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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布洛芬短缺背后:是不是专家群体的又一次误判?
2022-12-21
223
眼下几乎全民都在“热身”迎接病毒的来访。人们对于病毒的态度从恐惧、抗拒到慢慢接受,这种巨大的转变背后,是国家宣传和社会动员说服能力的成功。这种“热身”行为包括积极普及防范的知识、防控政策的改变等,当然更多的是囤积N95口罩和各种退烧药。但是问题也出现了,几乎每个地方都出现严重的布洛芬等有效退烧药的短缺。有的大城市还利用技术便利和信息优势,在小城市和小县城百姓反应过来之前,抢空了地方的退烧药,制造了资源掠夺和机会不平等现象。 布洛芬短缺现象暴露的两个问题这个全民抢药的过程中,暴露了两个较大的问题:一是,为何在这个重大的商机面前,各个厂家竟然看起来如梦初醒,市场机制大面积失灵?这是个机制问题。二是,为何在这个人命关天的当口,那些走上了神坛的几种中药“神药”,竟然不是专家和百姓退烧的首选?这是个科学问题。本文要讨论的是第一个问题:为何在这个重大的商业机遇和治病救人的需求面前,各大厂家竟然没有抓住第一波机会?从一些电商的表现看,一些进口的布洛芬正在冲开市场之门,以天价向内地市场涌入。当然,以中国工业制造能力的强大,大家丝毫不用怀疑,这种短缺局面很快就会改善。就像2020年疫情爆发之初的口罩短缺那样,全球一罩难求,最后还不是依靠我们这个“东方大国”隆隆地开动制造业机器,给不少国家雪中送炭送去了战略支援。但是这次短缺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2020年的疫情爆发是一种猝不及防的短兵相接,物资一时短缺在所难免,而这次布洛芬短缺,却是在疫情三年之后才爆发的问题,而且国内外关于奥密克戎感染后的身体反应明摆在那里,因此,这次的市场短缺,需要好好考虑,是不是一种专家机制失灵和预判失败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短缺问题的背后,本质是专家群体和各类智库的研判或者研判机制、或者市场机制出了问题。这个才是需要大家思考探讨的问题。我们此前已经知道,国内一些专家对于不少国际国内大事件的爆发和走向出现了误判,成为一个显著的现象。我们也需要就此探讨一下,眼下这个布洛芬短缺现象,是不是专家群体的又一次误判? 归根到底是专家建言机制出了问题有人会说,这个是怪不得厂家的,因为疫情严格封控三年,很多感冒药都被严格管理,再加普遍戴口罩导致感冒患者减少,很多类似药品生产厂家都已经停止生产线,甚至破产了,当然面临这个机遇也就有心无力、回天无力了。从一些媒体的采访调研看,国内有500多家有生产布洛芬资质的厂家,正如一些厂家说,市场爆发得太突然了,因此即使加班加点生产,还是供不应求。再加在疫情之前,退烧药本来市场就不大,一年也就是20多亿的市场,一般厂家确实很难生产太多。短缺问题现在看不能怪企业反应太慢。在疫情期间,和疫情或感冒的相关药品出售严重受限,反馈到生产线,那就只能减产或者停产。但是很多药品受限的根源,是相关部门决策的结果。在今天,相关部门的决策是经常性地受到专家群体和研究机构的影响的,尤其在疫情这个相当专业性的领域里,官员几乎没办法独立拍脑袋决策。所以,布洛芬等药品的短缺,依然可以回溯到专家研判失灵的根子上来。由于形势发展过快,放开过于突然,专家和决策层没有预判到布洛芬需求大增的局面,从而出现研判和预判的失灵。对这个问题尚未有明显说法的时候,我们提出如下三种设想,来解释专家群体为何没有提前设想到放开之后的市场需求?一是过于相信中药的“去热解毒”的功效而导致误判。由于一些中药长期以来的功效就定位于祛热解毒,因此不光群众相信发烧不是个大问题,就是专家也相信以中医的疗效,应对感染后的发烧应该不是问题,因此,不少中药也进入了卫健委推荐的常用药的行列。但是未料在临床一线和感染高烧一个回合下来,那些神药都败下阵来,只有几款西药才能派上用场发挥疗效。如果这个设想是真的,那就意味着神药已经走下神坛,它们就是普通的中药而已,我们对于中药的看法,要建立在一个科学理性的临床基础之上,而绝不能出于保护传统文化的热情而过高评价它。对于中医,最好的做法是对症下药。最不好的一种可能性,就是相关中药的利益集团绑架了决策,让决策者认为一些神药能够解决感染的高烧问题,从而放松了其它药品如布洛芬的预防性生产。如果这也是真的,那将是一个教训,意味着决策层需要对于利益游说集团抱以警惕,也有利于更理性地评价诸多药物的效果。二是专家群体出于各种顾虑,而出现“不敢研判”“不敢思想”的现象,专家机制停摆,思想被禁锢。或许这是一个可能性更大的问题,而且也是更严重的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感染后的用药问题?显然不是。在此前的不少微信群里面,人们老早就注意到一个观点,那就是在疫苗和核酸之后,最赚钱的还是治疗感染的药物,很多人提醒股民要关注这些药物的股价等。市场是敏感的,肯定已经有人提前作出布局,但是市场在疫情期间又是受到管控的,因此市场的最终走向,还是掌握在专家群体和决策者手里。但是由于专家受到各地“一刀切”“层层加码”现象的影响,对于放开之后的政策措施不太敢提,远离是非,明哲保身,反正专家不为最后决策承担后果,因此这个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结果一旦放开,猝不及防就和疫情打了一个“遭遇战”,药品供应显著不足。三是专家已经写了内参报告并且提交了上去,但是不为相关领导重视,从而耽误了决策。或者相关部门也已经搜集了网络上面的舆情和民间看法,但是也未被采纳。我们在长期的智库工作中,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智库最重要的工作往往不是出点子和写决策咨询报告,而是“说服领导”。那就是有了观点之后,如何让领导接受你的观点,并化作现实的政策措施?如果有了“金点子”,但是未能说服领导接受,那和有没有金点子,其实区别不大,本身是一种专家机制和智库的失败。这在当下,是个政府和智库专家如何实现良性互动问题。无论是不是上面三种情形,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就是,在群众需要买药的时候,市场未能实现有效供应。这种短缺导致了相当大的网络舆情和社会情绪,很多百姓陷入焦虑担忧,甚至有人认为政府没有深思熟虑就大举放开,才导致今天的无药可用的结果,还有的希望政府有责任再次将群众保护起来,回到严格封控的老路子。 这个教训本质是个“言说氛围”的问题上述的事实告诉我们,眼下关于疫情的研判机制,事实上在某种程度上是失灵了、误判了,才导致了这样的后果。如果否认这一点,是对不起现实的,也是很难为今后更好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出现这个结果,更需要吸取教训的是“相关部门”。他们处于决策层和专家智库之间,本职工作就是搜集整理专家观点和舆情观点,提交决策层以供决策之用。他们是在决策和专家之间的“二传手”,一旦失误,就会失分。更重要的是,我们整个社会还需要创造某种畅通机制和自由氛围,让专家群体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敢于说、自由地说和负责任地说,否则在关键的时候,专家群体噤若寒蝉、一片喑哑,这就会把必须及时拍板做决策的负责人推到悬崖边,搞不好就带着大家跳火坑。基本上,一个敢说、能说的专家群体的存在,即便说错了话、给出了错误的建议,在客观效果上也大大胜于一个聪明智慧、但是还要小心翼翼地看领导脸色的智囊群体。后者其实不是真正的智囊群体,只是习惯于解读领导讲话,只会“马后炮”。结合近期不少专家因为在放开前后的言论大相径庭,一先一后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因而被群众嘲笑为“变异速度超过病毒”的现象,我们可以给出这样的说法:不应将之简单地归咎为专家群体的察言观色和善于逢迎的品质问题,而应该反思他们所处的氛围是不是良性的、是不是有利于他们专业直言的。如果我们没有由此吸取足够的教训,当下一次的风险事件再次降临的时候,我们社会注定还会再一次吃亏。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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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面对群体的乐观预期,今天需要什么样的底线思维?
