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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烧烤店打人舆情分析报告
2022-06-21
15619
一、舆情简述 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唐山市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现场监控显示打人者手段凶狠,肆无忌惮,令人胆战心惊。视频一经曝光立刻引发了众怒。 6月10日17时50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官微发布通报称,该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已锁定嫌疑人,正在实施抓捕。 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6月10日23时26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通报称,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及刘某被抓获,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两名受伤女子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 6月10日晚,多个明星相继发布微博,为唐山打人事件女子发声。 6月11日5时15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通报称,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1日上午,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正在进一步核查嫌疑人前科劣迹,公检法对此事正全力推进。 6月11日11时23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通报称,唐山公安组成抓捕组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在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14时26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通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被抓获。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6月11日晚,唐山市召开的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6月11日22时59分,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上述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12日11时02分,广阳分局逮捕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 6月12日,唐山市召开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出重拳,用重典,惩恶务尽,绝不手软,以雷霆万钧之势尽锐出战、决战决胜。 6月15日晚,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就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到市公安局调研检查。他强调,要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清仓见底。 6月17日,唐山市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指出,要扎实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立即报告,确保做到不漏一人一案。 6月21日,河北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侦办进展和被打女孩最新情况,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等被查。 二、舆情传播分析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截至2022年6月21日15时,唐山烧烤店女性被欧事件相关舆情信息1950756条。6月11日,相关舆情在全网引发关注,达到监测期内峰值。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本次舆情传播主要分布在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1812569条,占比92.92%;网络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58300条,占比2.99%;其他平台舆情声量分布依次为微信、客户端、视频等。 其中,新浪微博平台形成多个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超400亿,讨论量超1500万。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全网涉相关舆情情感倾向极为负面,负面信息占比57.85%。 三、舆论反馈1►媒体方面 社会舆论对于此次发生在唐山的烧烤店暴力打人事件高度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正义网、@中国妇女报、@法治日报、中青报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新闻网、“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先后发布文章。 1)媒体指责此次暴力打人事件,要求严惩人民日报客户端: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高度关注,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实在让人愤怒,大家纷纷表达对施暴者的谴责和声讨,对被害者的关心与同情,在此次事件中,网友正义发声让暴行曝光,加速了事件的处理。我们再次呼吁,回应社会关切,必须尽快查明真相,对施暴者依法严惩。目前9名嫌犯被逮捕,围绕案件背后,网上有不少说法,当务之急是查明真相。一些传言如果属实,必须依法查处,无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一些不实的说法,如果查明不属实,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用事实说话,避免造成误解,更要避免伤及无辜。目前,我们看到当地对此表明了积极态度,特别指定事发地之外的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我们期待有关案情能早日查清,施暴者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央视新闻客户端: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滋扰伤害人民群众平安生活的黑恶势力不可姑息。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留有死角!只有以最快速度将所有的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严惩不贷,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中国妇女报:如此猖狂,置法律于何地?如此暴力,恐怕不止女性缺少安全感,普通居民都会感到自危!唐山警方通报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几名涉事者均难逃法网,终究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安全感来自于对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及时处置,希望当地司法机构持续发力,让敢于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让包括女性在内的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社会安全度有着更强的信赖感。澎湃新闻:在公众的印象中,这样的恶性事件,在近些年是非常罕见的。这些人既然敢挑战大众的观感和心理底线,那就必须快抓、严查、重处。从法律角度来看,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予以拘留和相应的罚款;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红星新闻:近年来,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恶”那个“霸”都被一一打掉,增添了人民的安全感,也提振了民众对生活的安心。因此,对那些破坏人民安全感的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观照舆情,可知此事已经极大激起了公众愤慨。如果不严惩不法分子,如果这些狂徒逍遥法外,公众的安全感将大打折扣。从无数网友的呼吁和谴责看,公众的正义感也迸发了出来,严惩狂徒是人心所向,是给法律一个交代,也是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还是给公众一个交代。@法治日报 微博:法治社会,岂容如此目无法纪、蛮横猖狂?随意骚扰殴打女性,谁给的胆量和底气?从法律后果上来讲,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对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更要承担刑责。无论何时何事何因,任何人都不该突破法律底线,践踏他人尊严,破坏社会和谐与公正。正如警方通报所说,警方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暴力与法治社会绝不“兼容”,社会戾气必须依法制止,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光明时评: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这三起于一个多月内发生在唐山的社会事件,都是社会治理的失效,都隐喻着“法”的威信在一个地域间的流失,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逻辑链条。法治建构之慢之难,法治破坏之快之容易,当给疫情下更多执法者、司法者、公共政策制定者以警钟之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露头就打,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防控体系。把守护群众、关心群众放在心上,落实在每时每刻,不能等出了问题才去关注和解决。中国新闻网 微博:需要注意的是,扫黑除恶从来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以雷霆之势解决“现象”层面上的问题固然见效,但铲除黑恶势力绝不能仅是“一阵风”,更要对长期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掘。