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 深度分析

交行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舆情分析

2022-08-05 | 优讯舆情 1210 舆情监测 舆情分析报告 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监测 社会热点舆情

8月1日,交通银行发布《关于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在合同约定基础之上,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从目前各大银行收费标准来看,交行关于还贷补偿金的收费调整为国内银行首次,公告发出以后,迅速引发争议。2日,交行官网将该公告删除。随后交通银行表示,在2022年11月1日前,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本次公告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行为,并不是要从严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或取消减免政策,该公告调整内容对现行及后续执行环节、对客户均无实质影响。

 

 

一、舆情传播分析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截至2022年8月4日15时,“交行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事件相关舆情信息12745条。8月2日,相关舆情在交行发布公告后一天达到监测期内峰值。


 

 

       根据优讯舆情信息监测平台,本次舆情传播主要分布在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4911条,占比64.74%;网络平台相关舆情声量为1143条,占比15.07%;其他平台舆情声量分布依次为客户端、微信、视频等。

 

 

 

二、舆论观点

(一)媒体观点

《经济导报》:银行调整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收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缓提前还贷的状况,可以说是相对比较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过,银行采取这样的决定,在市场上可能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举措。对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银行贷款的吸引力,不利于新增贷款数量的增加。从市场竞争来讲,其他银行跟进调整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即便有跟进,也未必有大规模的跟进。

 

《南方日报》:新规抬高了提前还款的成本,房贷客户也担心其他银行纷纷效仿,但交行招致批评最主要的原因,概括起来是“吃相难看”。从“欠钱的是大爷”说起,在多数人的认知中,欠钱不还、拖拖拉拉迟还才应该被谴责,提前还款至少是中性的。银行资金提前回笼,也好早做打算,再收补偿金,就显得贪心。

 

《新京报》:银行此举其实也并非全无道理,在国际上,这样的做法亦属常见。因此,从这个角度去看,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有着合理的商业逻辑。当然,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可能会打消潜在的客户向这家银行借款的激励,故银行做起来不会无所顾忌。而银行能否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其实还有一个限定条件,那就是取决于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能收取,那就能收取。如果约定该费用是浮动的,那银行也能提高费率。如果只约定可以提前还贷,但没有约定提前还款补偿金,那银行就不能单方决定收取这项费用。

 

红星新闻: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态度,其实反映的是银行的业务水准。银行开拓客户、保证资金安全升值的能力越强,提前还贷所带来的损失越小,甚至因为提前还贷带来的资金流动性,还有可能给银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反,通过提高提前还款的成本,来阻止有提前还款意愿的客户,或许说明银行尚缺足够的应变能力。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提前还款现象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用户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渠道,钱留在手里还会贬值,不如提前还款节省房贷利息。与此同时,很多中小企业还面临资金困难、融资成本高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可以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把用户提前还的房贷,用来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上行。这样不仅保障了银行收益,也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收益,可谓实现了共赢。

 

(二)专家观点

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并以合同形式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利率等要素。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违背了贷款合同中关于贷款期限的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这是部分银行对提前还款行为收取违约金(补偿金)的逻辑基础,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补偿金),需要看贷款合同约定。在实践中,较少银行对提前还款行为收取违约金(补偿金),少数银行即使有收取违约金(补偿金)的约定,客户往往可以申请豁免,或通过购买一定的金融产品或存款获得豁免。根据公告,此次收取所谓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条件较为苛刻,比例较高,可能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今年以来个人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增长缓慢,试图以收取“补偿金”手段遏制客户提前还款行为;近年来由于加大想实体经济让利,费用减免较多,中间业务收入下滑明显,通过收取“补偿金”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银行对提前还贷收取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的补偿金主要是对损失的填补,损失是指实际发生的损失而不是预期利润。顾客提前还款,银行只是预期利润没有赚到,并没有发生实际损失,因而收取顾客的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1%的补偿金是需要购房者承担,政策一旦落地,无形中增加了购房者的压力,原则上还是要保护购房者权益,所以某银行撤销了相关规定。有一部分购房者是希望提前还贷进而把房产做抵押,来获得成本更低的贷款,还有一部分购房者会对比目前新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觉得现在偿还贷款的利息太高,所以想提前还贷。银行则要对此类提前还贷的动机有充分认识,理解客户金融需求,主动改善服务,以不增加购房者负担的角度去协调此类问题,减少各类贷款方面的纠纷和投诉。

 