2022-12-07
298
近几天,疫情防控转向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虽然不少地方依然按照传统的做法严防死守,但是随着一些大城市率先落实“二十条”,如同在层层包裹中撕开了一个个口子,百姓的心理因此有了更高的预期。 预期是一种对于未来的管理,有了预期,人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创造条件向它靠拢,推动实现。当预期成为一种社会心理的时候,往往代表了趋势和民意。群体性的预期是一种充满不确定性的东西。当它方向是对的,代表了历史的方向;当它错误的时候,又变成了群体的盲动,迎接的是挫折。因此,群体预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当下的社会就是期望尽可能地落实“二十条”,那些一刀切的做法,现在毫无疑问成了社会公敌。但是也要看到的是,当下社会心理又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那就是社会和网络出现了过于乐观和轻敌的心理。 当下既要防止过于严厉的防控做法,也要警惕过于乐观的心理。我们要记住的是,接下来可能的“解封”,迎接的不仅仅是黎明,而且还有新冠病毒。表面看,人们是要打破围城,破围而出,另一方面,却也是病毒大破城门,乘势入城。双方见面,不是握手言和,也不是和平共处,依然是要打仗的。毫无疑义的是,绝大多数人群是会取得胜利的,但是不代表一些老弱病残也会取胜。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这次和古老病毒的短兵相接,也是一种物种竞争。不过今天人类依赖科技文明,已经有了必胜的信心。 但是,我们尤其要反对那些过于乐观的论调,认为终于解放了、终于破晓了!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吹响了嘹亮的进攻号,甚至是胜利号,似乎“雄鸡一唱天下白”。但是他们常常仅仅是为了迎合网民的心理和网民的情绪,网民心理爱看什么,他们就提供什么,正如我们上文提出的,只提供廉价的情绪价值,获得流量,至于有没有后果,反倒不太关注。 我们是个居安思危的民族,大家也一直讲要有底线思维,就是往最坏处设想,往最好处努力,既要看到前景,更要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在眼下群众渴望放开,但是病毒依然危险的时候,也是最需要底线思维的时候。 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最大程度地做到了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到了今天,当病毒演化的毒性降低了,也需要全力发展经济的时候,群众希望进一步放开的时候,这种保护的职责依然在,甚至更需要强化了,不过是需要带着底线思维精准地防控。 我们在上文《疫情防控可探索从“平衡思维”转向“权衡思维”》提出,引进权衡思维,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决策方式,或许有助于更好决策。面前摆着多条道路、多种可能性,只能选择一条后果不那么严重的那个方向。在面临如此复杂的决策形势的时候,需要进行综合的权衡:采用哪种决策带来的后果较好?哪种更坏?或者说,哪种决策带来的后果不那么严重?在更为复杂的形式下,“最优”的决策已经很难出现,只有“最不坏”的决策。 底线思维,其实就是寻找“最不坏”的那个决策,并将之作为底线牢牢守住。只要守住这个底线,形势就不会再坏下去,就存在触底反弹的机会。 那么,在眼下疫情防控形势可能逐渐放松的形势下,需要强化这种底线思维,但底线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综合各种观点,认为以下几点应该作为底线: 首先就是重点人群的生命安全,这包括老人群体和体弱多病的群体。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西方社会由于宗教观念、社会和政府的契约关系等因素,导致个体感染失去生命,政府无需负责。但中国政府是无限责任政府,将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执政合法合理性的来源之一,更何况,中国传统文化中,老人居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保护疫情中的老人群体,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是重症率的医疗抢救资源的保障问题。全世界在应对新冠病毒的时候,面临的统一的担忧,就是医疗资源的挤兑问题。人们不会忘记,在有的国家医疗资源挤兑最集中的时候,呼吸机只优先保障年轻人活下去,而一些老年人却只能放弃,这种做法很残忍,却也是一种社会选择。即便病毒致死率很低,但是考虑到中国相当大的人口基数,较低的几率也可能意味着较大的绝对数。各地需要为可能的绝对数做好医疗准备。已经有专家提出要扩建重症抢救室等。 三是网络舆论和网络舆情的陡然转向风险。虽然眼下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高昂乐观,一些舆论也推动形势向放宽放松转变,但是巨大的风险就在那里,就是一定程度的重症率和死亡率是会出现的,不排除当这种几率触及某个社会敏感线的时候,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又出现一种大的转向,那些对于放松放宽一直持保留态度、却被迫成为“沉默的螺旋”的一群人会跳出来进行抨击,那些在眼下乐观高昂的一些人也会再次转变态度,从而形成一个较大的反转的压力。我们要理解网络舆情常常具有情绪化、非理性的特点,一旦这种特点被放大,就会成为难以承受的压力。 四是中国人缺乏“群体免疫”,在遭遇西方社会业已完成的“群体免疫”的时候,可能出现的某种风险。“群体免疫”并非是一个群体的想象,而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它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现实。西方社会由于躺平较早,躺得也较为彻底,因此很多西方人多次感染新冠病毒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大规模的普遍的感染也被广泛接受。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严密的保护之下,如果面对西方社会的大规模的涌入或者开放,有没有一种风险?我们并非专家,这样说似乎有些危言耸听,但是提出来以供参考,也不失为一种底线思维。 五是病毒演变突然变得严重,或者出现新的病毒疫情。虽然从新冠病毒的规律看,再次变得严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病毒接下来的某种变种会击中庞大人口中某些特殊体质的人群?正如新冠病毒眼下对于那些有基础病的人群危害更大。这种可能性也是需要考虑的。至于新的传染病也并非杞人忧天,比尔·盖茨一直警示可能的新疫情,在其今年5月出版的新书《如何预防下一次大流行》,还提出了预防其他全球流行病的药方。此外,新冠病毒是个家族,没有理由认为这个新冠弱化了,别的病毒就按兵不动。毕竟,到今天为止,人类对于20年前的SARS和这一轮新冠病毒的爆发,都还没有搞清源头,人类发展到今天,还在承受着来自古老病毒的“降维打击”。 上述所概述的当然未能涵盖别的一些可能的风险,但是用底线思维考虑这些风险,本身就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姿态。毕竟,今天落实“二十条”,并可能进一步放松放宽,本身就是一种复杂形势下的复杂决策,风险如影随形。但是,在预期和趋势之下,以底线思维管理风险并进行决策,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的安全观。 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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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理工教授被女博士“强吻”风波
2022-10-17
3156
一、 舆情简述10月9日,北京理工大学64岁方岱宁教授在线参加学术会议时被34岁已婚女博士搂抱亲吻的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并持续发酵,引发舆论热议。 10月9日,前人大网红教授、网络大V储殷为方岱宁鸣不平,称“科学家也有七情六欲”,他详细列举了爱因斯坦、居里夫人、霍金等西方知名科学家在某些方面都存在出格的行为,表示在西方这都不是事儿,只要不涉及学术腐败,笑一笑就了。 10月10日凌晨,北京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回应,“日前,网络平台出现涉及我校方岱宁教授在线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视频,引发舆论关注。我校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工作,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二、舆情传播分析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截至2022年10月17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视频事件相关舆情信息7715条。10月10日,北京理工大学校方回应事件将此事的关注度推至监测期内峰值。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本次舆情传播主要分布在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3971条,占比51.46%;微信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1504条,占比19.49%;网络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1446条,占比18.74%;其他平台舆情声量分布依次为客户端、视频、小视频等。其中,新浪微博平台形成 #北京理工大学#(阅读6743.7万,评论13.1万)、#北理工回应教授线上会议时被女子猛亲#(阅读18.7万,讨论15)、#北理工正核查方岱宁教授相关视频#(阅读241.3万,讨论233)、#北理工院士博导在视频会议中被女博士后狂吻#(阅读35.6万,讨论54)等多个话题。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北京理工大学” “教授” “方岱宁” “女博士后” “学术” 等词语为核心传播词汇。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视频” 事件传播过程中,敏感类舆情占比37.85%,涉及舆论指责学术界乱象、呼吁整改等。 三、舆论反馈 (1)大V1.追问调查真相 科技疯评Q(粉丝18万):这都三天了,#北京理工大学#调查方教授还没出调查结果吗?被博士后亲几口这么难调查的。有人问:院士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据说90%以上的知识分子会回答弊大于利。可见,院士制度可休也。 mj微风(粉丝31.6万):3天过去了,调查一下是不是婚外情有这么难吗?一个已婚的64岁男教授,一个已婚的30多岁女博士后,相差30多岁,什么原因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2.揣测官方调查结果 Dr_任(粉丝206.3万):北京理工大学的方教授真是魅力无限!已婚女学生主动献吻,老教授都愣了,把网上一起开会的都惊呆了,全网知名。最后的解释会不会是错位,大家都看错了。 财入门(粉丝33.6万):北京理工大学方岱宁教授开会时被女博士后李立明亲吻事件,后续四种可能的结局如图一,估计第四种方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之前看到一个事就是4这么处理的,夫妻两都是体制内,老婆发现老公手机里一个小三给老公发了暧昧对话,就截图发到老公朋友圈,后来闹得整个圈子都晓得,小三也是有国企单位的,最后处理:夫妻二人,在小三单位和自己单位的领导见证下,写了道歉信,说是玩笑,老婆反应过激了,这事就过去了。 监制彭立虎(粉丝14.1万):北京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方先生“一吻成神”!那些天天骂娱乐圈混乱的大神们赶紧出来评论下咱们的“净土”美丽的大学校园吧? 3.质疑事件幕后的学术腐败 勤奋哥(粉丝72.7万):北京理工大学前副校长、中科院院士、64岁的方岱宁教授,在视频学术交流会议中,被看到与34岁的已婚女博士后李立明亲吻,视频不幸流出。要说,也不是多大的事儿。以后别再说“女的读到博士都成书呆子了,都傻了”什么的,李美女都是博士后了,这不是很漂亮、很解风情吗??? 人才76116(粉丝109.5万):看这个亲吻力度和频率,应该是真爱,而且是日常表达爱的方式。所谓边合作科研、边学术交流、边亲吻爱爱……弱弱问一下:这个院士会不会是受害者? 测评小铺(粉丝47.5万):在线学术直播会议,这真的是大型社死现场了。 (2)自媒体学术国际: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方岱宁教授在线参加学术会议的一则视频在网上疯转,引起舆论关注。根据视频显示,北理工教授方岱宁在进行线上会议时,突然被一女子闯入猛亲。而网传该女子为北理工一李姓女博士后。抛开在严肃的会议时,这种画面是否雅观,如果双方都各自有家庭,是否有违师德一事。更多的网友将舆论焦点定格在碍于双方一个院士、一个博士后的身份,背后是否牵扯到学术腐败,权力交易等事? 一搜来电:华丽的背后不是沧桑就是肮脏。社会风气、价值导向如此,fb真的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真到了破裂的时候,谁也救不了。在那之前,他们要捂住我们的嘴,让我们听满耳的赞歌。 (3)网民方面对此事表示反感@北京大土豆:说实话,这么老的男人,女博后还能很欢快的亲上去,说明这是真爱,是对院士渊博知识的崇拜,是对知识的渴望,是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期盼。