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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房屋倒塌价格反涨?处理好这3个问题是关键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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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28日上午,深圳罗湖一住宅楼倒塌,出人意料的是,事发后几小时迅速引发该小区房价震荡。一时间,塌陷原因、房屋质量、业主安置赔偿、中介炒房乱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公寓突然倒塌,是福还是祸,舆论各持己见。本文通过分析事情进展中舆论走向,对相关部门后续处理提供参考性建议。 舆情事件回放 8月28日11时20分 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和平新居单身公寓楼发生沉降倾斜。该消息经头条号@壹深圳发出后,立刻引发媒体集中关注。环球时报、央视网、南方都市报、中国经济周刊、凤凰网、新京报等众多主流媒体均参与跟踪报道。 事发一小时后 罗湖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新时代罗湖发首篇情况通报,称目前无人员伤亡。随后,应急管理局通过媒体公开回应称,已组织专家现场鉴定事故原因。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房产中介人员身挂宣传牌,收购同小区二手房,部分房屋的挂牌价也出现上涨。“深圳公寓倒塌,房价却暴涨60万”、“5组客户抢一套房子”、“房子已倒、拆迁提上日程”等话题在舆论场迅速传播。网民关注重心也发生转移,“楼房倒塌是福还是祸”的讨论热点。 事发当天 @新时代罗湖连续发布三篇通报公开进展情况, 23时25分,专家初步鉴定结论浮出水面。“摩擦桩型”、“建筑下方有暗渠”、“桩身腐蚀”研判结果再次引发一番热议。 8月29日 29日上午对于倒塌楼房是否拆迁,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住建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回应称:和平新居附近暂无拆迁计划。 29日下午,中国经营报报道《至少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 截至8月30日 有关深圳罗湖楼房倒塌的新浪微博话题不断更新,#中介回应深圳公寓坍塌房价反涨# 和#深圳罗湖一公寓沉降倾斜# 阅读量1.6亿,网易客户端相关评论量10万+。 舆论观察 房屋倒塌,网民聚焦三方面: 1、热讨倒塌原因,超五成网民质疑房屋质量 网民“一品小汤锅201802”:我建设盖过房子,混凝土夏天浇筑凝固需要一个星期。冬天需要十天,但是深圳以前有一个词叫做三天一层楼,为了节约成本地基打的也不牢固。以后十年中国大型城市楼房质量事故会越来越多 网民“宅宅啊火”:如果不是自然灾害地下坍塌导致……那肯定就是房地产商,建楼的时候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获取暴利所致。这楼建的也不高,一般小区楼都在二三十层以上呢 2、房主赔偿是关键,期待心理明显 网民“下一个m i”:怎么赔偿啊 最想知道的 网民“冰蓝的雪2018”:我只想知道到底赔不赔钱?赔多少? 3、呼请彻查到底严格问责,并加强房屋质量整顿 网民“七0后的老阿姨”:七十年产权的房子,现二十年还不到就倒了!这责任谁来承担?! 网民“根域服务器”:看着房子房龄应该不会超过20年,居然会出现结构性坍塌,一定要彻查到底,毕竟小区同一批次的房子不止一栋,如果是结构性硬伤能修补抓紧修补,真要砸死一批人后悔也晚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一定要重视,人命大于一切。 房价戏剧性反涨,是福还是祸,舆论各持己见 1、三成网民对中介炒房行为不满,应坚决遏制 网民“不吃凤梨”:房地产中介邪恶至极,应该对所有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采取专项管控调查,恶意哄抬房价,租价。违法收费,利用优势地位欺负消费者的一律坐牢。 网民“纯真_G”:中介吃相难看 没有一点底线。 网民“大道尽显”:卖倒塌房屋就是卖不合格产品!公开放卖就是犯罪行为,抓捕放盘业主和中介!!! 2、三成网民对楼房拆迁拭目以待,房主因祸得福 网民“邝任星”:和平新居的楼龄是30年的都卖3.5万一平。一倒一拆一重建。5-6万一平跑不了。不买才亏呢!!是福不是祸。 网民“资深搬砖蓝领”:赚死了,又是一批拆迁户 3、四成网民讨论房产政策,“房价”、“拆迁”成热词 网民“双鱼座的张申2001”:为什么会变成拆迁房?城市的房子发生危险了,就拆迁,国家加倍赔钱!农村的房子要是倒了,估计无人问津!国家一味的在住房上面偏袒城镇,这也许是城市房价上涨的一个原因吧 网民“纸上速评”:#官方回应深圳楼房倒塌# #深圳坍塌公寓房价反涨# 楼房倒塌已经不算新闻,算新闻的是倒塌之后的小插曲,中介报价反而坐上了火箭,一窜就是近百万,谁会花高价买一座塌掉的楼?老外琢磨不透,咱老百姓门儿清,这叫主打的拆迁概念,房子一塌,拆迁也不得不加速。