揪出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才能彻底清除涉黑涉恶毒瘤,才能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希望唐山在这场全民“云监督”的“雷霆风暴”行动中,能够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工人日报” 微信:关于此事件的调查还在进行中。希望相关执法、司法机构能继续从快从严查办此案。唯有让施暴者为恶行付出代价,让受害者获得抚慰与公道,让公众得到公正的说法和结论,法治的安全网才能结牢,人们对安定和谐社会环境的信心才能得以维护和提升。 2)媒体关注网络舆论的失焦问题人民日报客户端评论文章认为,在案件网络讨论中,大家一致谴责暴力,但也有少数人将愤怒迁移到了事发现场其他人身上,甚至出现了一些极端言论,这是不对的。这种指斥,符合事实真相吗?从视频看,当时店内多人有上前制止行为,至于紧急报警的,更是不乏其人。狂徒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斥责恶行,向暴力说不,这是人之常情,但不能只凭推测勾连无限放大,认错主体、模糊主题。无视现场其他人员的上前制止、报警,一味将他们当成批评靶子,对他们“网暴”更是搞错了对象。@钧正平微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舆论讨论似乎已经被情绪裹挟、放弃思考,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将事件的讨论演变成一场没有终点的骂战,开始无差别地相互攻击,这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如何建设社会,建设一个怎么样的社会,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与权利。一次社会事件的发生,应该是推动我们社会进步的契机,而不是激化矛盾的引信。我们的情绪价值,应该去往更有意义的地方。@中国新闻网微博:近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起公愤。但是,却有极个别言论指责受害女性态度太冲,质疑她们“为什么要反抗”。这种要求“完美受害者”的论调,暗含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充满冷血和自以为是。受到骚扰,任何人本就有反抗的权利。受害者并没有错,她们只是无端遭受了令人发指的暴行,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是施暴者。因此,绝不能让对受害者的无端臆测和指责模糊事情的焦点,更不能让这种极个别的言论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3)媒体希望政府部门披露受伤女孩状况@每日经济新闻微博:唐山打人事件已经过去多日,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关于受伤女孩的进一步消息,也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其他三个女孩的消息,她们的情况究竟如何?这一直是公众与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期盼四位女子中的伤者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有关伤情能公之于众,期待女子从当事者的角度还原事件始末,推动案情调查及后续处理。@胡锡进:鉴于当前的舆情,我也主张唐山市有关部门应当帮助舆论了解四名被打女子的信息,如果她们自己愿意配合的话。一旦四名女子自己不愿面对舆论,希望淡出当前的事态,唐山市也应将相关情况向舆论解释清楚。 2►明星发声金星发声:“这绝不是寻衅滋事那么简单,完全是属于恶意伤人了!打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寻衅滋事”四个字不能成为流氓恶霸的庇护伞!”杨迪发声:我一直坚信善恶终有报,骨子里的恶一定会受到它应有的报应!人世间遇到真恶时,真的很难保护自己。我希望每一位民众遇到真恶时都能采取手段,团结起来保护他人和自己。等待法律的制裁,一定严惩!”成龙发声:向暴力说不,男人不可以打女人,一群人不可以欺负一个人。罗翔谈“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3►网民方面针对本次舆情网民主要以宣泄情绪为主,一是对犯罪行为表示“愤恨”“恐慌”,要求严惩犯罪分子;一是表示唐山黑恶势力猖獗,质疑唐山“官黑一家”;一是担忧女性安全,探讨女性如何保护自己;一是针对事件其他个体网暴的讨论;一是呼吁政府部门公开受害女性真实状况;一是对警方通报中“轻伤”认定表示质疑。 四、分析研判 纵观本次舆情事件,自媒体成为本次舆情传播主要阵地,传播效果呈现出多元化。由于本次舆情事件率先由自媒体报告发酵,网民自发围绕自媒体平台进行扩散讨论,加之官方通报多以官微发布,进一步增加了网民对自媒体平台的聚集与讨论。传播效果方面,一方面自媒体承担了爆料、信息挖掘、官方通报的责任,推动该事件形成关注度;一方面舆情事件中的视频画面,对网民感官形成强烈刺激,引发公众情绪宣泄;一方面在缺乏官方通报事实前提下,网络谣言、网暴、蹭热点事件等乱象层出不穷,甚至部分自媒体挖掘地方公检法部门领导干部信息,并进一步解读,种种网络舆情信息混杂,导致舆论失焦,甚至漫延至其他正面舆情事件中,造成不良影响。而随着21日河北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侦办进展和被打女孩最新情况,舆论情绪得到明显的好转,但关于“轻伤”的认定仍被舆论质疑。 结合本次舆情事件,对政府部门舆情工作作出总结。一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通报回应舆论关注,满足舆论对事件进展及受害人状况诉求,有效缓解舆论情绪。一是注重信息发布空窗期的议程设置,由于本次舆情事件涉及唐山、廊坊警方等多地上下级部门,在警方发布涉案人员被抓捕和公布案件进展前,存在舆论空窗期,唐山政府需主动拥抱媒体,避免采用“封、堵”舆情处置措施进一步刺激舆论情绪,可联合媒体设置议程,一方面传递出政府部门举措以及决心,疏解舆论情绪,一方面使官方声音占据主流,挤压不当言论传播空间,形成有利舆论场。 作者: 张国良 优讯舆情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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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唐山打人案中的“深喉”,一举击中了法律和伦理难题
2022-06-15
2787
唐山打人案近日一直是国内关注的焦点。舆情浪潮怒拍下的唐山在重重压力之下,展开了攻势强大的夏季打黑行动,再加此前9位嫌疑人先后归案,舆情开始转入新阶段,网民对于各个涉黑者和可能的保护伞的揭批,以及对于接下来审判的关注等。 唐山打人案引爆的这一波大型舆情,再一次证明了无论什么样的痼疾和堡垒,即便中央三令五申都不能令行禁止,扫黑除恶也可能留下漏网之鱼,但是一旦舆情爆发,其倒逼的力量就会远超各种市场之力和行政之力,把各种包着裹着的恶行都炸个体无完肤,大白于天下。就以唐山来说,在舆情引爆之后,各种举报和报案接二连三,如同被揭开了盖子的高压锅。 为什么地方面对舆情会变得如此“从善如流”?原因很简单,强烈舆情里有强烈的民意,民意后面是中央的关注和问责的利剑,地方如果不能尽快采取措施平息舆情,接踵而来的就是乌纱帽飞走,官员被问责,地方官场遭遇强震。唐山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黑行动仪式,人们都知道这不过是浩大的“免责”工程,大家心里也都在暗讽“早干嘛去了”,但是实话实话,如果没有这一波舆情,这种霹雳行动会有吗?恐怕连个表面文章都不会有。而且人们毫不怀疑接下来会真抓实干地打黑,说不定能挖出一些保护伞,毕竟亿万网民和中央都在盯着。 随着网民对于细节深扒和曝光,人们才知道,嫌犯在打人之后还试图找人开价给受害者打算摆平此事。如果不是正义市民将视频放上网络,这个恶行真的可能被掩盖住了。 想想多可怕!如果没有这位富于正义感的市民冒着某种危险将视频传上网络,引爆全体网民的愤怒,这些在地方作恶累累的嫌犯真的可能会摆平一切。 设想一下,即便受害者报了案,但是因为这些惯犯有经验的操作,案件极有可能变成一起简单的街头冲突,虽然女受害者受了伤,但是打人者也有伤情报告,单方面的打人变成了冲突,最后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事情不了了之。从此前不少案件被压住的事实来看,谁能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今天,为什么说要将技术设施的建设当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就在于这种监控镜头之类的技术监督,是不徇私情的,不照顾情面的,是最为公正公平的监督制度。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正义网民将视频放到网络上,这种真相又何以大白于天下?这种技术监督又何以发挥强大的公平价值? 如果我们将这种技术监督的视频内容视为某种内幕的话,则我们可以将唐山这位正义网民看做一个“深喉”。 “深喉”作为媒体发展和舆论监督史中具有重要价值的角色,是指那些冒着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将关键内幕捅给媒体的内部人士或者各种知情人士。“深喉”在美国曾经的“水门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喉”在西方往往受到极大重视,并被赋予价值观意义,但是在国内,起码在字面的意义上,“深喉”并不被鼓励和承认。在中国的媒体语境中,我们可以称为“知情人”等,而一旦涉及到政府机关等方面的关键信息,则又可能和泄密、安全等联系起来,成为报道的绝对雷区,毕竟我们和西方的媒体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唐山打人案中,如果不是这位勇敢的市民将关键的视频传上网,事件就不会引爆为重大舆情,事件就不会出现重大转折。甚至可以说,视频改变了一切。 我们如果不把他当做“深喉”来看待,我们就没有办法将他的社会价值凸显出来,而且也无从传达他的行为中包含的显著的社会正义性质。 在我们关注唐山打人案的进展、关注公平正义是否能顺利彰显的时候,我们不能忽视这样关键的“深喉”角色。因为他可能关系到未来的各种冲突事件中,真相能否大白于天下,公平正义能否获得伸张的问题。毕竟,每个有思想能力的人都能够设想到,以往很多案件或许由于没有关键的监控视频的支持,真相可能永远石沉大海了,冤情也是无法昭雪。但在未来,只要有关键的视频,技术作为法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成为关键证人。 在舆情滔天的大浪中,人们尚未注意到将视频传上网行为本身的关键作用。这位勇敢的市民也依然隐身于人群的深处。即便网上有他的一些资料,毕竟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和安全性。但是,如果人们回过神来,对于这个勇敢的“深喉”投以过多关注,却可能反倒害了他。毕竟,他的行为让上述几位恶徒受到了惩处,会得罪他们的同伙,更关键的是,他将视频传上网的行为,本身是一个“灰色的行为”。这也使得这种正义行为本身带来了争议的内容。 这种公共领域的监控视频内容,个体并无权力将之传上网,这种权力往往只属于公安等权力部门。尤其那些涉及到个人隐私的监控内容,更是不能触犯的雷区。这样公共领域的监控内容,同样也是处于严格管理之下的,否则如果人人都可以传输上网,那作为政府管理重要内容的监控行为可能彻底乱了套,成为人人自危、漏洞百出的社会。 这就带来一个显而易见的两难。一方面,视频内容的公开权力掌握在相关部门手里,但是万一相关部门中的某个关键人员出于某种原因(比如因为腐败被收买),将视频隐匿了、删除了,或者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事件的真相可能也就没了下文;另一方面,一些接触到了视频内容的人员,出于正义感而将视频公开,却又可能触犯了法律法规,掉入灰色地带。 这个问题看来不光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伦理问题。就以唐山打人案中的视频上网来说,很显然是个正义的举动,也改变了事态的走向和当事人的命运,它的意义怎么说都是不为过的,但是这个举动并没有走在光明的地带里。比如,如此强烈的正义行为,也带来了正义的后果,却不可能获得见义勇为的表彰。 类似的事件到底该怎么办,值得探讨。从以往的做法看,对于那些擅自传上网的内监控内容,如果侵犯了个人的隐私,自然有人会声张权益,对于这种行为进行惩罚。但是对于能够伸张正义的将视频上网行为,即便本身富有争议性,最后也无人追究,不了了之。虽说对于有关方面来说是个善意的保护性的做法,但是并未成文,没办法推广,更没办法确定下来作为保护条款。 国外对于“深喉”具有明确的保护条款,媒体也有对之保密的职业道德。但是在国内,如何鼓励人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同时又不触犯法律法规,是个可以探讨的话题。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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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唐山打人案-防范经济下行压力下极端反社会行为出现端倪