说不下去了,我去吐会儿。@温观月:小说尚要讲逻辑,这么匪夷所思的事,真是震惊 感慨学术腐败乱象@好好活着便是精彩:冰山一角而已!!@西安南瓜:这尼玛,学术圈上位堪比娱乐圈阿@GXU_DENG :我觉得他们之间有权色交易,女方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选择这种方式报复。否则无法解释这种行为。@花光刘:特色@江左三哥:高校确实有些表面履历很厉害的学术妲己的@萌萌威廉哒哒:那岂不是还有学术纣王@嗨呀我又回来了:我大学老师的原话:现在很多女研究生,不光想把名字写进毕业证,还想写进老师的户口本里。@大裤衩子很快乐:博士后咋来的@德德爱吃肉肉:这个是情人吗 认为事件背后有阴谋@好鹿轻尘ROSE2048:那女的故意的 四、分析研判 北京理工大学作为我国知名的985、211,此次反向走红,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目前相关舆情已渐趋平息,热度降低,但影响还在,且该事件会对北京理工大学产生长期潜在的负面影响,一旦同类舆情再次发生,北京理工大学会再次被推至舆论风口,导致舆情复燃。 纵观整个事件,北京理工大学虽然具有较强的舆情敏感性,在事件突发后迅速作出反应,但未能对本次舆情事件性质、发酵作出有效判断,致使自身反应“过激”,并造成北理工未能在后期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分析认为,该事件中的搂抱猛亲行为虽有违道德准则,但仅限于女博士个体,未达到“上纲上线”标准。同时,在舆情发酵前期,关于双方不正当学术交易话题的讨论,仅局限于少部分网民的猜测,未有具体的“实锤”信息公布,且舆论话题较为分散,且主要聚焦于学术不端方面,未有明确的指向性。北理工更应采取“持续监测、密切关注话题走向” 策略,而非过早介入,置身于舆论漩涡,进而导致舆论场上的被动。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 甄嵌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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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的舆情分析
2022-09-01
896
8月14日,知友“匿名用户”在知乎发贴“如何看待湘雅二医院急诊外科/普外科刘翔峰教授?”,此贴一经发布,知友纷纷跟帖指出刘翔峰存在机器人找不到梗阻段把正常肠管切下来给家属看、只要身体有点异物倾向就一律按肿瘤处理,当时只看体内是否有癌细胞就切除胰腺与脾脏化验、在手术中诱导家属买药等严重的医疗作风问题。截止目前此贴浏览量突破1345万,跟帖数755条。8月17日23时,微博号“老c队长”发布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引发网友转发与评论。截止目前此条微博被转发2.8万次,评论2207条,点赞13万。8月18日上午,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医疗作风建设办公室通过东方网回应,刘翔峰已停职,正在接受调查。同时,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对刘翔峰医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到时候会有一个交代”。8月18日14时,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经医院研究,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8月22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医院关注到此事后,立即停止刘翔峰医生的工作,并让其配合调查。8月22日,河南商报网报道湖南省卫健委已经联合中南大学成立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调查。8月23日,刘翔峰接受河南商报网采访时回应,如果有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我们医院的宣传部门。8月24日,湖南省卫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领导已经关注到针对刘翔峰的举报事件,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8月25日,湘雅二医院召开“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会。医院成立“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8月25日,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发布消息称,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8月26日,《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胡锡进表示,湘雅二院的监管缺失十分严重,至于刘翔峰本人,等待他的一定是刑事追责。8月26日,湖南省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8月28日,中纪委发文《坚决维护医疗领域风清气正》。 一、舆情传播走势1. 第一阶段潜伏期(8月14日-8月16日)8月14日,知友“匿名用户”在知乎发贴“如何看待湘雅二医院急诊外科/普外科刘翔峰教授?”,引发网民讨论,相关舆情开始在网络平台出现。 2. 第一阶段爆发期(8月17日-8月19日)本阶段,微博“老c队长”发布相关微博、中南大学湘雅二院通过东方网及官方渠道发表回应等内容引发关注。其中,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官方回应内容,引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每经网、东方网、环球网、上游新闻、新京报网等主流媒体参与报道,促使舆情声量快速攀升。同时,新浪微博平台形成#湘雅二院刘翔峰#(阅读量2.7亿,讨论2.9万)、#湘雅二院通报医生医疗作风问题#(阅读量2.5亿,讨论9669次)、#长沙湘雅二院回应网传医生作风问题#(阅读量9717.3万,讨论5251条)、#长沙湘雅二院一医生被曝医疗作风有问题#(阅读量2016.8万,讨论1952条)、#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被免职#(阅读量1051.8万,讨论1304次)等热点话题,助推此次舆情声量达到本监测期内次峰值。 3. 第一阶段衰退期(8月20日-8月22日)本阶段,侠客岛、光明网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应严查湘雅二院刘翔峰、不能满足于自纠自查等问题,引发舆论关注。另外,相关舆论从湘雅二院刘翔峰话题逐步延伸至“湘雅系”医院话题。其中,头条新闻发文“刘翔峰事件余波未了:一个‘坏医生’会带崩整个‘湘雅系’吗?”,并于新浪微博平台形成#一个坏医生是否会带崩整个湘雅系#(阅读量1.5亿,讨论5191次)话题,引发关注。 4. 第二阶段发展期(8月23日-8月24日)本阶段,刘翔峰通过河南商报网发声及湖南省卫健委介入调查,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其中,河南商报网以“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找不到癌细胞就切除胰腺’?本人发声”为题发布报道,中国青年网、中财网、红星新闻、上游新闻、新浪网等媒体参与转载;观察者网以“‘黑心医生’刷屏,湖南卫健委介入”为题发布报道。同时,新浪微博平台形成#湘雅二院刘翔峰回应网传问题#(阅读量1.2亿,讨论5297次)等话题。 5. 第二阶段爆发期(8月25日-8月27日)本阶段,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及湖北省卫健委官网相继发布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通报,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引发全网关注。其中,中央电视台CCTV13《新闻周刊》栏目、上海电视台新闻《上海早晨》、《看东方》等栏目发布刘翔峰正接受监察调查,微信号“三湘风纪”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报道。同时,新浪微博平台形成#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阅读量3.6亿,讨论1.2万)、#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被查#(阅读量3.1亿,讨论1.4万)、#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阅读量1248.5万,讨论1130条)等多个话题。相关报道助推舆情声量到达监测内峰值。 6. 第二阶段衰退期(8月28日-8月31日)本阶段,媒体持续报道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另外,中纪委评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也引发舆论关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适时发声,做实刘翔峰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安抚了舆论情绪,舆情出现二次回落。 二、舆情传播分布 根据优讯舆情监测平台显示,截止8月31日24时,相关舆情共计370887篇,其中,新浪微博198655篇,客户端96554篇,论坛2709篇,微信11162篇,视频55975篇,网站5721篇,报刊69篇,电视19篇。相关舆情传播主要集中于新浪微博平台。 三、舆情情感分布 综合优讯舆情监测平台,对相关舆情信息情感倾向性进行判断,敏感性舆情信息占比较大,高达98%。 四、关键词云 综合优讯舆情监测平台,对舆论内容进行关键词云分析,发现“刘翔峰” “湘雅” “作风问题” “被免职” “违法” “调查”等词汇出现频率较高。 五、舆论反馈(一)第一阶段潜伏期(8月14日-8月16日) 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但未有主流媒体介入报道,主要以网友在知乎平台跟帖反映刘翔峰严重的医疗作风问题。如:机器人找不到梗阻段把正常肠管切下来给家属看、只要身体有点异物倾向就一律按肿瘤处理,当时只看体内是否有癌细胞就切除胰腺与脾脏化验、在手术中诱导家属买药等。 (二)第一阶段爆发期(8月17日-8月19日) 湘雅二院相继通过媒体和官方渠道作出回应后,相关通报内容引发媒体聚焦。部分媒体发表评论指出应严查刘翔峰事件、自纠自查难以信服、湘雅二院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等。网民方面,认为应严惩刘翔峰,并对湘雅二院回应内容中“不规范行为”产生质疑。 1.媒体观点第一财经发文“湘雅二医院医生停职背后:举报内容令同行咋舌”称,其中同业人员指出举报的内容如果都属实,那确实令人乍舌。因为一个医生肯定不可能做到,手术都是由一个团队完成的,有医生、护士、麻醉师等等,如果大家都纵容这种事情发生,那可想而知医院的管理是有多混乱。 极目新闻发文“湘雅二医院刘翔峰被免职,千万别是‘自己查自己’”称,官方通报之后,对他举报和投诉的内容越来越多了,虽然不知道反映的问题是真是假,也要提醒一下,这些内容同样值得官方仔细调查。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发布情况说明的是湘雅二医院,而不是上级的主管部门,这让不少人感到疑惑:自己调查自己,能调查出什么结果来?如果这些投诉举报为真,那么也让人疑惑: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这么多年来,官方就没接到其学生和患者的举报和投诉?就这样一名医生,竟然还能成为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湘雅二医院自己调查刘翔峰,那结果能令人信服吗?这些疑问都萦绕在不少人的心头。上级部门有必要成立专家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彻查。特别是对这些情节非常恶劣的举报,一件一件要落地生根,向公众作出说明。 上游新闻发文“湘雅附二医院副主任医师被举报事件,应请卫健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称,尽管该院作出了回应,但仍旧质疑声不断:刘翔峰是湘雅附二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该院创伤中心副主任,是湘雅附二医院的“自家人”,如果湘雅附二医院真的想把刘翔峰查个“底儿掉”,为什么现在采取“自查自纠”的对策?有质疑称,刘翔峰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正如质疑声所言,如果湘雅附二医院真有彻查的决心,也不至于现在舆论声起才采取“自查自纠”之策。而多名与刘翔峰相关的举报者选择通过网络公开举报的方式,而非内部投诉举报途径,也侧面反映举报者们对当事医院能否公正处置存在顾虑。从被举报的刘翔峰的行为来看,不少涉及“创收”,因此,湘雅附二医院更无法做到客观中立,独善其身了。湘雅附二医院应主动避嫌,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请求卫健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以利事件最终公正处理。 人民交通网发文“谁给刘翔峰创造了伸黑手的温床?”称,当大家都在义愤填膺地谴责丧失医德的刘某同时,都忽略了更应该受到谴责的湘雅。如果没有湘雅系管理体系的失控,刘翔峰等又怎样去巧取豪夺病患的救命银子?如果没有湘雅系创收制度的漏洞,刘翔峰等又怎么会滋生出比天还大的胆子,将黑手伸向病患的腰包?