南京财经大学投资学系主任王慧认为,对银行来说,个人房贷是很优质的资产,所以银行不希望客户提前还贷。这样一条公告的发布,最重要的原因是近期提前还贷的人明显增加了。银行通过规范和调整提前还贷补偿金的方式,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遏制客户提前还款的行为。

 

江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蒋昭乙表示,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影响,部分居民收入有所下降尽管大家知道投资比提前还贷划算,但迫于投资环境不理想,还是会觉得早还贷更划算,可以少负担银行的贷款利息。

 

(三)银行业内人士

西城某银行个贷经理表示,由于各地贷款政策不同,若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额一般按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收取,最多不超过提前还款日到借款合同到期日之间应付的利息,在实际执行中,应按照分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如要求提前还款,应在还款日前至少1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另行签订协议。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还款手续。提前还款渠道、办理要求、提前还款方式及补偿金等事宜需要以贷款合同为准,在线申请的惠民贷和质押贷款提前还款暂不收取补偿金。

 

建行银行一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详见双方合同约定,目前不收取违约金。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得提前部分还款。如果是提前部分还款的话,是需要超过1年才可以。客户提前还款需先申请,预约完成后才可以进行还款。

 

农业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款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要看各地政策需求,有的地方会明确说明在贷款发放后3年内提前还款会有违约金,3年以上则没有。违约金比例也是参照贷款行当地政策执行。

 

沪上某商业银行个贷中心经理表示,银行不太欢迎提前还贷的行为,这和今年银行贷款的投放任务有关,若是提前还贷多了,在某种程度上银行今年的信贷包括房贷投放任务会完成不了,客观上银行是会抵触此类客户提前还贷行为的。

 

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表示,尽管撤销了公告,但背后实则说明当前提前还款的现象有所增加,目前市场上理财、存款等产品收益率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如果客户手里的流动资金能跑赢房贷利率,则不建议提前还款。眼下部分客户希望通过提前还款来减轻自身房贷压力,以减少后续的利息开支。

 

 

三、网民关注话题

1、吐槽交行收取补偿金行为,建议取消

@瞭望投资这种应该追责,纯属霸王条款!不能让合法抢劫肆无惮忌。

@58jinshu一个国有银行,偷偷删除公告,霸王条款,真有魄力!

@粤港澳小小胖粤港澳小小胖超话明明可以抢,他还给你发了个公告。

 

2、反映其他银行普遍存在类似规定

@ICE01534中国工行呢?我们今年提前还,就是收了提前还款的利息费用。

@A刘桂芬女士所有银行的这些提前还款都这么干。

@有啥好吃丶不都收取的吗,只是其它银行没公告而已

@箴茗小二郎既然每家银行提前还款都有手续费啊,标题怎么只针对交通银行?而且这个费用问题很久了,也不是新鲜事需要特别针对一家银行。

 

3、认为银行行为合法

@卷王007你怎麽不想想银行的难处 又不是不让你提前还 都还了他用什麽支付存款利息

@前哥确实,合法但不合理

@圈儿本命有福银行人工等成本也需要靠一定时间的利息才能赚回来的吧,合同都是约定一定期限以后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早还了,说不定银行就是做亏本生意。充其量就是商业行为的利己条款而已。

 

4、其他观点

@完美盗贼现在都这样?骂,抱怨就撤下,甚至朝令朝改跟玩似的,如果骂的人少…就实施了。

@笑看浮华苍生cc删除了总归是好事

@我就是西门Q中国大陆的银行除去合法抢劫,除去吃利息外,根本没有其他的金融创造力了。

@有为青年积极向上银行拿着存款人低息的钱,高利房贷给他人,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一般人没资格能干

 

 

四、分析研判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人群选择提前还款来缓解压力。虽然部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针对提前还贷者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但此次交行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这一行为,引发舆论对行业调整、强行收取费用的焦虑。随着交行删除公告,媒体调查行业及国外现状,以及专家解读原因和是否合理,舆论情绪由焦虑转至不满,吐槽交行这一行为。并且相关话题逐步延伸至银行业收取违约金是否合理

 

       目前来看,随着交行删除相关公告以及其他热点事件转移焦点,舆情逐步进入衰退期。此次舆情事件也给予银行部分启示,一是在涉及个体切身利益政策发布前,充分研判相关政策对个体及行业带来的影响,做好舆情研判;一是政策发布后,及时联动媒体及大V针对政策作出解读,避免公众误读;一是提前舆情、做好预案和应对措施,防范业务经营过程中提前还贷行为的纠纷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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