2022-06-13
2348
近两天,发生在唐山街头暴打女性事件引爆了国内民众的愤怒。这也是丰县“八孩女”事件以来,国内舆论场再次爆发同等烈度的舆情事件。事件走向和持续时间如何,尚待观察。 事件之所以引发民众普遍的愤怒,在于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肆无忌惮的暴虐令人发指,人们不能不设身处地设想情境中的自身安危,并合理质疑当地的治安和扫黑除恶的效果。 加上该案改由廊坊异地侦办,又引发人们对于事发地公安系统的联想,人们寄望于“青天大老爷”能够发现地方是否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眼下,事件在舆情里沿着如下几个方向发展,每个方向都有可能被网友挖出内幕,并成为次生舆情:一是:人们开始深扒地方过往的黑恶势力和不公平案件,包括新的涉黑举报、此次打人者的黑恶历史和生意版图;二是:地方可能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人们从几位已经落马的领导干部经历寻找蛛丝马迹;地方公安部门负责人的经历也引起了网民的关注;三是:各路名人对于事件的关注和批评,大媒体和央媒的评论引发关注;四是:人们关注打人者可能的审判结果和下场等。 我们看了打人视频以及各方的评论,人们从治安、法治、打黑除恶、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但我们感觉有个角度尚未有人提出,而这或许应该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视角,那就是,在今天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经济上破产、社会上被甩出正常轨道的边缘人群,有可能会作出反社会的极端行为。唐山打人者已经表现出较为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和行为特征。 从唐山此次打人视频能够看出,打人者是不是黑恶势力已经不是问题的关键了,人们之所以被彻底激怒,并深感震惊,在于发现打人者不光无视不打女人的文明社会底线,而且是以一种超乎人伦底线的暴虐行为,罔顾被打者生死来发泄内心的人性之恶。 即便是黑恶势力,在街头打杀的时候,也要考虑在地方的发展问题,因为黑恶势力常常以暴力垄断生意为特征,最大目标依然是在地方谋求做生意赚钱,如果彻底丧失人心,不光生意难以持久,在地方也呆不下去。 但是唐山这个打人者的表现,让人们对打人者是否还有人性失去了信心。他们不光以狂暴的暴力行为进行纯粹的发泄,更能看出他们已经不再顾忌社会的眼光和约束,他们就是歇斯底里地彻底作恶,彻底地抛弃人伦底线的约束,呈现出行为和人格的病态,是一种显著的反社会行为。 反社会行为,主要指:实施暴力者只是追求简单的恶意发泄,罔视公序良俗和社会规范,行为本身并无利益可言,呈现出滥杀无辜、不计后果的特点。唐山打人者的表现符合这样的特征。 反社会行为的发生,具有内外因素,内因如个人心理的阴暗变态,外因如环境条件的恶化,反过来又强化了内因,促其作出社会越轨行为。 从国外发生的一些反社会行为看,常常在整体经济状态和社会治安状态恶化的形势下,少数个体走上了报复社会的个人恐怖主义等反社会行为。但是也不排除一些特殊的邪教影响,如西方发达国家曾经出现的“独狼”事件。 美国社会近年来发生的报复社会的枪击事件,人们追溯罪犯经历,常常和经济破产、人生失败等负面影响联系起来。试想,如果唐山打人者持有枪支,会不会和美国报复社会者那样产生更为严重后果?想来那些看过现场视频的人们都不敢想象。 再从打人者的经历看,是和失败、破产、社会失范等关键词深深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嫌疑人之一的陈某志,是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曾为刑拘在逃人员,资料显示他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成为“老赖”。另有一位同伙曾有过故意伤害行为等。这种经历不可能不对他们的人生和心志产生负面影响,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就会激发他们作出反社会的危险举动。 随着全球经济下滑、俄乌战争冲击、美国升级竞争局势,世界步入一个新的动荡期,中国不能幸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重重,同时疫情防控措施严格,不少人心志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形势下,人们都将选择和国家社会一起克服困难,共同度过,但是不能不说,极少数已经被社会严重边缘化的极端者可能会作出反社会的举动。 唐山街头打人事件,或许是这种反社会行为的一个端倪。 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这样的反社会行为,通过杀一儆百来警告那些黑恶势力和潜在的作恶团伙不可造次; 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研判在当下经济下行压力之下,这种反社会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和后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 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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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校内产子 - 舆情简报
2022-05-26
2311
舆情脉络 5月初,云南昭通一名正上初一的16岁女生在学校宿舍内分娩,宿管阿姨发现后,校方将其送至医院。 5月25日02:56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2022年5月6日10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乡村民黄某军报警称:其堂妹黄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强奸。镇雄县公安局受案并立即开展调查,于5月7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5月25日 11:32湖北新闻视频报道,对于女生校内产子,该女生涉事学校老师表示:“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同学没发现,家长没发现,学校老师没发现,包括体育课和她家庭的体力劳动依然正常进行,没有半点异常”。 5月25日 12:36九派新闻报道称,女子哥哥阿军说,他们一家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目前,小梦住院已半个多月,医药费和奶粉钱成了他们家的负担。阿军说,花了26000多元了,妹妹恢复得还可以,“希望妹妹的事情,能引起更多的相关部门的重视。”阿军称考虑帮她改名换姓后送离开家乡。 舆情传播分析1、舆情趋势分析 5月25日,镇雄县公安局微博发布“16岁女生校内产子”的事件以后,舆情量呈大幅上升的趋势,25日中午12时左右,学校老师回应“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引发网友激烈讨论,舆情声量达到顶峰;25日晚,随着央广网等媒体加入报道,舆情声量出现次波峰;26日,舆情出现小幅波动后呈下降趋势。 2、媒体传播分析 据优讯全媒体平台监测显示,截止5月26日16时,有关“16岁女生校内产子”的事件报道共计4267条,其中,微博是舆情传播的主阵地,为3106条,占比72.79%;网络496条,占比11.63%;微信295条,占比6.91%;客户端210条,占比4.92%;其他如视频、论坛、广播、报刊等媒体也有少量分布。 媒体评论和业内人士观点 【央广网评】16岁女生在校分娩警方立案 严惩罪犯让悲剧不再发生。文中称: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孩子安全任重道远。目前,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预防性犯罪等方面,乡村处于薄弱地带,导致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此外,受到熟人社会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遭遇性侵害后,受害者存在羞耻心,又担心被报复,不敢报案,不敢告诉他人,以致错过打击犯罪、阻止悲剧的最佳时机。在此案件中,女孩家属就表示,一家人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保护未成年人,警方、学校和家庭要共同承担起责任,织牢法律安全网络,加强乡村学生的性教育。可由警方进入校园普法,传授预防性犯罪的法律常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多关注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保持日常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身体和心理变化,引导其健康成长。同时,在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后,需要启动心理辅导干预机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伤害阴影,恢复正常的生活与学习状态。 中国妇女报评“16岁初中女生在校分娩”:被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错,是加害者的罪恶。期待警方、校方与家庭携起手来,不遗余力地把保护孩子的工作做得更周全更细致,进一步为乡村住校女生编织安全之网,让伺机而动者无机可乘,最大限度地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同时也要加强性教育与安全教育,让其受到侵害后知道并敢于第一时间说出来,让侵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并震慑怀有企图的蠢蠢欲动者。被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错、而是加害者的罪恶,这应是常识也是全社会共识,不要再让受害人感到羞耻!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孩子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 凤凰网公益专访“女童保护”发起人、凤凰网副总编辑、北京众一基金会理事长孙雪梅。她直言,该事件暴露出家庭学校监护缺失与社会性教育的缺失,更深层次地体现了受害者自信心的缺失,导致她也不敢向外界求助,并不知道应该向谁求助。