,只有公布更多的问题成因,才能对责任划分进行准确界定。因而,平息此次倒塌引发的部分舆论恐慌与担忧,彻查和问责是基础。 妥善安置和合理赔偿房主损失,全面保障是关键。 借楼房倒塌之力,中介加速炒作拆迁概念,迅速将舆论从事实本身的关注转移至“拆迁致富”的讨论。网民对深圳本市“一拆脱贫”的现象充满“嫉妒羡慕恨”,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将相关部门在“旧改”还是“拆迁”面前陷入尴尬境地。有网民直言,称“此例一开无数房子会坍塌了”。29日,政府称“暂无拆迁计划”让中介和部分网民哑口无言。但是,如何对房主进行赔偿、如何满足房主住房需求仍是相关部门必须面临的关键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还需与房主积极协商沟通,结合调查结果、本市城市规划、当事人需求等方面进行考量,并给出全面保障方案。 完善房产政策不容忽视,注重质量和常态监管是核心。 对于中介借机炒作行为,专业人士予以警醒称非法买卖不可取,为舆论走向提供了一个理性基础。只是,政府部门在面临“中介敲竹杠”时,似乎出现回应空窗期。近年来,规范房产中介市场,遏制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秩序一直是政府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本次部门发声迟缓在某种程度上容易让人产生“失责”之感。其实,在媒体发布“楼价反涨”信息后,住建局等部门应第一时间发声,对投机之举进行打击。另外,媒体报道称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也着实让舆论产生骚动。网民对“全面整顿房屋质量”的呼声走高。所以,相关部门也需呼应民意,对预警范围作出全面整改,至少通过表达先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态度和实际行动赢得舆论信心。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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