如果没有湘雅系管理者默许的态度,刘翔峰等又怎样一次又一次的将已经进入医院财务的钱回流到自己的口袋? 刘翔峰揭开了整个湘雅系统的盖子,管理体系暴露出的问题何其严重! 揪出一个刘翔峰,是否还有王翔峰、李翔峰? 刘翔峰的出现,只能说为湖南湘雅的管理体系,为中国的医疗制度体系,敲响了警钟。中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齐鲁壹点发文“严查湘雅二院‘刘翔峰丑闻’,医者仁心共识不容挑战”称,当下,刘翔峰相关爆料和调查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对医患关系和信任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当下需要做的,是尽快安排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我们也看到湘雅二院在情况说明中明确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希望这一调查是客观、公正且快速有力的。若刘翔峰确实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惩处,对长期监管不当的医院方进行追责。若网传谣言不实,也应及时澄清,化解公众恐慌愤怒情绪。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医德教育和培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培养医生医学能力的同时,增强医学人文素养,增强对生命与人生价值的认知同样重要。 2.网民方面:一方面痛批刘翔峰行为,希望严惩;一方面对调查组通报内容中“不规范行为”提出质疑医院淡化问题严重性;一方面持续反映刘翔峰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质疑湘雅二院医疗系统存在问题;一方面认为医害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三)第一阶段衰退期(8月20日-8月22日) 媒体持续聚焦湘雅二院回应内容,业内人士对部分举报内容进行解读,并将刘翔峰事件逐步延伸至“湘雅系”医院。部分媒体发表评论指出举报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严查湘雅二院刘翔峰、重修医疗底线等。网民深挖刘翔峰生活学习经历,并质疑其背景深厚。 1.媒体观点侠客岛发文“调查违规医生不能满足于自查自纠”称,爆料是否完全属实,还需有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公开。如果属实,相关行径恐怕不是“不规范行为”这样的轻描淡写所能定义的。更令人所不解的是,湘雅二院在事件发酵后,很快就给出了处理结果,那之前呢?如果不是舆论发酵,刘翔峰是不是能继续名利双收、平步青云?此前医院内就没有人举报吗?网上爆料的问题,历时多年,涉及诸多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医院已经不是适格的调查主体,此时的自查自纠似乎难以给出一个令公众信服的结论。岛叔认为,只有当地卫健部门、纪检部门以及司法机关介入,实情和详情方有可能水落石出。 光明网发文“湘雅二医院风波:彻查举报,重修医疗底线”称,从公开信息看,同科室、同院的同事,很早就提交了对于刘某的举报材料。那么,这些举报材料为何石沉大海了?为何等到此次网上爆料发酵,医院才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这些疑问,涉事医院同样需要给外界一个交代。此外还有一点,常规的手术治疗,并非一己之力能够轻易完成,刘某“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是个案还是有同事的配合掩护,也应该一查到底。管住医生的从业之手,管住每一个手术刀,更需要的是严格的外部监督,严厉的医疗系统内部管理。所以,彻查举报内容,重修医疗行业操守底线,才能重建公信力。 微博号“头条新闻”发文“刘翔峰事件余波未了:一个‘坏医生’会带崩整个‘湘雅系’吗?”称,受刘翔峰事件影响,湘雅二院员工的心态难免起伏。有知情人士告诉八点健闻,不少湘雅二院的医生在朋友圈刷屏“自证清白”,称虽然发生此事,但医院里仍有一群好医生在坚持;也有多位医生对八点健闻表示,网传刘翔峰行医不端的事件有所夸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湘雅目前面临的发展困境,在短时间内无法摆脱。但管理上的疏漏,或是能快速补上的课程。 华龙网发文“严查湘雅二院刘翔峰 医德底线不容挑战”称,网友们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刘翔峰确实存在问题,只是存在哪些具体问题还需进一步查明。如果这些投诉举报为真,大家会疑惑,这么多年来,官方就人员没接到举报和投诉?他是怎么成为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的?除了他个人存在的问题,是否还有其他人员涉及?以该事件可能涉及的严重后果以及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仅凭医院自查恐怕难以深入和服众,医院的上级管理部门需及时介入,让真相水落石出。对医院而言,医德医风专项教育不能沦为形式主义,而是应该常态化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也不能仅停留在嘴上,而是应落到实处,让群众检验。希望该事件早日调查清楚,希望相关人员能依法依规付出代价,挖出“毒瘤”,莫让个别“老鼠屎”给整个医疗队伍抹黑! 东方网发文“四问‘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称,8月1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发布关于该院刘翔峰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并进一步调查。关于此事,还有许多疑问待解。一问,此新闻是真是假?二问,刘翔峰的“不规范”是个人行为吗?三问,有些医院有没有过度医疗?四问,谁来监督“过度医疗”? 2.网民方面:一方面网民深挖刘翔峰论文出错、个人生活作风等生活学习经历,一方面希望相关部门出面查实问题,一方面质疑“湘雅系”医疗水平,一方面认为刘翔峰背景深厚。 (四)第二阶段发展期(8月23日-8月24日) 媒体聚焦当事人刘翔峰回应及湖南省卫健委介入调查,并对刘翔峰回应呈批评态度。部分媒体发表评论呼吁更高层级调查、调查要足够透明等。网民期待湖南省卫健委调查结果,希望全面调查、严肃追责、公布事实真相。 1.媒体方面(1)当事人刘翔峰发声回应后,媒体结合当事人刘翔峰回应内容发布报道,上游新闻、极目新闻等媒体发表评论对回应呈批评态度。顶端新闻以“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找不到癌细胞就切除胰腺’?本人发声”为题发布;石家庄传媒网以“湘雅二院治疗门医生本人发声”为题发布;中宏网以“湘雅二院刘翔峰本人回应网传问题:请直接联系我们医院的宣传部门”为题发布;东北网以“湘雅二院‘治疗门’医生本人发声 咋说的?”为题发布。极目新闻发文“湘雅刘翔峰发声‘有事请联系医院宣传部门’,这完全是敷衍和推脱”称,“请联系宣传部门”其实就约等于“别来烦我”。刘翔峰此次所谓“发声”,其实是发了个寂寞,既没有对网传举报做出说明,也没有透露自身当前的状况,表明的态度明显是“拒绝沟通”。医院的宣传部门,顾名思义是负责医院对外宣传事务的,什么时候肩负起了帮个别医生回应负面新闻,搞危机公关的职责了呢?刘翔峰的个人行为,要医院的宣传部门来回应,这种“捆绑”的意味是不是太浓了?恐怕,“有问题找医院”这句话,在以往患者的多次投诉,内部的举报当中,也成为了刘翔峰“我自岿然不动”的保护伞吧。上游新闻发文“湘雅二院医生本人发声,说套话肯定过不了关”称,刘翔峰被免职后举报仍不断,作为舆论中心的当事人,明明可以借此讨个“清白”,却生硬地甩出“官腔”,一句冠冕堂皇的“请联系医院宣传部门”就避而不谈,把责任抛给医院相关部门,态度上明显是“拒绝沟通”,习惯性地让医院去“挡枪”。外部力量的介入,说明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不能仅限于医院内部调查处理,当地卫健委、公安、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等都可以根据举报内容同步介入,比如该医生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是否触碰法律底线?医院内部的调查会不会存在“灯下黑”?刘翔峰背后有无保护伞及利益关联人员?只有最大程度排除各项可能存在的干扰,尽最大可能抵达真相,还原整个事件的本来面目,才能平息舆论,修复医患关系。 (2)湖南省卫健委介入调查媒体了解到湖南省卫健委联合中南大学成立调查组,并以湖南卫健委介入发布报道。上游新闻以“湖南湘雅二院医生被举报背后:患者家属称不敢不满,卫健委已介入”为题发布;北京商报以“找不到梗阻段,切正常肠管给家属看?刘翔峰回应,湖南卫健委介入!湘雅二院内部人员发声”为题发布;中财网以“‘黑心医生’刷屏,湖南卫健委介入”为题发布;齐鲁壹点以“湘潭二院刘翔峰找不到癌细胞就切除胰脏?湖南卫健委:正进行调查”为题发布。 (3)媒体发表评论呼吁更高层级调查、调查要足够透明等微博号“人民网评”发文“刘翔峰事件持续发酵,湘雅二医院能查出个什么?”,指出据报道,其病人、同事和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声讨、举证,罗列刘翔峰的种种“医疗损害”行为。同时,湘雅二院、乃至整个“湘雅系”已一脚踏入危机,过往的负面新闻亦被勾起。如果刘翔峰所涉问题被证实,那就不是简单的背离医德,而是严重践踏法律底线。就当下事态演进情况看,此事超出了湘雅二医院所能“控制”和驾驭的能力。如何有力有效平息舆论质疑?当务之急应成立更高层次的调查组,最大程度排除各项可能存在的干扰,尽最大可能抵达真相,还原整个事件的本来面目。在这个过程中,对网友提供的各个线索都不要放过。如果确有夸大其词和无中生有,就一一剔除。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及时介入。 红星新闻发文“‘一个坏医生带崩湘雅系’?对刘翔峰事件的处理过程或许更关键”称,按照网友此前对于刘翔峰的爆料,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指控”成立,都毫无疑问已经突破了从医者的底线。要知道,刘翔峰来自国内顶级三甲医院的代表之一“湘雅系”,这样的爆料,不仅让围观者大跌眼镜,直接冲击刘翔峰的个人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公众对于医院的信任。因此,事件真相到底如何,相关方面必须给出一个负责任的说法。有多位内部人士也表示,网上盛传的一些信息基本是真实的,但没有那么夸张。对此,公众好奇的是,如果没有此次的舆情风波,这样看起来并不“难查”的“不规范行为”为何未被及时发现并纠偏?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能将此案例上升到对整个医生群体的评价。如果最终的确查出刘的问题很大,也不应该让医生群体来为行业“败类”背锅。要实现这一点,关键就在于调查要足够透明,经得起公众的审视。否则,结论越模糊,越容易造成对群体和行业的“误伤”。 现代快报发文“就刘翔峰事件启动更高层级调查,必须的”称,该事件发酵多日,仅有刘翔峰所在的单位出面调查,这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当事人的“东家”,“自己查自己”式的调查何以保证权威、公道,这本身就面临极大考问。其实,层级有限、身份尴尬的院方与其勉为其难地调查,不如避嫌了之,把调查的机会让给更高层级的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毕竟有些争议涉及医疗科学领域。当此之时,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主动发声、介入,将此事件引入一个严明的、公正的处置程序。如果当事医生没有问题,那就帮其正名、恢复名誉;如果当事医生确实没有被冤枉,那么对这种医界败类不仅应该逐出“杏林”,还医院一片净土,还应追究其身后保护伞的责任。最新消息,湖南卫健委已与中南大学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期待此次调查早日给出权威结论,回应公众关切。 2.网民方面:一方面对湖南省卫健委表示出明确期望,希望相关部门全面调查、严肃追责、公布事实真相;一方面严厉谴责刘翔峰不负责任;一方面希望曝光背后靠山;一方面呼吁警方立案调查。 (五)第二阶段爆发期(8月25日-8月27日) 媒体聚焦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与湘雅二医院开展专项行动启动会。部分媒体指出监委的介入,说明对公众反映的尊重,对患者权利的重视,对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网民点赞长沙市监察委员会、湖北省卫健委,希望排查全国医疗系统。 1.媒体方面(1)湘雅二院刘翔峰被查媒体以转载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与湖南卫健委、中南大学联合情况通报内容为主,并解答市监委调查的原因。央视网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新华网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中国新闻网以“湖南卫健委、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为题发布;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北京日报客户端以“‘找不到癌细胞就切除胰腺’?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被查!”为题发布;上观新闻以“涉嫌严重违法!湘雅二院刘翔峰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天目新闻以“涉嫌严重违法的湘雅刘翔峰,为何由长沙市监委调查?”