同时,由于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性侵犯本身如果没有外界干预的话,它是不会自动终止的。因此,加大农村地区防性侵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地区儿童防性侵意识与技能势在必行。” 网友评论警方发布“16岁女生校内分娩”的事件通报以后,引发网友议论纷纷,其中,“16岁上初一”、“学校和家庭的责任”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 四成网友表示学校和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望子成龙08058:任课老师就没有发现学生怀孕吗?生产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学校也有责任啦!安凤栖梧:孩子平常大着肚子上学,平常人看不出来吗月光下追杀闰土的猹:父母是干嘛去了?贺恩静:怀孕10个月,居然没人发现,这个世界真是冷漠,这个女子也是太可怜了。剑兰aR:怎么会这样?学校是怎么管理住校学生的? 三成网友对女生16岁上初一表示疑惑 顾紫1912t:16岁才上初一?元尔阳00Y:我16已经高中了,16上初一,极少极少,基本大家都是6岁上一年级。国服卤蛋3H:16岁初一?不应该高中吗?百度网友eaadc02:很多农村女孩16岁就结婚了,我以前在某影楼打工的时候,同事中有17岁就俩娃的妈妈。 三成网友要求严惩罪犯 迷你开朗的网友:建议严惩蔡某特优秀王友有:严查 严惩犯罪分子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受害人权益。小哆啦666666:严惩不贷!一万句粗口爆不完!宛兴民富: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理,以儆效尤随风如心XF:严惩,严惩,必须严惩凶手 学校老师表态 “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网友对此观点分为两派,一方认为“可能真看不出来”,一方认为根本不可能看不出来。网友讨论量激增。 百度网友0724616:不是每个人怀孕都是大肚子的,这得看个人体质,特别是小孩子,怀孕了肚子可能就微微鼓起,看起来可能就胖了点。Miss成yq:有些人是胎儿落在子宫后壁,再加上穿很宽松的衣服,看不出来的,我有朋友就是看不出来大肚子。白发少年95:我姐怀着我侄子的时候真心不明显!小米棒棒mm:16岁才上初一呀,所以很多知识还没有学过,要不应该早早就发现了吧自律方谈自由:肚子会动你自己不知道吗,不能理解。群嘲OR内涵:每个人怀孕看起来都不一样的,我老婆第二胎也没那么明显。15136281081hlh:怎么可能呢,怀孕肚子这么大 家长,学校老师没有看见?曲致欣46:这孩子,应该是藏怀,看不出来,我一个同事都快生了,看上去就像胖了一点点,她不说,根本发现不了。农村的孩子,不敢报警,胆小,怕丢人,这孩子自己大概没想到、会怀孕。 女生哥哥表示“我们没办法养活,考虑帮她改名换姓后离开家乡”之后的舆论反应。 东北老四2021:孩子怎么办?思路客个:可以给我领养吗?cangqing_04: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她能坚强的把小孩养大成人。mm鲁班工匠:小宝宝是无辜的要好好养大,也要好好培养读书。一只有理想的金猫:现在这么多不孕不育的夫妻,孩子找个好人家送了吧,这样也许是孩子最好的归宿。fhwuyue1:能不能转去外地让这孩子继续上学啊?要不然太可惜了!删厌:这种小孩送人吧,给有需要的家庭。外乡人kk:害了小姑娘一辈子,让她以后如何面对生活? 舆情总结 总体来看,该舆情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为开端,开始在微博上迅速发酵。微博上形成#警方通报16岁女生校舍诞下男婴#、#警方通报云南一初中生在校分娩#、#16岁初中生在校分娩嫌犯被刑拘#等多个热点话题。这些话题在澎湃新闻、北京头条等官方微博账号的关注和带动下,受到大量围观,此外,光明网、中国青年报等官方媒体,网易、今日头条、百家号等社会媒体也跟进报道,促使舆情在25日当天达到顶峰。在随后的报道中,媒体开始进行理性分析,央广网、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发表评论性报道,舆情开始有所缓解。 从报道内容上来看,央广网等媒体观点主张“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络”、“加强性教育和安全教育”、“严惩性侵未成年犯罪”、“加强心理疏导,增强自信”等;而与媒体的观点略有些差异,网民主要关注“受害女生未来该如何面对生活”、“生下的孩子该如何养”等等。 整体上,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观点虽有些许的差异,但两者的观点却是同一问题不同的侧面。如官方评论更着重于从长期、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利用法律和教育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网友则关注受害女生当下的处境和未来该如何生活和学习。 因此,从化解舆情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要解决当前的问题,就需同时考虑两大舆论场所反映的情况。一方面针对受害女生当前的处境,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为其计划之后的生活和学习,避免其再次受到舆论和社会的二次伤害;一方面,迅速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量罪判刑,结果出来后公布社会,以法律的权威震慑相关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如媒体所说,联合公安、学校和家庭,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络,加强性教育和安全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学校氛围,增强孩子自信心,让其尽早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 张建岗 优讯舆情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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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涉嫌垄断被查” 事件舆情分析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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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发展脉络 2021年年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因为起诉“中国知网”擅自收录其100多篇论文,且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引发广泛关注。但令人唏嘘的是,当赵教授运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后,知网下架了他的所有论文。 今年4月,一则“中科院因近千万的续订费用不堪重负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消息在社交媒体流传。疑似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于4月8日发布通知称,“2021年中科院集团中国知网数据库订购总费用已达到千万级别,高昂的订购费用已成为中科院集团资源引进中的‘巨无霸’。” 4月18日,据长江日报报道,九旬维权教授赵德馨今日再发声:“知网发布说明向我道歉后,从没跟我商量过论文上架的事情。” 5月12日,知网登门向赵德馨教授道歉,表示将重新上架他的作品。 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知网随后回应,将以此调查为契机,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彻底整改,依法合规经营。微博话题#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阅读量高达8.2亿,讨论量13.2万。 5月15日,赵德馨教授接受了封面新闻专访,他年近九旬,退休前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100多起案件胜诉后,曾被知网下架全部作品,他也接到某期刊负责人“封杀”电话,期刊劝说他放弃维权,否则不敢再刊登他的作品。赵德馨介绍,知网一家独大的格局,几乎控制着期刊、高校和青年学者文章的发表、引用,让很多人只能私下支持他而不敢公开发声,他已退休多年,不怕这些阻力。 5月17日下午,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指导的专家研讨会上,1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的主题进行了研讨。学者认为应依法将知网从上市公司业务中有序剥离,还有学者认为需要大力支持知网的竞争对手发展起来。 舆情传播分析 1.舆情传播趋势 5月13日,“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事件发生以后,网上舆情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并在5月13日当天达到顶峰;5月13日之后,舆情逐步下滑;5月17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指导的“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专家研讨会召开,舆情声量小幅攀升;5月18日,舆情处于低位。 2.舆情传播占比 从媒体占比来看,在“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事件当中,微博是舆论发酵的主阵地,舆情传播量达31662条,占比75.32%;论坛2999条,占比7.13%;网络2742条,占比6.52%;微信2225条,占比5.29%;其他如客户端、视频、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也有少量报道。 媒体评论和专家观点各大媒体希望能够改变知网的盈利模式,让其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公共利益,回归公益的属性。同时,呼吁建设公平的市场环境,避免一家独大,保持良性竞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文章“头部平台更当知法守法”,文中称:越是头部平台,越要依法规范经营,积极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知网在中文学术文献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市场不断开拓,成为我国最具市场影响力的学术文献数字化服务平台。但是店大莫欺客,利用自身地位施行“霸道”操作,在法律边缘试探,甚至逾越底线,最终只会失去信任、失去市场。知网被查,再次给所有平台都敲响了一记警钟,建构更合理的运营模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才能走得更远更稳健。此次知网及时回应“全面自查、彻底整改”,态度值得肯定。改到位、改彻底,方不负自身平台地位,不负广大读者和作者的信赖。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文章“每经热评|知识付费本无错‘知网们’牟利不能越过法律底线”,文中指出:知网是否滥用支配地位,需要反垄断等相关机构最终判定,但笔者认为,取之于斯,就当用之于斯,知网垄断了大量的知识资源,理应履行更多社会责任,为了社会进步而努力,而不是单纯把手中的知识资源当作无底线牟利的工具。