甚至相邻没塌的小区也顺势跟涨,打出了“那边拆了这边还远吗”的概念……怎么说呢,实业立国,房产兴邦,居高不下的房价已然成为一切经济活动领头羊,对发展绝非幸事。 网民“boobi33”:为什么都指望着拆迁,就是因为工薪阶级都买不起房子。孩子结婚买新房,一套少则五六百万,多则上千万,这对于月薪几千的父母怎么买得起房子? 官方公布鉴定结果,问责呼声和担忧情绪趋重 1-超五成网民对住房现状持悲观态度 网民“S纸醉金迷S”:很多不适合做建筑用地的也盖起了高楼大厦,里面住满了人,堆满了东西,台风天来时还摇晃,真要有暗渠或水土问题,发生时也就一下子的事 网民“影像新视界”:中国楼房的建筑质量令人堪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屡有发生。中国是世界上高层建筑最多的地方,但这并不值得我们骄傲,大量的质量问题会逐年增多。 2-约四成网民呼请应对责任和问题进行深度追究 网民“有态度网友0g9nGh”:设计问题?质量问题?勘探问题?暗渠是灌装前存在的还是灌装后施工的?是天然的,还是混凝土的?如果是混凝土的为什么会漏水,设计时是会考虑的。这些都是问题。设计施工勘探监理等单位不能简单以掩去为由推卸责任。 网民“xuanlin_zhang”:这是在初期没有勘察清楚地质情况,导致使用了不合理的设计方案,那周边的楼是不是也是这种地质和设计?那其他小区的呢?这个必须要问责当初的设计公司? 舆情解析 住房一直是全民普遍关注的头等大事,任何有关住房政策的风吹草动都会拉动群众紧绷的神经,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房策更是舆论关注的核心地带。今年,有关房屋倒塌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前不久南方地区一处房屋整体下沉的消息让不少网民唏嘘。惊呼未定之际,此次深圳楼房倒塌房价反涨的“怪像”一经公布,便获得网民集体关切。舆论从疑惑到焦虑,对于住房整体现状的讨论持续高热。不少网民表示,房屋倒塌现象的背后其实是当前健康发展理念的缺位。如网民“铜锣湾94873397:中国人做任何事都是跑量不注意质量,而且中国近年来沙石价格增加,很多高中档小区用的是河沙+海沙,不要以为高档小区很安全,只是时间还没到”。 通过梳理网易客户端相关专题,事件进展过程中,“现场封锁人员撤离”、“房价反涨”、“律师回应:房屋买卖无效”、“官方通报沉降原因”等四个重要节点引发舆论大量讨论,显然,人员伤亡情况、坍塌原因、拆迁计划与事后赔偿等是网民最期待解决的问题细节。 截至8月30日,有关房主的赔偿安置、问题追责等细节还未有进一步通报。“暗渠”原因及“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等细节的及时公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政府部门危机处理的态度和高效,但网民对此次倒塌事件的疑虑并未消解。结合舆论关注情况和观点倾向,后续处理过程中需谨慎处理三方面问题: 尽快公布进一步调查结果,责任追究不能拖。 事发当天,虽然政府部门高效公布了专家鉴定结果,但多数网民对于前期房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具体细节仍有疑虑,只有公布更多的问题成因,才能对责任划分进行准确界定。因而,平息此次倒塌引发的部分舆论恐慌与担忧,彻查和问责是基础。 妥善安置和合理赔偿房主损失,全面保障是关键。 借楼房倒塌之力,中介加速炒作拆迁概念,迅速将舆论从事实本身的关注转移至“拆迁致富”的讨论。网民对深圳本市“一拆脱贫”的现象充满“嫉妒羡慕恨”,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将相关部门在“旧改”还是“拆迁”面前陷入尴尬境地。有网民直言,称“此例一开无数房子会坍塌了”。29日,政府称“暂无拆迁计划”让中介和部分网民哑口无言。但是,如何对房主进行赔偿、如何满足房主住房需求仍是相关部门必须面临的关键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还需与房主积极协商沟通,结合调查结果、本市城市规划、当事人需求等方面进行考量,并给出全面保障方案。 完善房产政策不容忽视,注重质量和常态监管是核心。 对于中介借机炒作行为,专业人士予以警醒称非法买卖不可取,为舆论走向提供了一个理性基础。只是,政府部门在面临“中介敲竹杠”时,似乎出现回应空窗期。近年来,规范房产中介市场,遏制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秩序一直是政府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本次部门发声迟缓在某种程度上容易让人产生“失责”之感。其实,在媒体发布“楼价反涨”信息后,住建局等部门应第一时间发声,对投机之举进行打击。另外,媒体报道称67幢楼列入登记预警范围,也着实让舆论产生骚动。网民对“全面整顿房屋质量”的呼声走高。所以,相关部门也需呼应民意,对预警范围作出全面整改,至少通过表达先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态度和实际行动赢得舆论信心。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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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13岁少年弑双亲!网友:抓住了,然后呢?