为题发布;顶端新闻以“湘雅二医院刘翔峰为何会被纪委监察调查?律师分析来了”为题发布;红星新闻以“湖南卫健委、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为题发布;澎湃新闻以“湖南卫健委:湘雅二医院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监察调查”为题发布;北京商报网以“刘翔峰初步调查结果公布!曾被曝切除患者正常胰腺、脾脏、肠道…”为题发布。 (2)湘雅二院开展专项行动8月25日下午,湘雅二医院召开了“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会。专项行动包括动员部署、学习和自查自纠、整改和巩固提高、总结四个阶段。上游新闻以“刘翔峰被查,湘雅二医院启动专项行动并表示配合调查”为题发布;北青网以“湘雅医院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被监委调查!医院启动专项行动”为题;极目新闻以“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该院启动‘改医风’专项行动”为题发布。 (3)媒体观点极目新闻发文“湘雅刘翔峰深夜被监委调查,两个细节值得关注”称,25日晚上的通报全文是这么写的: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两个细节值得关注。其一,通报提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其二,刘翔峰被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其中就包括“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北京晚报发文“湘雅二院刘翔峰被查!对医疗‘毒瘤’必须亮出手术刀”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中,调查刘翔峰的不是纪委,而是监委。纪委是党内监督机关,查处的是党员干部,而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委的介入,说明对公众反映的尊重,对患者权利的重视,对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对“涉嫌严重违法”行为亮出了最锋利的手术刀。医生不是圣人,医疗领域也不是无菌室,但无数精诚大医和逆行身影表明,刘翔峰代表不了医师群体,也破坏不了患者对医师群体的信任。相信随着监委的介入和最终结果的发布,特别是切除“毒瘤”之后的治疗和康复的跟进,“毒瘤”复发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小,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将越来越高。 新京报发文“刘翔峰被查,以法律红线守护医疗底线”称,从刘翔峰被举报引起关注,到联合调查组出具初步调查结果,不到10天时间,当地和涉事机构这一系列操作清晰地表明,不管是监管层面还是普通民众,对医护人员侵害患者基本权益、违规手术等事项始终坚持“零容忍”姿态,医护人员一旦违法违规,必然会受到严厉惩罚。目前,此事有了初步调查结果,诚如湖南卫健委所说,接下来,相关方面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常态长效,以“零容忍”态度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也要以案释法,警示更多医护人员坚守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切实护佑民众生命健康安全。 《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胡锡进表示,刘翔峰事件极其恶劣。我相信这样的坏医生极少极少,但是对这件事的处理我仍然认为不应仅仅局限于对他个人的惩处,因为即便他是深藏不漏偷偷摸摸的“独狼”,湘雅二院的监管缺失也是十分严重的。作为处理这类案子的基本逻辑,相信有关部门接下来还会调查对他长期作恶未能及时制止的周遭医疗环境,湘雅二院将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这样的延伸调查和处理相信一定会发生。至于刘翔峰本人,等待他的一定是刑事追责。 2.网民方面:一方面点赞长沙市监察委员会、湖北省卫健委;一方面希望建立医院专项巡查、举报渠道等措施;一方面支持严惩;一方面呼吁开展全国医院排查问题。 (六)第二阶段衰退期(8月28日-8月31日) 本阶段,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号“三湘风纪”与湖南卫健委、中南大学联合情况通报内容持续扩散。 另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评论|坚决维护医疗领域风清气正”为题发声,指出实事求是彻查清楚,严肃惩处挑战医德底线者、违法犯罪者,尽快有效补上制度漏洞,这是回应群众关切的负责任态度,是还医疗卫生领域一片净土的必然要求。及时回应群众难点痛点焦点,坚决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六、舆情研判 近年来,医保局“灵魂”砍价、无数白衣天使投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战斗等行为逐步持续向好改善医患关系。而刘翔峰事件,不仅给湘雅二院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网民降低对医疗系统的信任度。历史上曾有“北协和,南湘雅”的美誉,而作为国内顶级三甲医院的代表之一“湘雅系”的医生刘翔峰严重的医疗作风问题,叠加8月19日“中国医师节”因素,导致消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整体来看,中南大学湘雅二院、湖南省卫健委、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回应。本次舆情事件从发酵到平息,长达近2周,形成多个高峰。其中,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在应对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医院缺乏舆情监测预警研判,未能及时介入处理,错失机会。其中,8月14日-17日知乎、微博平台出现相关舆情时,相关舆处于潜伏、发酵期,如湘雅二院及时介入处置,能有效控制舆情传播范围。2. 8月18日医院在通过媒体回应后又通过官方发布通知,削弱了官方态度及调查结果的传播效果,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后续以官方通报为主”等内容,确保官方统一信息统一出口3. 回应内容“切割”痕迹明显,忽视舆论诉求。舆情前期,舆论主要集中于刘翔峰其手术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及医院举报渠道不畅等问题。而回应内容将其定性为个人不规范行为,且未提及医院举报渠道不畅内容,存在明显的“切割”医生个人行为、漠视舆论诉求现象,进而引发舆论的不满和质疑。4. 缺乏与上级部门的有效沟通。本次舆情事件主要涉及湘雅二院医生医疗作风及医院管理体系问题,湘雅二院本身深陷其中,自纠自查本就缺乏舆论信任支持,进而在发布通报后,引发舆论的广泛质疑。针对该舆情,湘雅二院需与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申请上级部门协助。并通过上级部门的介入、发声,尽快平息舆论消极情绪和对区域内医疗系统质疑。 此外,上级监管部门发布官方通告前,仅通过东方网、河南商报网等区域外媒体“发声”,缺乏官方渠道和地方权威媒体“有力声音”,降低了官方信息的权威性及真实性,导致该“真空期”内,舆论情绪持续高涨,舆情应对难度上升。 目前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舆情风险包括:1. 涉及“湘雅系”医院及其他医生、护士等职工的敏感信息。2. 后续刘翔峰调查信息披露引发二次舆论伤害。3. 如认定医疗事故,后续患者赔偿、情绪等问题。4. “湘雅系”医院声誉修复。 针对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舆情风险应对建议:1. 针对舆论热点问题,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核查。2. 畅通医院内部举报渠道,可通过开设专门窗口或举报热线等措施,便于患者举报。3. 积极做好患者情绪安抚工作,做好后续赔偿预案。4. 适时加强医院整改措施、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培训、加强医院内部审查等正面宣传力度,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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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舆情分析
2022-08-05
460
8月1日,交通银行发布《关于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在合同约定基础之上,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从目前各大银行收费标准来看,交行关于还贷补偿金的收费调整为国内银行首次,公告发出以后,迅速引发争议。2日,交行官网将该公告删除。随后交通银行表示,在2022年11月1日前,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本次公告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行为,并不是要从严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或取消减免政策,该公告调整内容对现行及后续执行环节、对客户均无实质影响。 一、舆情传播分析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截至2022年8月4日15时,“交行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事件相关舆情信息12745条。8月2日,相关舆情在交行发布公告后一天达到监测期内峰值。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本次舆情传播主要分布在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4911条,占比64.74%;网络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1143条,占比15.07%;其他平台舆情声量分布依次为客户端、微信、视频等。 二、舆论观点(一)媒体观点《经济导报》:银行调整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收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缓提前还贷的状况,可以说是相对比较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过,银行采取这样的决定,在市场上可能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举措。对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银行贷款的吸引力,不利于新增贷款数量的增加。从市场竞争来讲,其他银行跟进调整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即便有跟进,也未必有大规模的跟进。 《南方日报》:新规抬高了提前还款的成本,房贷客户也担心其他银行纷纷效仿,但交行招致批评最主要的原因,概括起来是“吃相难看”。从“欠钱的是大爷”说起,在多数人的认知中,欠钱不还、拖拖拉拉迟还才应该被谴责,提前还款至少是中性的。银行资金提前回笼,也好早做打算,再收补偿金,就显得贪心。 《新京报》:银行此举其实也并非全无道理,在国际上,这样的做法亦属常见。因此,从这个角度去看,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有着合理的商业逻辑。当然,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可能会打消潜在的客户向这家银行借款的激励,故银行做起来不会无所顾忌。而银行能否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其实还有一个限定条件,那就是取决于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能收取,那就能收取。如果约定该费用是浮动的,那银行也能提高费率。如果只约定可以提前还贷,但没有约定提前还款补偿金,那银行就不能单方决定收取这项费用。 红星新闻: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态度,其实反映的是银行的业务水准。银行开拓客户、保证资金安全升值的能力越强,提前还贷所带来的损失越小,甚至因为提前还贷带来的资金流动性,还有可能给银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反,通过提高提前还款的成本,来阻止有提前还款意愿的客户,或许说明银行尚缺足够的应变能力。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提前还款现象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用户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渠道,钱留在手里还会贬值,不如提前还款节省房贷利息。