学术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本就是公共知识资源,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知识付费本身没有问题,但缺乏版权意识、恶意擅自录用,并纯粹以此商业模式进行运作,溢价欺人最终达到获利目的,则是完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而解决“知网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之外,构建更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允许公平竞争也是必要的。良好的竞争秩序既有利于公共知识、学术内容的传播,也不至于让消费者感觉“太贵”。 工人日报评论文章“知识不容“霸凌”,愿知网真能彻底整改”指出:知网的“学术生意”频频引发众怒,其是否存在垄断行为,应当由专业机构或司法机关判定。但必须指出的是,知识不容“霸凌”。知网被立案调查,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平台经济依法实施监管的重要举措,这对维护学术文献数据库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知识生产和流动、推动创新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明确的是,如此立案调查不是为了击垮谁,而是要通过建立规范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让学术数据库回归公共性,进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知网真能以此次立案调查为契机,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回归服务知识的初心,用依法合规经营,承担起知识基础设施的社会责任,为广大作者和读者提供更优质服务。 东南网评论文章“知网的整改,前提是兼顾公共利益”指出:一个中文的数据信息库对于国家、对于学术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对其批评的同时,更需要反思这个局面背后出现的根本问题。首先,结合知网现在的经营模式来看,知网通过较低的稿费一次性买断文章,后续又通过并不低廉的价格向群众付费下载,数以万计的利润跟作者再也没有关系了。知网只是作为知识的搬运工,却获取了最大的利益,这根本就不符合公平的认知,更是激化了作者和平台之间的矛盾。这种运营模式的背后,就凸显了知网过于商业化的逐利思想,也是导致后续一系列问题产生的根源。其次,结合作者维权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多数作者并不是学术泰斗或者知名教授,被知网收录的作品篇幅是有限的,维权涉及到时间和举证成本,往往因为得不偿失而放弃维权。另一方面,知网作为我国职称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很多老师和学生依赖知网提升自己的自身能力,对于维权也有很多的顾虑,这种现状,也给知网的无序发展预留了很厚重的空间和土壤。作为一家企业,有赢利需求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知网作为“知识搬运工”,能否在自己获益的同时兼顾公共利益?能否通过优化文献服务获得利润?这需要知网统筹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利润至上而放弃追求公益目标。 知网被立案调查,社会各界普遍表示欢迎,相关政协委员、教授争相发表观点。全国政协委员赵瑞峰:“消息我刚看到,百感交集!知网应该说是目前国内做得最好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但作为一个国资主导的企业,同方应该在知识服务方面提供一些公益性、普惠公众的服务,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长江日报关于老教授赵德馨状告知网侵权的报道,让赵瑞峰进一步思考:“能否在全社会高度渴求知识的今天探讨打破知识围墙,让公众像平价享受水、气、电服务一样享受知识服务。”他希望知网能够主动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切实起到“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作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5月13日接受长江日报记者专访时说,知网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垄断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是众望所归。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中国文著协和武汉大学、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及有关机构的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就知网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进行过多次研讨。张洪波说,知网涉嫌垄断知识资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很多高校科研机构,在销售他数据库的时候,掌握完全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影响了知识资源的合法有序传播。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5月13日接受长江日报记者专访时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无疑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方兴东说,本次立案调查标志着政府部门正式重视旷日持久的知网问题,是历史性的突破。反垄断调查历来是监管的“核选项”,所以,立案本身就超出了案件之外的诸多寓意。可以期待这次调查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至少可以极大缓解高校面临的坐地起价的压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提出,讨论知网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涉嫌垄断的问题上,也应该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特别是版权保护的角度,把知网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一下。为什么在知网的服务模式下,大家的知识产权受到严重侵害,却不能及时、有力地解决,原因何在?知网服务模式带来的问题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如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要从社会根源、历史根源、法律根源等几个方面认真梳理,找到知网最本质的问题所在,彻底革新。 网友观点 1.知网被立案调查后的舆论反应 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公布后,网上欢呼声一片,大部分网友表示“天下苦知网久矣”,此次知网被查,真是“大快人心”;有网友借翟天临当年知网事件调侃和吐槽,认为“错怪翟天临了”;同时,还有学生关心退钱的问题。一只风化的沙雕:天下学子苦知网久矣。学医的小周:早就该管管了,把穷学生当韭菜割是真的没有心。Razavi是圣经:可真的太舒服了,凭什么我看我的论文还要交钱。平城客:天下苦知网久已!HKTK一路相随:知网应该造福社会而不是绑架学术界。宇宙之外没烦恼:普天同庆。裘庄柠檬茶:喜从天降普天同庆奔走相告大快人心。LoveWithWinter:查的好,虽然已经毕业了,但是真心觉得查重费不要太贵了。与七千岁鹤归:翟博士当年应该就是反知网第一人吧。全都是美男子:天临四年,知网被查。辣根萝卜条儿:错怪翟天临了,他说的那句知网是什么东西 原来是一句肯定句。小不点儿点儿点儿:翟天临乐了。地球球长奏折批阅专号:十多年前的钱还能退吗深海咸鱼吴:吃学生的钱能吐出来吗sham晖:知网算是把大学生拿捏的死死的,从搜文献到查重,到发表期刊,层层剥削。要不是只有知网,谁用这玩意MarioBiu:知网怎么退钱???充的钱怎么退? 2.老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胜诉遭期刊威胁后舆论反应 知网被垄断立案调查后,“老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胜诉遭期刊威胁”的消息又被爆出,再次引起舆论关注,微博话题#老教授起诉知网胜诉遭期刊威胁#阅读1.7亿,讨论量1.2万。网友直言知网“吃相难看”、“太嚣张”了,甚至有网友将此行为上升为“黑社会”犯罪,此外,赵教授的“不畏强权”也被网友普遍点赞。 青柠草217:吃相难看呀!舒心2022:这网站确实吃相难看。钱局长本人:“电话威胁封杀”这种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简直难以置信!果汁小姐和故事园:妥妥的黑社会老大,搞垄断,早晚要出事。梦到你了:黑社会是吧?对着太阳嗑瓜子_:知网……可以扫黑除恶的程度。适者生存h:不畏强权,敢说真话。赵教授这一举动不知道说出了多少学校师生的心声。糖果小贝:可以啊知网,生动形象地展现了什么叫做嚣张至极!可爱又迷人的fan派角色:别人不敢我赵教授夫妇来 谢谢你们好人一生平安。洛伊子尔:知网必须国有化,科研和学术不该被资本垄断!Byrer本无意妥协:这种关乎国民科研发展的产业就应该国有化泉边遇鹿:知网换老板!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比较好,或者其他工业部也好! 舆情总结 “天下苦知网久矣”,这句网络流行语用在当下的“知网事件”当中可谓是再合适不过了。2021年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因为起诉“中国知网”并成功获赔70多万元的事件受到广泛关注,这也鼓舞了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学生、社会人士开始向知网索赔,知网面临越来越大的维权压力。但就在这种背景之下,知网依然强硬,将赵教授的所有论文下架,引来唏嘘声一片。 进入2022年,“中科院因千万续订费不堪重负而停用知网”的消息刷屏,再次将知网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与此同时,赵德馨教授再次发声,表示知网“道歉后从没跟我商量过论文上架的事情”,双重舆论叠加,导致网上声讨知网的舆论态势进一步升级。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5月12日,知网登门向赵德馨教授道歉,表示将重新上架他的作品。5月13日,#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的消息爆出并登上微博热搜,宣告了旷日持久的声讨知网事件迎来了终极审判,舆论一片欢呼。 从当前的舆论发展来看,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单位已经就 “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 开展研讨会,在会上,学者就知网的转型和治理提出各种各样的观点,其中较为鲜明的观点表示要将“知网从上市公司业务中剥离”、“支持知网竞争对手的发展”等,这让舆论看到了知网回归公益和初心的希望。 