2019-01-03
1827
导读12月31日晚,湖南衡南三塘镇,13岁少年罗某因家庭纠纷用锤子杀害父母后逃离。其姐姐称,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遂锤杀父母。事发后,罗某曾用其父亲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今天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澎湃新闻2019年1月1日,@人民日报 微博转发“湖南衡南通报13岁学生涉嫌锤杀父母:作案后逃逸,其父母已身亡”。2019年第一天,这则湖南衡南县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引发公众焦虑——这距离湖南沅江12岁少年弑母案,不过才一个月。12岁弑母少年:"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获释返校遭拒,他该重返校园么?微博截图2019年1月2日,@今日头条,发布微博称“涉嫌锤杀父母的13岁男孩,已在云南大理被抓获”。微博截图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数据显示(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该事件在2019年1月1日,经@人民日报 @今日头条 @新京报 等媒体微博转发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1月2日,达到舆论关注峰值。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舆情走势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关键词云2005年出生,13岁,却残忍将自己的父母锤杀于家中。这让不少网友想起最近发生的一起案件:同样是湖南,同样是一个未成年人(12岁),连砍二十余刀,杀害自己的母亲。因未满14岁,最后被送去长沙管束教育3年。网友评论对于这起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网友:抓到了,然后呢?微博截图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需要对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负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下是绝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哪怕他犯了锤杀父母这样的枭獍罪行。舆情小评13岁的少年按法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代表这样的凶手没有危害性。法律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公众安全最终的保障。接二连三发生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弑亲的惨案,已向社会敲响警钟,也对法律空白点、痛点拉响了“警报”。——新京报《13岁少年涉弑亲:惩戒“少年犯”不能留空白》从评论看,众多网友将不久前同样发生在湖南的12岁少年弑母案件联系在一起。担心若一味根据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犯罪的未成年人,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以此为保护屏障,而肆无忌惮,建议下调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近两年,有关“是否应该下调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例如建议“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的学者指出,我国现在儿童辨认和控制能力有较大提高,部分施害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展示的辨识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甚至超过一般成年人的水准,因此入刑年龄应该下调。而另一部分人认为,光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仅不能有效控制犯罪,还可能制造出更多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应从其他方面入手干预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新浪微博、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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