与此同时,很多中小企业还面临资金困难、融资成本高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可以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把用户提前还的房贷,用来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上行。这样不仅保障了银行收益,也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收益,可谓实现了共赢。 (二)专家观点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并以合同形式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利率等要素。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违背了贷款合同中关于贷款期限的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这是部分银行对提前还款行为收取违约金(补偿金)的逻辑基础,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补偿金),需要看贷款合同约定。在实践中,较少银行对提前还款行为收取违约金(补偿金),少数银行即使有收取违约金(补偿金)的约定,客户往往可以申请豁免,或通过购买一定的金融产品或存款获得豁免。根据公告,此次收取所谓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条件较为苛刻,比例较高,可能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今年以来个人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增长缓慢,试图以收取“补偿金”手段遏制客户提前还款行为;近年来由于加大想实体经济让利,费用减免较多,中间业务收入下滑明显,通过收取“补偿金”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银行对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的补偿金主要是对损失的填补,损失是指实际发生的损失而不是预期利润。顾客提前还款,银行只是预期利润没有赚到,并没有发生实际损失,因而收取顾客的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1%的补偿金是需要购房者承担,政策一旦落地,无形中增加了购房者的压力,原则上还是要保护购房者权益,所以某银行撤销了相关规定。有一部分购房者是希望提前还贷进而把房产做抵押,来获得成本更低的贷款,还有一部分购房者会对比目前新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觉得现在偿还贷款的利息太高,所以想提前还贷。银行则要对此类提前还贷的动机有充分认识,理解客户金融需求,主动改善服务,以不增加购房者负担的角度去协调此类问题,减少各类贷款方面的纠纷和投诉。 南京财经大学投资学系主任王慧认为,对银行来说,个人房贷是很优质的资产,所以银行不希望客户提前还贷。这样一条公告的发布,最重要的原因是近期提前还贷的人明显增加了。银行通过规范和调整提前还贷补偿金的方式,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遏制客户提前还款的行为。 江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蒋昭乙表示,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影响,部分居民收入有所下降尽管大家知道投资比提前还贷划算,但迫于投资环境不理想,还是会觉得早还贷更划算,可以少负担银行的贷款利息。 (三)银行业内人士西城某银行个贷经理表示,由于各地贷款政策不同,若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额一般按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收取,最多不超过提前还款日到借款合同到期日之间应付的利息,在实际执行中,应按照分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如要求提前还款,应在还款日前至少1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另行签订协议。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还款手续。提前还款渠道、办理要求、提前还款方式及补偿金等事宜需要以贷款合同为准,在线申请的惠民贷和质押贷款提前还款暂不收取补偿金。 建行银行一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详见双方合同约定,目前不收取违约金。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得提前部分还款。如果是提前部分还款的话,是需要超过1年才可以。客户提前还款需先申请,预约完成后才可以进行还款。 农业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款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要看各地政策需求,有的地方会明确说明在贷款发放后3年内提前还款会有违约金,3年以上则没有。违约金比例也是参照贷款行当地政策执行。 沪上某商业银行个贷中心经理表示,银行不太欢迎提前还贷的行为,这和今年银行贷款的投放任务有关,若是提前还贷多了,在某种程度上银行今年的信贷包括房贷投放任务会完成不了,客观上银行是会抵触此类客户提前还贷行为的。 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表示,尽管撤销了公告,但背后实则说明当前提前还款的现象有所增加,目前市场上理财、存款等产品收益率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如果客户手里的流动资金能跑赢房贷利率,则不建议提前还款。眼下部分客户希望通过提前还款来减轻自身房贷压力,以减少后续的利息开支。 三、网民关注话题1、吐槽交行收取补偿金行为,建议取消@瞭望投资:这种应该追责,纯属霸王条款!不能让合法抢劫肆无惮忌。@58jinshu:一个国有银行,偷偷删除公告,霸王条款,真有魄力!@粤港澳小小胖:粤港澳小小胖超话明明可以抢,他还给你发了个公告。 2、反映其他银行普遍存在类似规定@ICE01534:中国工行呢?我们今年提前还,就是收了提前还款的利息费用。@A刘桂芬女士:所有银行的这些提前还款都这么干。@有啥好吃丶:不都收取的吗,只是其它银行没公告而已@箴茗小二郎:既然每家银行提前还款都有手续费啊,标题怎么只针对交通银行?而且这个费用问题很久了,也不是新鲜事需要特别针对一家银行。 3、认为银行行为合法@卷王007:你怎麽不想想银行的难处 又不是不让你提前还 都还了他用什麽支付存款利息@前哥:确实,合法但不合理@圈儿本命有福:银行人工等成本也需要靠一定时间的利息才能赚回来的吧,合同都是约定一定期限以后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早还了,说不定银行就是做亏本生意。充其量就是商业行为的利己条款而已。 4、其他观点@完美盗贼:现在都这样?骂,抱怨就撤下,甚至朝令朝改跟玩似的,如果骂的人少…就实施了。@笑看浮华苍生cc:删除了总归是好事@我就是西门Q:中国大陆的银行除去合法抢劫,除去吃利息外,根本没有其他的金融创造力了。@有为青年积极向上:银行拿着存款人低息的钱,高利房贷给他人,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一般人没资格能干 四、分析研判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人群选择提前还款来缓解压力。虽然部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针对提前还贷者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但此次交行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这一行为,引发舆论对行业调整、强行收取费用的焦虑。随着交行删除公告,媒体调查行业及国外现状,以及专家解读原因和是否合理,舆论情绪由焦虑转至不满,吐槽交行这一行为。并且相关话题逐步延伸至银行业收取违约金是否合理。 目前来看,随着交行删除相关公告以及其他热点事件转移焦点,舆情逐步进入衰退期。此次舆情事件也给予银行部分启示,一是在涉及个体切身利益政策发布前,充分研判相关政策对个体及行业带来的影响,做好舆情研判;一是政策发布后,及时联动媒体及大V针对政策作出解读,避免公众误读;一是提前舆情、做好预案和应对措施,防范业务经营过程中提前还贷行为的纠纷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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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志华:唐山打人案中的“深喉”,一举击中了法律和伦理难题
2022-06-15
1157
唐山打人案近日一直是国内关注的焦点。舆情浪潮怒拍下的唐山在重重压力之下,展开了攻势强大的夏季打黑行动,再加此前9位嫌疑人先后归案,舆情开始转入新阶段,网民对于各个涉黑者和可能的保护伞的揭批,以及对于接下来审判的关注等。 唐山打人案引爆的这一波大型舆情,再一次证明了无论什么样的痼疾和堡垒,即便中央三令五申都不能令行禁止,扫黑除恶也可能留下漏网之鱼,但是一旦舆情爆发,其倒逼的力量就会远超各种市场之力和行政之力,把各种包着裹着的恶行都炸个体无完肤,大白于天下。就以唐山来说,在舆情引爆之后,各种举报和报案接二连三,如同被揭开了盖子的高压锅。 为什么地方面对舆情会变得如此“从善如流”?原因很简单,强烈舆情里有强烈的民意,民意后面是中央的关注和问责的利剑,地方如果不能尽快采取措施平息舆情,接踵而来的就是乌纱帽飞走,官员被问责,地方官场遭遇强震。唐山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黑行动仪式,人们都知道这不过是浩大的“免责”工程,大家心里也都在暗讽“早干嘛去了”,但是实话实话,如果没有这一波舆情,这种霹雳行动会有吗?恐怕连个表面文章都不会有。而且人们毫不怀疑接下来会真抓实干地打黑,说不定能挖出一些保护伞,毕竟亿万网民和中央都在盯着。 随着网民对于细节深扒和曝光,人们才知道,嫌犯在打人之后还试图找人开价给受害者打算摆平此事。如果不是正义市民将视频放上网络,这个恶行真的可能被掩盖住了。 想想多可怕!如果没有这位富于正义感的市民冒着某种危险将视频传上网络,引爆全体网民的愤怒,这些在地方作恶累累的嫌犯真的可能会摆平一切。 设想一下,即便受害者报了案,但是因为这些惯犯有经验的操作,案件极有可能变成一起简单的街头冲突,虽然女受害者受了伤,但是打人者也有伤情报告,单方面的打人变成了冲突,最后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事情不了了之。从此前不少案件被压住的事实来看,谁能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今天,为什么说要将技术设施的建设当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就在于这种监控镜头之类的技术监督,是不徇私情的,不照顾情面的,是最为公正公平的监督制度。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正义网民将视频放到网络上,这种真相又何以大白于天下?这种技术监督又何以发挥强大的公平价值? 如果我们将这种技术监督的视频内容视为某种内幕的话,则我们可以将唐山这位正义网民看做一个“深喉”。 “深喉”作为媒体发展和舆论监督史中具有重要价值的角色,是指那些冒着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将关键内幕捅给媒体的内部人士或者各种知情人士。“深喉”在美国曾经的“水门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喉”在西方往往受到极大重视,并被赋予价值观意义,但是在国内,起码在字面的意义上,“深喉”并不被鼓励和承认。在中国的媒体语境中,我们可以称为“知情人”等,而一旦涉及到政府机关等方面的关键信息,则又可能和泄密、安全等联系起来,成为报道的绝对雷区,毕竟我们和西方的媒体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唐山打人案中,如果不是这位勇敢的市民将关键的视频传上网,事件就不会引爆为重大舆情,事件就不会出现重大转折。甚至可以说,视频改变了一切。 我们如果不把他当做“深喉”来看待,我们就没有办法将他的社会价值凸显出来,而且也无从传达他的行为中包含的显著的社会正义性质。 在我们关注唐山打人案的进展、关注公平正义是否能顺利彰显的时候,我们不能忽视这样关键的“深喉”角色。因为他可能关系到未来的各种冲突事件中,真相能否大白于天下,公平正义能否获得伸张的问题。毕竟,每个有思想能力的人都能够设想到,以往很多案件或许由于没有关键的监控视频的支持,真相可能永远石沉大海了,冤情也是无法昭雪。但在未来,只要有关键的视频,技术作为法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成为关键证人。 在舆情滔天的大浪中,人们尚未注意到将视频传上网行为本身的关键作用。这位勇敢的市民也依然隐身于人群的深处。即便网上有他的一些资料,毕竟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和安全性。但是,如果人们回过神来,对于这个勇敢的“深喉”投以过多关注,却可能反倒害了他。毕竟,他的行为让上述几位恶徒受到了惩处,会得罪他们的同伙,更关键的是,他将视频传上网的行为,本身是一个“灰色的行为”。这也使得这种正义行为本身带来了争议的内容。 这种公共领域的监控视频内容,个体并无权力将之传上网,这种权力往往只属于公安等权力部门。尤其那些涉及到个人隐私的监控内容,更是不能触犯的雷区。这样公共领域的监控内容,同样也是处于严格管理之下的,否则如果人人都可以传输上网,那作为政府管理重要内容的监控行为可能彻底乱了套,成为人人自危、漏洞百出的社会。 这就带来一个显而易见的两难。