但是,就像有些学者所说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知网问题的解决,要从社会根源、法律根源、历史根源等各个方面找出病因,这样才能彻底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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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小麦做青贮饲料” 舆情报告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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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网上流传山东农民把正在生长的小麦割掉,原因是有人收购用于饲料,且收购价格给出1500元。随后,多地出现割小麦做青贮饲料相关视频在抖音平台开始扩散,引发网民关注。同时,“五一”假期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某开发商利用夜色出动铲车把已经抽穗结粒的麦子铲毁,亦引发舆论关注。5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司局负责人表示,全面排查各类毁麦情况,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同时,农业农村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全面排查毁麦开工、青贮小麦等各类毁麦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一、舆情走势分析 据优讯全媒体监测平台显示,截止5月11日,有关“青贮小麦”事件的信息总计13886条。从上图可以看出,5月10日,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割青麦做饲料后,舆情呈迅速上升的趋势。 监测发现,在对该新闻的报道当中,微博报道力度最大,数量为5964条,占比42.93%;其次为网络3157条,占比22.73%;客户端3050条,占比21.96%;微信1440条,占比10.37%;其他如小视频、视频、论坛、报刊等也有少量报道。 二、舆情传播脉络 4月,新浪微博及抖音平台零星出现山东农民把正在生长的小麦割掉,原因是有人收购用于饲料,且收购价格给出1500元。 5月6日,农视网报道,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某开发商在“五一”假期前,利用夜色掩护出动铲车,把已经抽穗结粒的麦子给整片铲毁。从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大片麦田一片狼藉,还有农民倒在被毁的麦田痛哭。 5月7日,河北元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追究责任。 5月10日,针对媒体反映个别地方毁麦开工及网上流传的“割青麦作饲料”短视频,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就组织相关省份进行核查核实。近日,农业农村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全面排查毁麦开工、青贮小麦等各类毁麦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媒体评论和专家观点 央广网评:严查“割青麦作饲料”!要让种粮农民有钱赚从目前情况来看,“割青麦作饲料”只是个例,并不多,量很小,不会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农民究竟是“割青麦作饲料”还是收小麦卖粮食,说到底是算经济账。换言之,农民选择“割青麦作饲料”是一种个体经济行为。但是,放任“割青麦作饲料”,势必导致小麦整体产量下降,从而将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14亿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18亿亩耕地红线不容践踏,切实杜绝“割青麦作饲料”、稻田种茭白等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现象,稳定粮食产量。这关键是要让农民有奔头,确保种粮农民收益,让种粮有“钱途”。这需要政策再加把力,为种粮保驾护航,提高种粮经济效益,调动种粮积极性。 《经济日报》评:“割青苗”行为须加制止在全球粮食危机加剧、国内粮价上涨的背景下,农民割麦毁粮、青贮小麦的行为,不合情理、不合时宜,必须严加制止。需要警惕的是,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但一些地方以开发的名义占用耕地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今年国家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要坚守耕地红线更是难上加难。各地一定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依法科学统筹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农民日报》:收割青麦不应该 夏粮颗粒要归仓 青麦青贮事件引起的舆论也为我们提出了更综合课题——保障粮食安全与确保农民增收如何相辅相成,统筹推进?只有种粮有好的收益,农民才有种粮的意愿,才有务农的动力,粮食安全才有更坚实的保障。各地政府要在这方面多出些实招硬招,努力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让农民朋友们有增收致富的信心,坚守粮食安全的决心。夏粮是我国粮食安全的第一仗,要全力以赴做好最后20多天的夏粮田间管理,确保丰收到手、颗粒归仓。 《法治日报》:端牢"饭碗"必须严惩毁麦行为粮食安全至关重要,特别是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叠加影响,加之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增多,给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带来不利因素,更要倍加珍惜粮食。毁麦行为不仅荒废了本该收获的粮食,造成小麦整体产量下降,而且会对粮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于法不容。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业法亦明令禁止损毁耕地;反食品浪费法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因此,对毁麦行为必须零容忍。 《深圳特区报》发文“‘种粮不如卖饲料’困局如何破解?”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破解“种粮不如卖饲料”的困局,需要统筹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建立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才能提升种粮的意愿,夯实致富的信心,以稳定的粮食生产确保饭碗越端越稳、人民越吃越好。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通常籽粒小麦(成熟状态的小麦)能够达到500公斤的亩产就已属于高产,目前小麦较高价格时可卖到1.5元/斤,因此籽粒小麦平均能卖到每亩1300元。现在距小麦成熟还有20多天时间,在此期间农民还需要持续成本投入。如果这时有人以每亩1500元的价格收购青小麦,对农民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农民提前收割小麦过后还可以再种植玉米,获得下一笔收益。据粗略估算,我国专用青贮小麦种植面积只有几十万亩,相比于3亿亩小麦的种植面积很少,但当前需要注意炒作因素影响。需要警惕在错误炒作信息的影响下,农民因冲动提前收割小麦,有可能影响我国籽粒小麦收获,增加粮食安全风险。我国要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从大局出发,当下应该首先保障口粮安全,然后保障饲料粮,最后才是加工,应该从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好粮食运储的优先秩序,严格控制青贮小麦规模。 山东省鲁西黄牛原种场负责人高翔表示:花1500元收一亩小麦青苗作为青贮饲料“有点不对头”。现在我国用作青贮饲料的主要是玉米,目前每亩青贮玉米的生物量(即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有机物质总量)一般是3吨多,比青贮小麦高许多,而养殖企业收购一亩青贮玉米价格一般在1200元到1300元。现在小麦才刚开始灌浆,没有多少营养,只是一种草。而且一亩小麦生物量也就1吨多,1500元买一吨草,成本太高。 圣牧乳业负责养牛的燕生茂表示:有可能是去年玉米价格高,一些养殖企业青贮玉米准备不足,不得已高价收购小麦青苗来作为补充,正常养殖企业不会大量收购。 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粮食经济研究员郑文慧表示:往年有一些高档牛羊肉的育肥会用到小麦做青贮,但使用量很小。青贮饲料绝大部分还是玉米、象草。适口性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可消化的纤维素含量高。小麦青贮的需求量是很有限的,否则,每亩1500-2000元,高于正常收割小麦的价格,而且提早1个月收割,还省事,肯定就这样大范围操作了。既然目前情况并非如此,也就意味着,供需仍然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规模。 布瑞克咨询研究员江燕表示:从国内来看,过去几年持续拍卖储备粮,库存偏低,去年小麦播种出现延后等不利因素;从国际来看,地缘关系紧张,全球粮价处于历史高位,印度作为全球第三大小麦生产国近期又遭受极端干旱天气,这些都加剧了市场对粮食安全的担忧,导致各市场主体对粮食供应及价格敏感。 四、网上舆论反应 从网友的反应来看,部分网民从农民利益出发,认为农民买卖粮食具有自主权,有权选择高收益;部分网民则从国家粮食安全角度出发,认为提前收割小麦影响中国人的“饭碗”,要求严惩严查。同时部分网民反映当前粮食价格过低、农民种植成本过高,呼吁提升农民收入,并指责开发商铲除麦田行为。甚至,部分网民猜测企业收购青苗的行为。相关观点如下: @yewailu :此事关乎国家安全,必须严惩!@yewailu : 要调查收贮企业。@无khb:想想为啥农民愿意卖,这才是最可悲的@无khb:对农民来讲有高的价钱当然愿意卖,反正卖给谁都是卖,谁会去卖一个低价钱,你要每个人都站在大局为粮食安全着想,确实有点难。@笑饮砒霜918:你有什么权力禁止农民卖粮食?@院长应该都没有想到我逃了出来喵:别阴谋论了,去年玉米患病,所以饲料厂才现在收小麦,说可惜的可能大多数是城市的网友吧?农民也卖不了多少赚不了多少,可把你们急的。@我只是想和自己说会话:应该反思下为什么农民卖粮食的价格比不上卖饲料的价格@木子李先生0428:如果境外势力花钱高价收,故意搞乱中国粮食市场的话!是不是几年后中国粮食就得完全依靠进口了?@落墨灵魂:粮食变饲料,莫非我们国家已经不缺粮了? 五、舆情总结 本次舆情事件为部分区域内农户把小麦当青贮饲料处理,并明确表明“1500元一亩”,进而在新媒体平台发布视频进行传播。同时新媒体平台出现大量表示希望自家小麦被收购、车队在田间收购小麦的短视频,引发舆论热议。最终,农业农村部发声要求全面排查各类毁麦情况,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并恳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目前,相关舆情仍在发酵。 综合全网舆论反馈来看,粮食安全、农民收入话题贯穿始终,为何收购小麦作为青贮饲料同样引发舆论的争议。前期,舆论为农民发声,认为农民具有售卖小麦的自由权,为了更高的收益无可厚非。在农业农村部以及官方权威媒体相继发声后,舆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话题达成了共识,但如何保障农民收入成为舆论的争议点,并在舆论场形成了对立观点。同时,河北省元氏县一农户70亩麦田被开发商恶意铲毁事件,助推农民利益保障话题的讨论。 当前,相关舆情事件仍在发酵,随着权威媒体持续发布报道,传递国家粮食安全有保障、青贮小麦数量有限、养殖企业收购青麦“救急”等声音,有效的缓解了舆论的担忧,舆论情绪逐步趋于理性。但农民收入问题仍有待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全力保障。毕竟,保障粮食安全不能过分强调农民“牺牲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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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事件 舆情分析报告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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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星新闻报道,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该男子称自己名为赵某,在整个应聘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被公司劝退,而且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3000多元。8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对此回应称,赵某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消息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微博话题#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阅读4.7亿,讨论2.6万次。 媒体报道分析 1.舆情走势分析 据优讯全媒体监测平台显示,截止5月11日,有关“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事件的信息总计6669条。从上图可以看出,5月9日,该事件发生以后,舆情呈迅速上升的趋势,5月10日,巴中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此事调查,舆情继续攀升并达到顶峰;5月10日之后,舆情走势呈下降趋势。 2.媒体传播分布 监测发现,在对该新闻的报道当中,微博报道力度最大,数量为5458条,占比81.84%;其次为网络490条,占比7.35%;客户端265条,占比3.97%;微信226条,占比3.39%;视频100条,占比1.5%;其他如小视频、论坛、报刊等也有少量报道。 舆情发展脉 5月7日前,网友发帖称,一名男子在一家酒企应聘当销售,20 余天后,被劝退出工作群。过了几日,男子向公司索要薪酬,发现自己倒欠公司 3000 余元。 5 月 7 日,记者联系当事人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帖子中的当事男子,他称自己名为赵某,在整个应聘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被公司劝退,而且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 3000 多元。 5月8日 公司回应 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某向记者表示,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当时他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5月10日 监管部门回应 巴中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5月10日,涉事公司再次回应称,当事人存有翘班,工作不积极的行为,倒欠公司费用是经过计算,并未真正缴纳罚款。 5月11日,媒体报道,巴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该单位扣除赵某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已责令该单位整改并足额支付了赵某应发工资2300元。 媒体评论和专家观点 央视网评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你的朋友圈还是不是你的朋友圈?文中称:从开始的鼓励转发到后来的硬性规定,公司变本加厉,考量的是成本,追求的是效益。大概在一些管理者看来,朋友圈不是私人领地,而是一个免费的广告宣传平台,花钱养了员工,就自动拥有了他的朋友圈权限。这是多大的误解啊。对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法律、合同的规定应该发挥效力,我们提倡契约精神,从来不只针对乙方。对一些侵犯权益的行为,不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的手会伸得越来越长。员工也并不是绝对被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抗不一定很激烈,但很有效, 强制上枷锁会激发大家更多“曲线发圈”的欲望和创造,比如,仅自己可见、P图、发完截图后删除、小号办公等,最终,发朋友圈就变成一种形式,员工要费心思花时间造假, 公司还要派人检查,把人力资源都浪费在了毫无意义的工作上,确定这就是老板想要的效果?强扭的瓜不甜,要把心思放在尊重和爱护员工上,增加其内心的认同感、荣誉感,这才是鼓舞士气、提升效益的最佳方式。 钱江晚报发表评论文章“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微信朋友圈纳入考核,凭啥?”文中称: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微信是个人的社交工具,朋友圈也只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想发什么应该是个人自由。如果出于对公司的认同,愿意多转发宣传公司,当然无可厚非,但将之列入考核,明显涉嫌侵权。不得不说,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让劳动者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当前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除了相关机构主动为劳动者提供便捷、专业、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之外,有关部门更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用人单位不敢任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现代快报评论文章“工作28天倒欠公司3千多元,“贷款上班”还成真了?”称:打工赚钱,公司按月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基本操作。对于普通求职者来说,工作就是为了每个月拿到的那点薪水,那是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保障。如今,很多企业因为追求效益,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业绩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将影响到手工资。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凡事都应有章可循,企业定“家规”不能任性妄为,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法设置最低工资标准用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应该遵守并严格执行的底线。根据报道,该公司规定员工每天要在朋友圈进行宣传,没有达标则要罚款。就算当事人考核不合格,接受处罚,也应该依法享有最低工资保障。公司所谓的考核规定,利用苛刻的条款企图让员工白干一场甚至倒贴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公然践踏。活生生整成一出“上班有风险,求职须谨慎”的滑稽戏来。 针对企业老板所说赵某与公司是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从事情的整个过程来看,像赵某每天按时上下班,向公司交每日总结等,公司承认有 " 保底 3000 元 ",实际上是要接受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不管签没签合同,他和公司已经是实质性劳动关系,不存在公司说的赵某是代理公司的酒,如果是代理公司的酒,双方是合作关系,是不会接受公司管理的。 针对企业的扣款的违法缘由,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涉事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索要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对员工进行罚款,如确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每月扣罚工资也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再者,用人单位据以处罚的规章制度必须得经民主程序制定,且不得含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条款,必须提前给员工公示、学习、培训到位,才能做处罚依据。本案中,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发朋友圈,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以此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扣罚工资更没有法律依据。 网上舆论反应 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该公司的做法持强烈批评态度,认为该公司不讲武德,竟然把员工扣到倒欠公司钱,纷纷吐槽“贷款上班成真了”;此外,该类公司的盈利模式、朋友圈考核也成为网友讨论的热点。 1.认为公司不讲武德,不应让员工倒贴钱,如网友反映“还有这种操作了!这家公司有点不讲武德了,再怎么扣罚也不能扣到员工倒欠公司钱啊”、“打工人没想到还会打到亏本”、“贷款上班成真的了”、“贷款上班?见过上班没挣钱的,没见过上班贴钱的”、“上班还能倒贴的”等。 2.这种事情普遍存在,如网友反映“不稀奇,这种事多的是。白干活的有,员工才是客户的也有,完全没有畏惧”、“和我前一份工作一毛一样,扣到最低标准都没有”、“我们公司整个项目的员工都半年多了没给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真的很多这种公司啊,画大饼不说,你稍微有点事就扣你工资,一天都没挣多少,还罚款,真的很无语啊”等。 3.认为朋友圈不应该用来盈利,如有网友反映“最讨厌工作发朋友圈了”、“每天50条?是我早就把他屏蔽了,有什么意义”、“朋友圈是私人的,凭什么充公用”、“是要发多少条[笑cry]朋友都烦了要屏蔽的程度”、“朋友圈不应该被资本家用来盈利”等。 4.