一方面,视频内容的公开权力掌握在相关部门手里,但是万一相关部门中的某个关键人员出于某种原因(比如因为腐败被收买),将视频隐匿了、删除了,或者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事件的真相可能也就没了下文;另一方面,一些接触到了视频内容的人员,出于正义感而将视频公开,却又可能触犯了法律法规,掉入灰色地带。 这个问题看来不光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伦理问题。就以唐山打人案中的视频上网来说,很显然是个正义的举动,也改变了事态的走向和当事人的命运,它的意义怎么说都是不为过的,但是这个举动并没有走在光明的地带里。比如,如此强烈的正义行为,也带来了正义的后果,却不可能获得见义勇为的表彰。 类似的事件到底该怎么办,值得探讨。从以往的做法看,对于那些擅自传上网的内监控内容,如果侵犯了个人的隐私,自然有人会声张权益,对于这种行为进行惩罚。但是对于能够伸张正义的将视频上网行为,即便本身富有争议性,最后也无人追究,不了了之。虽说对于有关方面来说是个善意的保护性的做法,但是并未成文,没办法推广,更没办法确定下来作为保护条款。 国外对于“深喉”具有明确的保护条款,媒体也有对之保密的职业道德。但是在国内,如何鼓励人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同时又不触犯法律法规,是个可以探讨的话题。作者:燕志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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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校内产子 - 舆情简报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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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脉络 5月初,云南昭通一名正上初一的16岁女生在学校宿舍内分娩,宿管阿姨发现后,校方将其送至医院。 5月25日02:56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2022年5月6日10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乡村民黄某军报警称:其堂妹黄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强奸。镇雄县公安局受案并立即开展调查,于5月7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5月25日 11:32湖北新闻视频报道,对于女生校内产子,该女生涉事学校老师表示:“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同学没发现,家长没发现,学校老师没发现,包括体育课和她家庭的体力劳动依然正常进行,没有半点异常”。 5月25日 12:36九派新闻报道称,女子哥哥阿军说,他们一家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目前,小梦住院已半个多月,医药费和奶粉钱成了他们家的负担。阿军说,花了26000多元了,妹妹恢复得还可以,“希望妹妹的事情,能引起更多的相关部门的重视。”阿军称考虑帮她改名换姓后送离开家乡。 舆情传播分析1、舆情趋势分析 5月25日,镇雄县公安局微博发布“16岁女生校内产子”的事件以后,舆情量呈大幅上升的趋势,25日中午12时左右,学校老师回应“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引发网友激烈讨论,舆情声量达到顶峰;25日晚,随着央广网等媒体加入报道,舆情声量出现次波峰;26日,舆情出现小幅波动后呈下降趋势。 2、媒体传播分析 据优讯全媒体平台监测显示,截止5月26日16时,有关“16岁女生校内产子”的事件报道共计4267条,其中,微博是舆情传播的主阵地,为3106条,占比72.79%;网络496条,占比11.63%;微信295条,占比6.91%;客户端210条,占比4.92%;其他如视频、论坛、广播、报刊等媒体也有少量分布。 媒体评论和业内人士观点 【央广网评】16岁女生在校分娩警方立案 严惩罪犯让悲剧不再发生。文中称: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孩子安全任重道远。目前,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预防性犯罪等方面,乡村处于薄弱地带,导致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此外,受到熟人社会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遭遇性侵害后,受害者存在羞耻心,又担心被报复,不敢报案,不敢告诉他人,以致错过打击犯罪、阻止悲剧的最佳时机。在此案件中,女孩家属就表示,一家人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保护未成年人,警方、学校和家庭要共同承担起责任,织牢法律安全网络,加强乡村学生的性教育。可由警方进入校园普法,传授预防性犯罪的法律常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多关注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保持日常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身体和心理变化,引导其健康成长。同时,在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后,需要启动心理辅导干预机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伤害阴影,恢复正常的生活与学习状态。 中国妇女报评“16岁初中女生在校分娩”:被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错,是加害者的罪恶。期待警方、校方与家庭携起手来,不遗余力地把保护孩子的工作做得更周全更细致,进一步为乡村住校女生编织安全之网,让伺机而动者无机可乘,最大限度地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同时也要加强性教育与安全教育,让其受到侵害后知道并敢于第一时间说出来,让侵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并震慑怀有企图的蠢蠢欲动者。被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错、而是加害者的罪恶,这应是常识也是全社会共识,不要再让受害人感到羞耻!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孩子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 凤凰网公益专访“女童保护”发起人、凤凰网副总编辑、北京众一基金会理事长孙雪梅。她直言,该事件暴露出家庭学校监护缺失与社会性教育的缺失,更深层次地体现了受害者自信心的缺失,导致她也不敢向外界求助,并不知道应该向谁求助。同时,由于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性侵犯本身如果没有外界干预的话,它是不会自动终止的。因此,加大农村地区防性侵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地区儿童防性侵意识与技能势在必行。” 网友评论警方发布“16岁女生校内分娩”的事件通报以后,引发网友议论纷纷,其中,“16岁上初一”、“学校和家庭的责任”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 四成网友表示学校和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望子成龙08058:任课老师就没有发现学生怀孕吗?生产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学校也有责任啦!安凤栖梧:孩子平常大着肚子上学,平常人看不出来吗月光下追杀闰土的猹:父母是干嘛去了?贺恩静:怀孕10个月,居然没人发现,这个世界真是冷漠,这个女子也是太可怜了。剑兰aR:怎么会这样?学校是怎么管理住校学生的? 三成网友对女生16岁上初一表示疑惑 顾紫1912t:16岁才上初一?元尔阳00Y:我16已经高中了,16上初一,极少极少,基本大家都是6岁上一年级。国服卤蛋3H:16岁初一?不应该高中吗?百度网友eaadc02:很多农村女孩16岁就结婚了,我以前在某影楼打工的时候,同事中有17岁就俩娃的妈妈。 三成网友要求严惩罪犯 迷你开朗的网友:建议严惩蔡某特优秀王友有:严查 严惩犯罪分子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受害人权益。小哆啦666666:严惩不贷!一万句粗口爆不完!宛兴民富: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理,以儆效尤随风如心XF:严惩,严惩,必须严惩凶手 学校老师表态 “从来没有半点征兆和信息”,网友对此观点分为两派,一方认为“可能真看不出来”,一方认为根本不可能看不出来。网友讨论量激增。 百度网友0724616:不是每个人怀孕都是大肚子的,这得看个人体质,特别是小孩子,怀孕了肚子可能就微微鼓起,看起来可能就胖了点。Miss成yq:有些人是胎儿落在子宫后壁,再加上穿很宽松的衣服,看不出来的,我有朋友就是看不出来大肚子。白发少年95:我姐怀着我侄子的时候真心不明显!小米棒棒mm:16岁才上初一呀,所以很多知识还没有学过,要不应该早早就发现了吧自律方谈自由:肚子会动你自己不知道吗,不能理解。群嘲OR内涵:每个人怀孕看起来都不一样的,我老婆第二胎也没那么明显。15136281081hlh:怎么可能呢,怀孕肚子这么大 家长,学校老师没有看见?曲致欣46:这孩子,应该是藏怀,看不出来,我一个同事都快生了,看上去就像胖了一点点,她不说,根本发现不了。农村的孩子,不敢报警,胆小,怕丢人,这孩子自己大概没想到、会怀孕。 女生哥哥表示“我们没办法养活,考虑帮她改名换姓后离开家乡”之后的舆论反应。 东北老四2021:孩子怎么办?思路客个:可以给我领养吗?cangqing_04: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她能坚强的把小孩养大成人。mm鲁班工匠:小宝宝是无辜的要好好养大,也要好好培养读书。一只有理想的金猫:现在这么多不孕不育的夫妻,孩子找个好人家送了吧,这样也许是孩子最好的归宿。fhwuyue1:能不能转去外地让这孩子继续上学啊?要不然太可惜了!删厌:这种小孩送人吧,给有需要的家庭。外乡人kk:害了小姑娘一辈子,让她以后如何面对生活? 舆情总结 总体来看,该舆情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为开端,开始在微博上迅速发酵。微博上形成#警方通报16岁女生校舍诞下男婴#、#警方通报云南一初中生在校分娩#、#16岁初中生在校分娩嫌犯被刑拘#等多个热点话题。这些话题在澎湃新闻、北京头条等官方微博账号的关注和带动下,受到大量围观,此外,光明网、中国青年报等官方媒体,网易、今日头条、百家号等社会媒体也跟进报道,促使舆情在25日当天达到顶峰。在随后的报道中,媒体开始进行理性分析,央广网、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发表评论性报道,舆情开始有所缓解。 从报道内容上来看,央广网等媒体观点主张“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络”、“加强性教育和安全教育”、“严惩性侵未成年犯罪”、“加强心理疏导,增强自信”等;而与媒体的观点略有些差异,网民主要关注“受害女生未来该如何面对生活”、“生下的孩子该如何养”等等。 整体上,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观点虽有些许的差异,但两者的观点却是同一问题不同的侧面。如官方评论更着重于从长期、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利用法律和教育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网友则关注受害女生当下的处境和未来该如何生活和学习。 因此,从化解舆情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要解决当前的问题,就需同时考虑两大舆论场所反映的情况。一方面针对受害女生当前的处境,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为其计划之后的生活和学习,避免其再次受到舆论和社会的二次伤害;一方面,迅速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量罪判刑,结果出来后公布社会,以法律的权威震慑相关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如媒体所说,联合公安、学校和家庭,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络,加强性教育和安全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学校氛围,增强孩子自信心,让其尽早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 张建岗 优讯舆情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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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事件 舆情分析报告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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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星新闻报道,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该男子称自己名为赵某,在整个应聘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被公司劝退,而且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3000多元。