考核标准太离谱,网友认为“这考核标准一个比一个离谱”、“太恐怖了还要每天加10个好友,去哪里加,人家同意加你?”、“成天就想着硬性业绩要求,变着法的压榨员工!”、“见过黑的没见过如此黑的”、“每天加好友10个,你来”、“无奇不有的公司考核,既要马儿跑,还要马儿不吃草,马儿留不住,还往马儿身上隔块肉”等。 5.盈利模式不可靠,“这个公司就靠诈骗员工盈利的吧”、“这公司恐怕是靠招员工扣工资营生吧”、“倒贴这公司盈利模式杠杠的”、“原来这家公司是这样盈利的,厉害”、“这家公司不是靠卖酒赚钱,是靠诈骗员工工资吧?”等。 6.要求整顿相关公司的营销行为,如“看来销售营业这块真需要管理一下了,是不是都这样?感觉跟传销似的”、“曝光这个公司吧 让大家避避雷”、“看这制度就不是什么正规公司 先查查业务是不是合法的吧”、“这叫一家流氓公司,该依法严惩,该教些负责人下次对新员工怎样做”、“先走民事劳动仲裁 双倍赔偿 然后顺便报警投诉公司诈欺”、“这种公司必须严惩重罚!拿人不当回事?”。 舆情总结 在舆论面前,涉事企业负责人先是以“赵某未完成朋友圈发动态条数”为由而强硬回应媒体的质疑,后来,在舆论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和劳动部门的严令之下,该企业终于同意和赵某见面商谈,并最终为赵某支付了工资。对于讨薪人赵某来说,此次事件,至此可能终于告一段落了。但是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问题可能还远没有结束,该事件所暴露出的舆情隐患还需认真对待。 首先,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应该得到处罚。该事件发展到现在,赵某的利益已经得到追偿,但是和赵某一样的员工,是否也存在和他一样的遭遇,是否也是敢怒不敢言?如果这种现象在该企业长期存在,那该事件的发生就可能是一个导火索,如果不对该类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罚,那相关舆情事件还有可能会继续发生,此次是“赵某”曝光,下次可能就是“张某”、“王某”、“李某”等等。因此,相关部门应深入调查该类企业的营销行为,纠正其畸形的考核标准,根除相关舆情隐患。再次,应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公信力。在该事件当中,当事人赵某没有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而是向媒体投诉,希望通过媒体而不是通过政府部门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点需引起相关部门的警醒。 这就需要相关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让其知法、懂法,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彰显为劳动者伸张正义的形象,使其明白通过劳动主管部门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而非一定通过媒体曝光、施压。这样,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部门的公信力,使大多数矛盾冲突化解于基层法治领域当中,大大降低上升为公共事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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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从两个舆情事件看当下社会心态的冲突性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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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舆情事件的发生,让我们感觉有必要进行社会心态的分析。 社会心态并非一个突兀的字眼,它指的是一段时间内社会整体的态度、诉求等心理状态,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并分别产生相应的后果。比如,积极的社会心态有利于推出更为积极大胆的措施,众人拾柴火焰高;消极的社会心态意味着某种社会风险或危机状态,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应对引导。我们平常所说的社会心理、社会情绪、网络舆论、网络舆情等都属于社会心态的一部分,但是社会心态有自己更为深沉的情感特征,有时候会更为稳定而深刻,并不会轻易地改变。 眼下显著影响社会心态的因素主要是新冠疫情和俄乌战争,以及关于中美博弈的想象,当然还有一些事件和现象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如国家和资本的博弈走向等,但是内外矛盾交织构成了当下中国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新冠疫情对于社会心态的影响又因地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显然,上海居民的心态和北京、南京等地的心态肯定不一样,但是当我们考虑到,上海有一大批“较高能量的”人群,他们有能力有资源为社会舆论、网络舆论设置议题,从而高屋建瓴地引领某一段时期的社会舆论、网络舆情话题,正如北京的媒体和业界动态常年主导国内舆论一样,城市能级决定了舆论影响力。上海此次疫情爆发之后,已经显著地影响着国内舆论和网络舆情动态,主导着话题的产生和发展。我们因此可以说,眼下新冠疫情对于社会心态的影响,是以上海疫情下的社会心态为主导的。 从新冠疫情角度看,具有典型社会心态观察意义的大城市是2020年初的武汉和当下的上海。但是两个封控的城市对于社会心态的影响迥然有异。武汉表现的是一种牺牲的悲壮和无以言说的愤懑,这种愤懑在李文亮去世前后达到高潮。愤懑是一种压抑着的莫名的强烈情感体验,如地火在奔突,一旦在找到宣泄口之后就会化作狂风暴雨,但幸运的是它后来被化解了;上海在眼下表现出的社会心态主要是愤怒和抱怨,对于生活供应不足的不满,对于防控手段的不满,对于一些社区干部的不满等等。总体看来,只要危机尽快解决,辅助以适当的危机应对方式,这种愤怒应该不会留下太多的后遗症,毕竟人处于愤怒和恐惧之下,出现应激和抗争是一种本能。 至于俄乌冲突对于社会心态的影响,当下网民更多表现为忧心忡忡,少数网民被激发起了强烈的战斗意志。一些自媒体经过持续推送充满檄文性的情绪文章,已经成功吸引了相当多的关注。人们看到美国号召西方社会朋友圈的围堵方式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杀伤力,不禁对于未来大国关系走向感到担忧。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今天的社会心态和未来可能的影响。一、网络舆情在等待一个“背锅侠” 人们会感受到,一旦社会心态有了愤怒的水份,那就会比较危险。除非得到化解,否则这种愤怒的情绪总有一天会化作倾盆大雨当头浇下来。问题在于,这样的大雨会淋在谁的头上? 也就是说,愤怒的社会情绪会找个发泄的对象,否则它就一直滞胀在那里,每个人都不舒服,社会就处于风险状态,大家都不能轻装前行,获得解脱。 新冠疫情影响的社会心态,我们总结为愤怒占比会更多一些。但是这种愤怒,会让很多人感到无奈。一方面,日常供应的不足、生活的不便、社区干群关系的紧张,的确导致了情绪的愤怒;另一方面,这种愤怒却是处于某种框架之内,具有某种边界,而不会泛滥的。毕竟,疫情封控是一场整体战,是国家统一指挥下的防守战,而且这种封控是决策层和专家组经过深思熟虑、全面利弊权衡之后出台的非常手段,尤其对于上海这个在全球产业链上都举足轻重的大都市来说,决策的两难人尽皆知,作为个体,只能服从大局。而且在当下中美博弈的关键时期,中国人传统的集体主义精神依然发挥作用。可以抱怨,可以愤怒,日常封控还是会配合大局。 但是愤怒的社会心态,也是不容忽视的,实实在在就在那里。这个时候,任何一个引发众怒的大人物或者重要事件出现,就会成为引爆愤怒的导火索,成为“倒霉鬼”或者“背锅侠”,甚至是“替罪羊”。 很多网络舆情的主角,虽然背负着某种罪愆,本就应该受到舆情的报应,但是现实往往是,负有这种罪愆的人和事往往非常普遍,但是为何偏偏爆发在他的身上?正如今年年初的丰县事件,爆发烈度异常罕见,地方被炸成“锅底”,但是类似极端的不人道的事件在不少地方都有,甚至被地方熟视无睹,但是为何只在丰县爆发?这也是我们给很多人解释过的,某些类型的网络舆情的爆发是具有必然性的,但是具体引爆的导火线在哪家、由谁引爆,却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只要你有这个类型的罪愆,那么你就有被引爆的风险,但是最终引爆的,却可能只在某一家。正如每棵树都可能引来雷电,但是被雷劈的往往只有一颗。但所好的是,只要舆情爆发了,这种现象就会引发广泛的关注,从而推动整体性的解决。丰县事件爆发了,公安部就进行了全国性的打击行动。 上海社区发生的一些负面事件,可能正不幸成为这种愤怒的暂时的发泄对象。近日网络上爆出的一些社区发放蔬菜不及时、被认为是可能用来“囤积居奇”的事件,引发了不少社区居民的愤怒,他们纷纷转发这种视频和图文,希望获得更大的网络关注,从而推动成为重大舆情。上海已经着手调查,也已经处理了部分干部。 但是现在看来,这种事件波及面并不普遍,毕竟是极少数地方。这种网络中的愤怒情绪依然没有找到巨大的发泄口。 那些涉及到腐败的、防疫不力的、道德罪愆的、吃里扒外卖国的重要人物或者相关机构,在当下这个关头,很有必要管理好自己的“风险头寸”,否则有理由在这深夜里瑟瑟发抖。时代的一粒灰,掉到谁的头上都是炸雷。 二、从“马某现象学”看社会心理的“坐等”心态 这两天,网络最热的讨论是关于一个昂贵的“某”字。在一个刑事强制事件的新闻通报标题中,因为“马某”和“马某某”的重大敏感性,导致了市场和情绪的强烈波动。 在我们看来,如果不是因为编辑的粗疏不察,对于事件粗浅的分析可以归结为编辑对于流量的追求。谁都知道“马某”对于杭州这座城市的重要性和高度相关性,也知道在当下国家对于资本监管较为严厉的时候,“马某”动向的高度敏感性。编辑或许有这层认知,因此刻意做了这个标题。显然流量是确实有了,但是也导致了洪灾。 对于该事件不能简单地一带而过,而是需要进行深层的分析,认识到这个事件在社会心态分析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社会心理对于这个事件的高度关注,市场信心被这个新闻一举击穿,阿里巴巴的港股直接跌幅超过9%。事件如同一股飓风卷过舆论场,看得出社会各个层面对于马某和权力的动向都处于草木皆兵的敏感状态,背后透露出权力对于资本市场的巨大影响力。这本身表明国家对于资本的监管触动各方,博弈到了关键的时期。 人们对于“马某”如此关注,倾向于将马某的动向遭际看作是国家对于资本态度的试剑石和分水岭。虽然就在不久前,马云再次当选浙商总会会长,这本身就是一个风向标,但是人们的期待远不止于此,期待有个正式明确的表态。毕竟,去年夏末国家对于资本巨头和平台的严厉监管历历在目,让人心有余悸,一些公司的市值大幅下降,甚至杭州的二手房的价格都深受影响,而资本对于国家的发展又如此不可或缺,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未来国运。 因此,与其说人们对于马某的动向高度关注,背后其实反映了社会心态的焦虑。人们表面上是为做“壁上观”,实际是在坐等这种博弈给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也对未来拥有一个确定性。无论他的动向是向左还是向右,背后都是国家对于资本的明确姿态,也将预示未来经济的走向。 虽然相关方面已经接连进行了辟谣,真相已经“平安落地”,但是事件暴露的社会心态却是值得分析,背后是人们对于这场国家和资本博弈结果的高度关注,以及对于国家经济政治走向、未来中美实力碰撞的焦虑。此外,权力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让人心头生出一丝的不安。人们对于权力经常抱有信任,但是也常常带着警惕,毕竟,如果权力影响市场的比重过大,那如何相信市场的主导作用?那将导致不正常的社会,无异于又回到过去。 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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