8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对此回应称,赵某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消息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微博话题#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阅读4.7亿,讨论2.6万次。 媒体报道分析 1.舆情走势分析 据优讯全媒体监测平台显示,截止5月11日,有关“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事件的信息总计6669条。从上图可以看出,5月9日,该事件发生以后,舆情呈迅速上升的趋势,5月10日,巴中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此事调查,舆情继续攀升并达到顶峰;5月10日之后,舆情走势呈下降趋势。 2.媒体传播分布 监测发现,在对该新闻的报道当中,微博报道力度最大,数量为5458条,占比81.84%;其次为网络490条,占比7.35%;客户端265条,占比3.97%;微信226条,占比3.39%;视频100条,占比1.5%;其他如小视频、论坛、报刊等也有少量报道。 舆情发展脉 5月7日前,网友发帖称,一名男子在一家酒企应聘当销售,20 余天后,被劝退出工作群。过了几日,男子向公司索要薪酬,发现自己倒欠公司 3000 余元。 5 月 7 日,记者联系当事人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帖子中的当事男子,他称自己名为赵某,在整个应聘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被公司劝退,而且没拿到工资,倒欠公司 3000 多元。 5月8日 公司回应 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某向记者表示,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当时他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5月10日 监管部门回应 巴中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5月10日,涉事公司再次回应称,当事人存有翘班,工作不积极的行为,倒欠公司费用是经过计算,并未真正缴纳罚款。 5月11日,媒体报道,巴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该单位扣除赵某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已责令该单位整改并足额支付了赵某应发工资2300元。 媒体评论和专家观点 央视网评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你的朋友圈还是不是你的朋友圈?文中称:从开始的鼓励转发到后来的硬性规定,公司变本加厉,考量的是成本,追求的是效益。大概在一些管理者看来,朋友圈不是私人领地,而是一个免费的广告宣传平台,花钱养了员工,就自动拥有了他的朋友圈权限。这是多大的误解啊。对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法律、合同的规定应该发挥效力,我们提倡契约精神,从来不只针对乙方。对一些侵犯权益的行为,不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的手会伸得越来越长。员工也并不是绝对被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抗不一定很激烈,但很有效, 强制上枷锁会激发大家更多“曲线发圈”的欲望和创造,比如,仅自己可见、P图、发完截图后删除、小号办公等,最终,发朋友圈就变成一种形式,员工要费心思花时间造假, 公司还要派人检查,把人力资源都浪费在了毫无意义的工作上,确定这就是老板想要的效果?强扭的瓜不甜,要把心思放在尊重和爱护员工上,增加其内心的认同感、荣誉感,这才是鼓舞士气、提升效益的最佳方式。 钱江晚报发表评论文章“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微信朋友圈纳入考核,凭啥?”文中称: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微信是个人的社交工具,朋友圈也只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想发什么应该是个人自由。如果出于对公司的认同,愿意多转发宣传公司,当然无可厚非,但将之列入考核,明显涉嫌侵权。不得不说,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让劳动者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当前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除了相关机构主动为劳动者提供便捷、专业、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之外,有关部门更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用人单位不敢任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现代快报评论文章“工作28天倒欠公司3千多元,“贷款上班”还成真了?”称:打工赚钱,公司按月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基本操作。对于普通求职者来说,工作就是为了每个月拿到的那点薪水,那是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保障。如今,很多企业因为追求效益,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业绩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将影响到手工资。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凡事都应有章可循,企业定“家规”不能任性妄为,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法设置最低工资标准用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应该遵守并严格执行的底线。根据报道,该公司规定员工每天要在朋友圈进行宣传,没有达标则要罚款。就算当事人考核不合格,接受处罚,也应该依法享有最低工资保障。公司所谓的考核规定,利用苛刻的条款企图让员工白干一场甚至倒贴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公然践踏。活生生整成一出“上班有风险,求职须谨慎”的滑稽戏来。 针对企业老板所说赵某与公司是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从事情的整个过程来看,像赵某每天按时上下班,向公司交每日总结等,公司承认有 " 保底 3000 元 ",实际上是要接受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不管签没签合同,他和公司已经是实质性劳动关系,不存在公司说的赵某是代理公司的酒,如果是代理公司的酒,双方是合作关系,是不会接受公司管理的。 针对企业的扣款的违法缘由,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涉事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索要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对员工进行罚款,如确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每月扣罚工资也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再者,用人单位据以处罚的规章制度必须得经民主程序制定,且不得含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条款,必须提前给员工公示、学习、培训到位,才能做处罚依据。本案中,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发朋友圈,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以此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扣罚工资更没有法律依据。 网上舆论反应 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该公司的做法持强烈批评态度,认为该公司不讲武德,竟然把员工扣到倒欠公司钱,纷纷吐槽“贷款上班成真了”;此外,该类公司的盈利模式、朋友圈考核也成为网友讨论的热点。 1.认为公司不讲武德,不应让员工倒贴钱,如网友反映“还有这种操作了!这家公司有点不讲武德了,再怎么扣罚也不能扣到员工倒欠公司钱啊”、“打工人没想到还会打到亏本”、“贷款上班成真的了”、“贷款上班?见过上班没挣钱的,没见过上班贴钱的”、“上班还能倒贴的”等。 2.这种事情普遍存在,如网友反映“不稀奇,这种事多的是。白干活的有,员工才是客户的也有,完全没有畏惧”、“和我前一份工作一毛一样,扣到最低标准都没有”、“我们公司整个项目的员工都半年多了没给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真的很多这种公司啊,画大饼不说,你稍微有点事就扣你工资,一天都没挣多少,还罚款,真的很无语啊”等。 3.认为朋友圈不应该用来盈利,如有网友反映“最讨厌工作发朋友圈了”、“每天50条?是我早就把他屏蔽了,有什么意义”、“朋友圈是私人的,凭什么充公用”、“是要发多少条[笑cry]朋友都烦了要屏蔽的程度”、“朋友圈不应该被资本家用来盈利”等。 4.考核标准太离谱,网友认为“这考核标准一个比一个离谱”、“太恐怖了还要每天加10个好友,去哪里加,人家同意加你?”、“成天就想着硬性业绩要求,变着法的压榨员工!”、“见过黑的没见过如此黑的”、“每天加好友10个,你来”、“无奇不有的公司考核,既要马儿跑,还要马儿不吃草,马儿留不住,还往马儿身上隔块肉”等。 5.盈利模式不可靠,“这个公司就靠诈骗员工盈利的吧”、“这公司恐怕是靠招员工扣工资营生吧”、“倒贴这公司盈利模式杠杠的”、“原来这家公司是这样盈利的,厉害”、“这家公司不是靠卖酒赚钱,是靠诈骗员工工资吧?”等。 6.要求整顿相关公司的营销行为,如“看来销售营业这块真需要管理一下了,是不是都这样?感觉跟传销似的”、“曝光这个公司吧 让大家避避雷”、“看这制度就不是什么正规公司 先查查业务是不是合法的吧”、“这叫一家流氓公司,该依法严惩,该教些负责人下次对新员工怎样做”、“先走民事劳动仲裁 双倍赔偿 然后顺便报警投诉公司诈欺”、“这种公司必须严惩重罚!拿人不当回事?”。 舆情总结 在舆论面前,涉事企业负责人先是以“赵某未完成朋友圈发动态条数”为由而强硬回应媒体的质疑,后来,在舆论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和劳动部门的严令之下,该企业终于同意和赵某见面商谈,并最终为赵某支付了工资。对于讨薪人赵某来说,此次事件,至此可能终于告一段落了。但是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问题可能还远没有结束,该事件所暴露出的舆情隐患还需认真对待。 首先,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应该得到处罚。该事件发展到现在,赵某的利益已经得到追偿,但是和赵某一样的员工,是否也存在和他一样的遭遇,是否也是敢怒不敢言?如果这种现象在该企业长期存在,那该事件的发生就可能是一个导火索,如果不对该类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罚,那相关舆情事件还有可能会继续发生,此次是“赵某”曝光,下次可能就是“张某”、“王某”、“李某”等等。因此,相关部门应深入调查该类企业的营销行为,纠正其畸形的考核标准,根除相关舆情隐患。再次,应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公信力。在该事件当中,当事人赵某没有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而是向媒体投诉,希望通过媒体而不是通过政府部门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点需引起相关部门的警醒。 这就需要相关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让其知法、懂法,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彰显为劳动者伸张正义的形象,使其明白通过劳动主管部门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而非一定通过媒体曝光、施压。这样,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部门的公信力,使大多数矛盾冲突化解于基层法治领域当中,大大降低上升为公共事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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